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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明方 趙鵬:辛亥革命前後宋教仁對沙俄侵略活動的認識

作者:古籍
樊明方 趙鵬:辛亥革命前後宋教仁對沙俄侵略活動的認識

大革命前後,宋媛岱密切關注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邊疆的侵略,在1911年春天發表了一系列文章,分析了中俄六項要求,提出了中國的反應,揭露了日俄入侵東北三省的圖謀,指出了日俄勾結入侵東北三省的趨勢, 并揭露了俄羅斯和中國在蒙古的侵略野心。這些文章表現出強烈的民族反侵略意識,充滿愛國主義。他的一些建議是實用的,但其他建議隻能用于政治宣傳,經不起學術界的審查。

宋是現代中國著名的革命家,也是國民黨早期的主要上司人之一。革命前後,宋一仁在為中國民主共和國事業奔走時,十分關注帝國主義列強侵入中國邊疆的形勢,對沙皇俄國侵略中國保持高度警惕,努力收集俄國侵略中國的資訊,充分揭露俄國侵略中國的情況, 認真研究俄國入侵中國,積極提出反對俄國侵略的戰略建議,維護國家統一和獨立。

關于宋對俄國入侵中國的了解,首先要提到的是他對1911年春天"俄日風暴"的讨論。這場風暴與《中俄伊犁條約》的修訂有關,始于1911年2月16日俄國大使館對《伊犁條約》商業條款的六項要求,并于同年3月29日以俄國特使的滿意照會結束,持續了40多天。

1881年,中俄簽訂了《伊犁條約》,《伊犁條約》及其所附關于中俄貿易的規定主要包括:俄國人民在蒙古的貿易免稅,新疆地區的貿易不征稅。"未來,商業将蓬勃發展,兩國将就廢除免稅的稅收規則達成一緻。科布多、烏裡亞蘇泰、哈密、烏魯木齊、古城等地,俄羅斯有權協商增設領事後興旺發達的商業。在每個地區100英裡以内的邊界線兩側,中國和俄羅斯人民"不繳納貿易稅"。俄羅斯商人有權通過陸路進入中國,經張家口、通州到天津,再到其他港口和大陸市場出售。開通兩條商業路線,從尼布初經張家口、通州到天津,從俄羅斯邊境經科布多和歸化城市到天津。俄羅斯商人從陸路運輸到天津,仍然按稅收減稅。上述規定"自合同交換之日起十年後可以協商和更改;

《伊犁條約》是清朝在土地貿易問題上給予俄羅斯最大特權、對中國造成最大損害的條約之一。1911年以前,《伊犁條約》曾兩次到期,由于俄國的反對等原因,中國遭受了巨額關稅等損失。随着條約第三次到期的臨近,1911年,要求對條約進行全面改革的呼聲在中國官員和公民中越來越響亮。清政府決定利用這個機會與俄羅斯人進行交涉,修改原協定的不平等内容,以挽回部分利益,減少中國的損失。沙皇政府隻是不願意修改《伊犁條約》中不平等的商業條款,用最後通牒搶占俄羅斯對中國的要求,并在談判開始前以軍事威脅支援他們。這帶來了1911年春天的"俄羅斯風暴"。

1911年2月16日,俄國駐華大使古爾索維奇先生給清政府外交部發了一封長照會,無理指責中國不遵守《伊犁條約》,曲解《條約》,并以此為借口要求中國政府确認俄羅斯的以下六項特權: 《七年條約》和其他條約并不限制俄羅斯政府走出邊界,對貨物進出口征稅。在兩國邊界的一百英裡範圍内,雙方同意允許兩國在被任命時将貨物運入其領土,而無需納稅。二、居住在中國各地的俄羅斯人民享有域外管轄權和俄羅斯官員的專屬管轄權,因為所有中國和俄羅斯人民訴訟案件均應由中國和俄羅斯法官處理。3.蒙古和天山南北兩條道路的場外,俄羅斯商務人士享受生活便利,買賣各國商品,不直接或間接征稅,以及壟斷等禁止限制。4.俄羅斯政府除了擁有領事官員外,還有權向Kobdo,Hami和古城派遣領事官員。雖然應該與中國第一做生意,但現在由于以上所有俄羅斯和中國商人參與的案件,足以證明國家政府不能拖延這一權利的實施。五、俄羅斯領事官員在其管轄區域内的中國地方官員應按照其公職對待,地方官員不得預先判斷俄中訴訟案件的審理。6.俄羅斯政府在蒙古國和天山南北建立了領事國,即伊犁、塔城、庫倫、烏裡亞蘇台、喀什、烏魯木齊、科布道和古城,有權設立領事機構,并允許和張家口為俄羅斯商人購買地塊和建造房屋。

