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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于加快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于加快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

經觀要聞

經濟觀察網訊 10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于加快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

(2024年9月21日)

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機關依法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産生的公共資料,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為加快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充分釋放公共資料要素潛能,推動高品質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兼顧效率與公平,以促進公共資料合規高效流通使用為主線,以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準為目标,破除公共資料流通使用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激發共享開放動力,優化公共資料資源配置,釋放市場創新活力,充分發揮資料要素放大、疊加、倍增效應,為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構築國家競争新優勢提供堅實支撐。

工作中要做到:堅持政府指導、市場驅動。加強政府指導和調控,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有效擴大公共資料供給,提高公共資料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堅持尊重規律、守正創新。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因地制宜推動共享開放,探索開展依規授權營運,完善資源開發利用制度。堅持系統推進、高效協同。加強頂層設計,厘清部門和地方的管理邊界,逐漸形成權責清晰、條塊協同的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格局。堅持加快發展、維護安全。推動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相結合,将安全貫穿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防範各種資料風險。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制度規則初步建立,資源供給規模和品質明顯提升,資料産品和服務不斷豐富,重點行業、地區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取得明顯成效,培育一批資料要素型企業,公共資料資源要素作用初步顯現。到2030年,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制度規則更加成熟,資源開發利用體系全面建成,資料流通使用合規高效,公共資料在賦能實體經濟、擴大消費需求、拓展投資空間、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發揮。

二、深化資料要素配置改革,擴大公共資料資源供給

(一)統籌推進政務資料共享。完善政務資料目錄,實行統一管理,推動實作“一數一源”,不斷提升政務資料品質和管理水準。推動主動共享與按需共享相結合,完善政務資料共享責任清單,做好資源釋出工作。強化已有資料共享平台的支撐作用,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推進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政務資料共享和業務協同,不斷增強群衆和企業的獲得感。

(二)有序推動公共資料開放。健全公共資料開放政策體系,明确公共資料開放的權責和範圍,在維護國家資料安全、保護個人資訊和商業秘密前提下,依法依規有序開放公共資料。完善公共資料開放平台,編制公布開放目錄并動态更新,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需求迫切的資料,鼓勵建立公共資料開放需求受理回報機制,提高開放資料的完整性、準确性、及時性和機器可讀性。

(三)鼓勵探索公共資料授權營運。落實資料産權結構性分置制度要求,探索建立公共資料分類分級授權機制。加強對授權營運工作的統籌管理,明确資料管理機構,探索将授權營運納入“三重一大”決策範圍,明确授權條件、營運模式、營運期限、退出機制和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實際采用整體授權、分領域授權、依場景授權等模式,授權符合條件的營運機構開展公共資料資源開發、産品經營和技術服務。資料管理機構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指導監督營運機構依法依規經營。營運機構要落實授權要求,規範營運行為,面向市場公平提供服務,嚴禁未經授權超範圍使用資料。加快形成權責清晰、部省協同的授權營運格局。适時制定公共資料資源授權營運管理規定。

三、加強資源管理,規範公共資料授權營運

(四)健全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公共資料資源登記制度,依托政務資料目錄,根據應用需求,編制形成公共資料資源目錄,對納入授權營運範圍的公共資料資源實行登記管理。提高公共資料資源可用性,推動資料資源标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資料分類分級管理,強化資料源頭治理和品質監督檢查,實作資料品質可回報、使用過程可追溯、資料異議可處置。

(五)完善營運監督。建立公共資料資源授權營運情況披露機制,按規定公開授權對象、内容、範圍和時限等授權營運情況。營運機構應公開公共資料産品和服務能力清單,披露公共資料資源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營運機構應依法依規在授權範圍内開展業務,不得實施與其他經營主體達成壟斷協定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不得實施不正當競争行為。

(六)建立健全價格形成機制維護公共利益。發揮好價格政策的杠杆調節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公共資料要素特性的價格形成機制。指導推動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資料産品和服務有條件無償使用。用于産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資料經營性産品和服務,确需收費的,實行政府指導定價管理。

