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生态環境系統持續加大對自動監測資料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的執法監督力度,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依法精準高效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和示範引領作用,河南省生态環境廳現釋出自動監測資料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24)。案例:焦作市啟彙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使用OBD作弊器過濾故障資訊出具虛假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報告案
01
案情簡介
2024年6月,焦作市生态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河南省機動車環保監測監控平台資料進行核查分析,發現焦作市啟彙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至5月出具的《在用車尾氣檢驗(測)報告》中,有11輛不同品牌的機動車OBD控制單元CAL ID和CVN代碼相同,CAL ID 代碼均為23067LMNOP8345TU,CVN代碼均為D3D45056。經進一步調查,系該公司為提高機動車檢測通過率,避免車主往返修車,在OBD診斷儀與被檢車輛之間安裝作弊器,在車輛因OBD故障無法通過檢測時,使用作弊器過濾故障資訊,僅向診斷儀傳送已提前設定的虛假合格資料,使故障車輛通過OBD檢測。
02
查處情況
焦作市啟彙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裝置,按照國務院生态環境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範,對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并與生态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實作檢驗資料實時共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确性負責”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焦作市生态環境局于2024年8月22日對該公司罰款1168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03
案件啟示
車載診斷(OBD)系統指安裝在汽車和發動機上的計算機資訊系統,屬于污染控制裝置,OBD檢測是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的前置判定條件和重要環節。使用作弊裝置過濾機動車OBD故障碼,破壞檢測過程,使尾氣不達标車輛通過檢測并上路行駛,應當依法予以嚴懲。本案中,執法人員利用OBD控制單元CAL ID和CVN代碼相同的異常檢測資料,發現涉嫌環境違法問題線索,綜合現場檢查、調閱視訊監控、調查詢問等,固定違法證據,確定違法事實的精準認定,依法嚴厲打擊了機動車檢測機構弄虛作假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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