該照會最後威脅說,中國政府"不會承認上述六個或其中之一,即中國不想遵守以前的合同,是好鄰居。這樣,俄羅斯政府就可以自由地采取行動,以确認該條約的管轄權。為了迫使清政府效仿,俄羅斯在中俄西北邊境部署了軍隊,一度引起轟動。10多年以後,在20世紀20年代初,一位愛國的中國人在一篇文章中寫道:"俄國人要求六個,幾個會宣戰,這是前清朝的最後一年,大問題,仍然懸在普通人的腦海中。這句話清楚地表明了這一事件的曆史重要性。

"俄羅斯風暴"讓全體中國人民興奮不已,但群眾對這一事件的真實情況是清楚的。宋現為上海《人民日報》主編,對中俄條約進行了認真研究,撰寫了《俄國苦難二百年》、《俄國橫截面》等文章,先後發表在《人民日報》上。

《俄國二百年》于1911年2月20日至3月4日在《人民日報》上連載。全文2萬餘字,分為兩章、一章、兩篇補充論文。文章列舉了自1689年《尼布楚條約》簽訂以來中俄簽署的18項重要條約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有關俄國在新疆、蒙古、東北等邊境地區的權利的規定,對這些條約進行了分類,進而分析了俄方在2月16日最後通牒中提出的六項要求, 并提出對策。在《結論》中,宋說:"俄國人對于蒙古、新疆的行動,其刻意深謀劃得非常宏大,其目的不亞于把握蒙古、新疆的政治力量經濟力量,以顯示其極端東方政策在中東政策(中亞一側)的宏偉。"他希望清政府能彌補死羊,為失落的東方而奮鬥,得到桑樹。

1911年3月21日的《人民日報》刊登了4000多字的《對俄講話》。宋世仁在文中喊道:"哇,今天的俄羅斯行動,其無恥,封面可以說是有自己的國際代表,沒有人民的榜樣!......它對國際法的蔑視、對條約的蔑視、對我國政府的玩弄和對我國人民的侮辱,一直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這一次又讓它飛起來,一點也不一點,是我的人直奔死人,願意聽從它的影響,造成甜瓜的禍害。哇,還可忍,還忍不住。宋說:"俄羅斯人之是以退出右派,也是為了改變條約問題。它獲得的特權,擔心我會撤回續訂,是先發制人的,不會在到期之前過期。其索賠的條件,其中大部分是違法的,尚未讨論,即其索賠的形式,已經非法,欺淩太多,足夠令人發指,餅幹的眼睛也。"

宋認為,中國要求根據國際法修改《伊犁條約》商業條款的合法性,并揭露俄羅斯"牽強附會,為了完成後烏默爾必須以"為由,牽強附會,責備我"是"自作自擂"。他分析了俄羅斯的行為,認為"俄羅斯人真的不能和我打架,它指責我擾亂外交關系,它宣布自由行動,它每天在滿族,蒙古,新疆的示威活動,都虛張聲勢地恐吓和喝酒狡猾",不足以害怕。并提出上、中、下三種政策。最高政策:"以強勢手段自衛,突然拒絕其所有要求,不要稍微屈服",如果俄羅斯是以侵犯了東北、蒙古、新疆邊境,将自衛。對中政策:關于俄羅斯商人在蒙古、新疆貿易豁免的問題,俄羅斯人有權在蒙古購買土地,新疆建房這兩個問題,拒絕俄羅斯的要求;下一步政策:不修改《伊犁條約》,将條約再延長十年、三五年,中方要努力治理,強力壯大,鞏固國防,下一階段修改,以實力為後盾與俄談判,徹底廢除條約中關于商業不平等的規定。[4]

宋對俄國入侵中國東北非常謹慎。1905年5月,他撰寫了《20世紀的梁山波》,發表在《20世紀印度支那》第一期上。本文讨論了當時東北三省非法武裝"盜馬賊"的問題。宋認為,俄羅斯侵略者闖入東北三省後,當地華人遭到殘酷蹂躏,人民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自發組織了民間武裝力量。這些文職武裝"集結了不少人,好人壞,為搶錢殺人犯",成了"盜馬賊"。宋指出,在日俄戰争期間,交戰各方在籠子裡使用"馬賊",導緻"馬賊"分為日俄兩派,兩派不一樣。他對這種現象感到痛苦。[5]