四、鼓勵應用創新,推動資料産業健康發展

(七)豐富資料應用場景。在市場需求大、資料資源多的行業和領域,拓展應用場景,鼓勵經營主體利用公共資料資源開發産品、提供服務。鼓勵和支援企事業機關和社會組織有條件無償使用公共資料開發公益産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務。支援人工智能政務服務大模型開發、訓練和應用,提高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智能化水準。

(八)推動區域資料協作。落實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部署,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以及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長江中遊城市群等創新推動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促進全國一體化資料市場發展,培育新興産業。探索建立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區域合作和利益調節機制,支援東中西部地區發揮比較優勢,在資料存儲、計算、服務等環節開展區域協作,共享資料要素紅利。

(九)加強資料服務能力建設。加強資料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資料利用方式向共享彙聚和應用服務能力并重的方向轉變。推進多中繼資料融合應用,豐富資料産品和服務。研究制訂資料基礎設施标準規範,推動設施互聯、能力互通,推動建構協同高效的國家公共資料服務能力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公共資料産品和服務場内交易模式,統籌資料交易場所的規劃布局,引導和規範資料交易場所健康發展。

(十)繁榮資料産業發展生态。将資料産業作為鼓勵發展類納入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支援資料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資料安全等技術創新應用,鼓勵開發資料模型、資料核驗、評價指數等多形式資料産品。圍繞資料采存算管用,培育高水準資料要素型企業。聚焦算力網絡和可信流通,支援資料基礎設施企業發展。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援資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和産業聯盟發展,凝聚行業共識,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發展。

五、統籌發展和安全,營造開發利用良好環境

(十一)加大創新激勵。明确公共資料管理和營運的責任邊界,圍繞強化管理職責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在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按照管運适度分離的原則,在保障政務應用和公共服務的前提下,承擔資料營運職責的事業機關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企改制,試點成立行業性、區域性營運機構,并按照國有資産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符合要求的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研究制定支援營運機構發展的激勵政策。

(十二)加強安全管理。強化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加強對資料資源生産、加工使用、産品經營等開發利用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分類分級、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體系,開展公共資料利用的安全風險評估和應用業務規範性審查。營運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資料安全主體責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護公共資料安全。加強技術能力建設,提升資料彙聚關聯風險識别和管控水準。依法依規予以保密的公共資料不予開放,嚴格管控未依法依規公開的原始公共資料直接進入市場。

(十三)鼓勵先行先試。充分考慮資料領域未知變量,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鼓勵和保護幹部擔當作為,營造鼓勵創新、包容創新的幹事創業氛圍,支援在制度機制、依規授權、價格形成、收益配置設定等方面積極探索可行路徑。充分認識資料規模利用的潛在風險,堅決防止以數謀私等“資料上的腐敗”,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對失誤錯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維護公共資料安全。

六、強化組織實施

(十四)加強組織上司。堅持和加強黨對資料工作的全面上司。在黨中央集中統一上司下,各地區各部門要強化組織實施,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強化工作協調,統籌推進政務資料共享工作。國家資料局加強工作統籌,動态掌握全國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十五)強化資金保障。加大中央預算内投資對資料基礎設施、資料安全能力建設的支援力度。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料産品和服務采購經費。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産品和服務,加大對資料要素型企業和資料基礎設施企業的融資支援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有序參與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活動。

(十六)增強支撐能力。加快建立資料産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配置設定、利益保護制度。統籌資料領域标準體系建設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标準研制、宣傳、執行和評價。依托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開展資料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關鍵技術研究和攻關。加強資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将提高做好資料工作的能力納入幹部教育教育訓練内容。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推動公共資料國際治理規則、國際标準制定。

(十七)加強評價監督。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探索開展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績效考核,依法依規向審計機關開放公共資料資源目錄和開發利用情況。鼓勵開展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成效評價和第三方評估,加強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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