關于為什麼法國大革命如此激進,有很多讨論,法國農民的"被壓迫地位"自中世紀以來經常被忽視。例如,法國著名畫作《采摘麥穗的女人》将底部的勞動畫面描繪成一首甯靜的田園詩。但是,田園詩般的現實在哪裡?當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時,他或她必須抗議現狀。正是在長期壓制和忽視農民權利的基礎上,法國才得以發展,她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The Woman Pick the Wheat Spike》作者:Jules Breton,法國
< h1級"pgc-h-arrow-right">,法國農民階級的分布</h1>
P.瓊斯曾經說過,"法國的第三梯隊包括所有平民,窮人和富人。但是,如果用更标準的術語來描述它們,那麼最滿意的是"農民"。"'農民'這個詞現在被人們使用,他們可能更傾向于階級的專業地位。在中世紀法國的背景下,"農民"更多地被用來表現一種殘酷的生活狀态,在這種狀态下,剝削被制造出來。因為大多數三線生活更像是被欺負的農民,是以"平民"這個詞已經不複存在了。
雖然農奴制早已被廢除,但法國農民仍然受到各種社會力量的控制。與英國農民的"自由和尊嚴"形象不同,法國農民一生都受到國王,封建領主和教堂的三重剝奪。如果再發生一點自然或人為的災難,法國農民很可能會失去生命。
生活在困境中的小農
在革命之前,"農民階級"被分為三部分。一是善于參與市場投機和土地出賣的土地承包者和農民;另一個是普通農民,他們固定在土地上,有時依靠小商品獲得收入;三是靠賣體力、賣手工藝品等低級手段發家緻富的貧困農民,甚至可能沒有地方住。
這些或多或少與商品市場接觸的農業生産者,如果不從國王或領主那裡獲得"部分免稅",或者在投機活動中"賭成功",就很難實作"階級超越"。也就是說,這些農民在很大程度上沒有享受到"離開土地"為他們提供利益。"依賴土地"和"懶惰進入市場"不僅是法國農民長期存在的思維習慣,也是法國在工業革命中落後于英國、美國等國的重要因素。
熱愛農村生活的法國農民
<h1級"pgc-h-right-arrow">對法國農民的殘酷剝削</h1>
法國學者拉布魯斯曾經說過:"革命是不幸者的革命,而這種不幸的根源在于稅收。"法國自18世紀以來一直處于地方起義的"高潮",這種對王位的反複失望和挑釁導緻了最終的"大革命"。
在近代早期,法國農民最沉重的稅收負擔來自他們的國王。自15世紀以來,法國王室被賦予了對"食品,商業和鹽酒等特殊行業"征稅的權力。在黑死病期間,法國西部和中部地區遭受的損失最大。為了鞏固他的統治,法國國王曾多次将無主的土地授予不同的領主。這種看似幸運的土地征用反而給流離失所者帶來了"稅收災難"。據統計,在17世紀和18世紀的法國北部,加丁斯地區的領主每公頃收費12蘇,洛林東部地區收費30蘇,奧弗涅中部地區收費60蘇。法國中部的稅收數字最高。
手繪版《引導人民的自由》
為了在許多戰争中支援法國王室,法院再次向貧窮的農民配置設定軍費。"富人免稅,窮人免稅"的理由在法國一次又一次地受到考驗。有證據表明,法國農民在16世紀中葉開始将稅收翻倍,這一負擔在17世紀和18世紀達到頂峰。曆史事實足以支援上述結論。近200年來,法國王室幾乎被困在戰争的泥潭中,從三十年的戰争開始,直到大革命前夕。此後,設立了人頭稅、土地稅、出售貴族地位稅等,都是王室用來彌補使用的不斷加法。
讓我們再來看看封建領主給農民帶來的負擔。農民的封建稅費基本上是自古以來繼承下來的。與英國農民的情況不同,法國領主對農民的剝削是根據"市場規律"不斷調整的。英國農民可以依靠500年前的稅收負擔過上幸福的生活,但法國農民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英國圈子運動中的農民參與工廠中的房間工作
英國土地環流運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領主自願将土地轉讓給承包商,條件是傳統的稅收和費用不是很有利可圖,以便通過擴大生産來賺取更多利潤。法國領主已經能夠根據價格水準及時提高壓榨農民的标準。領主用來壓垮農民的主要工具是:地租、年金、土地轉售稅、租金調整稅和勞動力。在上述負擔中,隻有"地租"才是真正"合理"的。
農民在領主提供的土地上耕種,不僅為領主提供勞動力,負責領主土地的種植,翻土和收獲,而且在使用領主的磨坊,烤箱和酒窖時,還要向領主提供一定數量的實物報酬,例如免費雞蛋,收集的草, 等。有時他們趕上領主的家人結婚,農民不得不"跟他們走"。在勃艮第,農民還承擔特殊任務,例如幫助領主修複城堡和保護森林狩獵場。
鄉村莊園生活
最後,教會對農民的"一對一奉獻"也有嚴格的要求。聖經利未記說:"地上所有的種子,無論是地上的種子還是樹上的果子,都是耶洪的。早在779年,法國教會通過法律确立了向人民征稅的特權,西歐國家在10世紀左右引入了它。
法國的教會稅并非如此。在農村,許多地方的教區隻收取三分之一的稅。即使在16世紀和17世紀的法國,教會也收到了6%至8%的大部分奉獻。對教會的大部分不滿都集中在"新領土的納稅比例"和貿易利潤等問題上。
法國農民在市場上出售剩餘農産品
<h1級"pgc-h-right-arrow">溫世軍說</h1>
更直覺地說,法國農民的稅收負擔在15世紀和18世紀幾乎翻了兩番。例如,在布列塔尼地區,該地區農民的總體稅收負擔僅占15世紀末收成的30%。在家庭消費被擱置後,農民可以将其收入的一半左右作為儲蓄。在17世紀中葉,農民在繳納皇家稅時隻支付了總收成的三分之一。在饑荒或自然災害時期,法國農民越來越多地失去抵禦風險和確定生存的能力。正如《劍橋歐洲經濟史》所說:"當時農民的生存基本上可以分為'吃飽了,不夠吃'。"越來越多的小人們正在努力擺脫債務的厄運,越來越多的窮人因為無法生存而發動叛亂。法國長期被忽視的"農民問題"已經找到了一種方法,可以在大革命期間團結第三層激進變革。
<對 h1 類"pgc-h-right-arrow"的>的引用</h1>
P.瓊斯:《法國大革命前的法國農民》,《外國社會科學》,1991年第1期。
熊芳芳:《困難的小農經濟:法國農民房租稅曆史調查》,《經濟社會曆史評論》,2009年第00期。
(作者:郝然文石瓷器國家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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