1911年2月8日至3月27日,《人民日報》連載宋代的《東亞近二十年》,分析了中日戰争以來中國列強之間的競争和勾結。當盟軍在侵略中國戰争後簽署《醜惡條約》時,英美德國和法國四國意識到分裂中國對他們不利,主張在形式上維護中國的獨立性和完整性,反對"危險險惡的俄羅斯和傲慢貪婪的日子";一些中國人誤以為日本沒有侵犯中國的野心,稱日本為"保方學派",宋世仁用事實證明:日本和俄國在中國東北為東北而戰,俄國肯定是"真正的侵略",日本隻是一個"僞保鮮派","福俄,吞并滿洲裡作為人民的願望, 日本要聯合起來,目的是肯定的嗎?"有心保護中國的人能做些什麼呢?"[6]

日本和俄國戰争後,俄羅斯以東北三省為勢力範圍,日本以東北三省為勢力範圍。雙方都認為,與對方的長期對抗不利于在中國實作侵略目标,在互利共赢、共同侵略中國的基礎上,統一調整政策,協調關系。1907年和1910年,日本和俄羅斯簽署了兩份契約,大緻劃定了雙方在東北三省、外蒙古、北韓和其他勢力範圍。1910年的第二次日俄契約甚至導緻日本和俄國在東北三省問題上結成聯盟,雙方開始抵制美國等國向東北三省擴張,在東北三省的權力與中國的激烈競争。

1911年7月22日,宋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日俄同盟的意志》的文章,分析了日俄侵略東北三省的情況。文章認為,日本和俄羅斯面對美國和英國等國在東北三省的競争,"需要有共同防禦的意識",1910年的第二份日俄契約"其精神類似于進攻聯盟,最近美英等國紛紛入侵滿洲的經濟力量, 更加努力地尋找共同的方法,......在日本,兩國政府聽到并締結了同盟談判條約,雖然此事不為人知和真實,但就情況的方方面面而言,所涵蓋的七十八可以說是接近真實的,即使實作了,而且在未來幾年也将成為事實,這封堅實的信和預言的征兆也一樣。宋媛深感憂慮中國争奪東北三省時面臨的險惡局面,文章最後感歎道:"四面八方的形勢在逐漸收緊,日複一日,東亞世界和大地的風,從大陸洶湧而出?"打嗝!我不知道主人沒有主動權,它也會被托付命運嗎?"[8]

中國的蒙古地區位于北部邊界,其中外蒙古和沙皇俄國接壤。早在清初,俄國政府就計劃将外蒙古作為自己的國家。19世紀50年代以來,沙皇俄國逐漸加強對蒙古的經濟和政治滲透,擴大俄國對蒙古特别是外蒙古的影響力,拉攏當地封建上層,培養親俄勢力。日俄戰争後,俄羅斯加緊向外蒙古擴張。在薩沃伊的精心修煉下,革命前夕,外蒙古地區形成了以尊丹巴活佛為首的親俄派。武昌起義爆發後不久,外蒙古的封建上層階級在俄國的支援下宣布外蒙古從中國獨立。1912年11月,俄政府與外蒙古上集團簽訂《俄蒙契約》,規定俄以"自治"的名義幫助庫倫當局建立實質性獨立,嚴重損害中國的國家統一和領土主權。

宋非常關注沙皇俄國對蒙古的入侵。1911年2月10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他的論文《蒙古國災難的根源》。文章指出:俄羅斯蒙古,不是從最近幾天開始,而且它的特殊性、緊迫性,尤其是最近幾天。這個商業問題是一種威脅,但利用一端的行動,現在它的一步一步的壓力,當沒有艾的時候也是。宋賽登分析:俄國在日本和俄戰中戰敗,"東風出太平洋的政策,也是無法實作的,也不得不轉向蒙古國,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合理的。俄國人去蒙古有,那麼東方可以抵抗日本,南方可以越過長城橫掃中原,極端東方的政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功。這是俄羅斯加緊侵略蒙古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俄羅斯與英國争奪中亞,俄羅斯試圖向印度和中國擴張,是以它首先控制了蒙古和新疆作為其南擴的基地。

宋賽登說:"俄羅斯的願望,不僅在蒙古,而且必須是蒙古軍隊,黨可以執行亞洲政策和近東政策,這個莫斯科政客日夜不停地絞盡腦汁。時不時地,沙漠的北面和南面看到哥薩克馬蹄鐵的蹂躏并不遙遠。《俄蒙契約》在中國各地引起了強烈反響。來自北京,上海和廣州的政治家和人民會面,譴責俄羅斯對大蒙古的侵略。湖南省設立"維護領土,擁護主權"為目的的籌備會議,黃興、宋世仁等人當選為名譽主席。1913年1月11日,湖南省籌備會議在長沙召開成立大會,宋在講話中說:"對于今天的計劃,隻有建設一個完整的政府,人民要貢獻支援。文庫倫現在隻有三千名士兵,武中将的武官為馬賊陶什陶,不懂文明的戰術,如果能一起達成一緻,用武力解決,那麼收回領土,威懾強大的俄國,還要準備國王的責任,兄弟們真的抱有很高的希望。"[10]

同年2月10日和2月19日,宋在國民黨湖北省交通運輸部和上海交通運輸部的歡迎會上緻辭,多次提到外蒙古問題。他認為,俄羅斯支援外蒙古的"獨立",英國支援西藏的"除去漢族",如果其他強國服務,"結果處于危險之中"。是以,要解決藏事,當先解決盲目事務時,盲事有一天不解決,也就是說,藏事當天也不解決。3月9日,他在國民黨江蘇支部歡迎會上重申了這一觀點。

在革命後發表的關于沙特阿拉伯侵略中國的文章中,宋恪聲敦促維護祖國領土的完整,維護國家的稅收主權、司法主權,維護中華民族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和民族尊嚴,他在中俄關系上表現出強烈的反侵略民族意識, 充滿愛國主義。

宋岱岱研究中俄關系的方法也是科學的,他不僅從曆史的角度讨論問題,而且注重對國際法理論的分析。從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他對當時的國際形勢有了較好的了解,對國際法有一定的了解。宋對當時列強與中俄關系的形勢比較清楚,對許多問題的分析是準确或更準确的,比如俄俄最後通牒通則的目的;

宋國燎提出的一些外交戰略建議相當實際,如中國對《中俄伊犁條約》商業條款的政策,根據當時中俄實力的比較和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應該是中國努力實作的目标, 而下一個政策是中國可接受的最低目标。事實上,清政府和繼承它的中華民國政府也在努力實作最佳政策,他們必須接受下一個政策作為最後的手段。

毋庸置疑,由于當時國際政治了解的深度有限,由于反對派人士對中外談判的内政了解不多,缺乏政治經驗,宋對中俄關系也有一些不正确的了解。例如,他認為中國宣布廢除《伊犁條約》的商業條款,并提出與俄羅斯簽訂新條約,"我必須在上遊,我沒有獲勝的機會"是天真的。清政府為修改《伊犁條約》做了更充分的準備,應對"俄風雨"和中俄條約修複的政策基本合适。"俄風雨"之際,正是黃花崗岩起義緊張的準備期,其他地方的起義也在醞釀之中,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迫切需要激發廣大群眾的革命熱情,"俄風"正好為他們提供了"大爆炸缺口",革命派抓住了這個活生生的例子, 革命的輿論,人民的心到革命。宋世仁在上述文章中,一再渲染大國分裂中國的危機迫在眉睫,指責清政府不屈不撓、徇私舞弊,隻能視為政治宣傳,在學術上經不起推敲。當然,今天我們不應該對這些次要方面提出要求。

王鐵崖:《中外舊約彙編》(第一卷),《生活與閱讀》,新知識三聯書店,1957年,第381頁。

王樹南:《新疆土治談判VI》,《東方》,1911年3月,第8卷,第2期,第12頁。

林衛剛:《俄蒙談判的開始與結束》,收入留下餘生編:《中國近百年史史的初次編纂》,中國圖書局,1938年,第158頁。

主編陳璇:《宋教仁集》(最高卷),中國圖書局,1981年,第184頁,第194頁。

主編陳璇:宋氏教法集(上一卷),第11-13頁。

主編陳璇萱:宋氏仁愛集(上一卷),第137-150頁。

主編陳璇萱:宋氏教法集(上一卷),第267-269頁。

主編陳璇萱:宋氏教法集(上一卷),第267-269頁。

主編陳祚軒:宋氏教學集(上一卷),第151-153頁。

《宋教仁》(下一卷),中國圖書局,1981年,第457-469頁。

主編陳璇萱:宋氏教學人人合集(下一卷),第457-469頁。

主編陳祚軒:宋氏教法與人人(上一卷),第183-184頁,第191頁。

作者:西北科技大學人文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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