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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中“賭資較大”“情節嚴重”數額認定的了解與适用

治安處罰中“賭資較大”“情節嚴重”數額認定的了解與适用

“賭資較大”已明确,“情節嚴重的”可處罰15日拘留+3000元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公安部對“情節嚴重”的了解與适用

根據《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對部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處罰的裁量指導意見》的通知》(公通字〔2018〕17号)第七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賭博“情節嚴重”:

1.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2.利用網際網路、移動終端裝置等投注賭博的;

3.國家從業人員參與賭博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各地對“賭資較大”“情節嚴重”數額認定的了解與适用

(一)浙江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的通知(浙公通字〔2021〕12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400元或現場查獲人均賭資500元;

②個人單次輸赢額20元,或單局整體輸赢額200元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個人賭資在10000元以上;

②單場賭博人均賭資10000元以上;

③個人單次(局)賭博輸赢額500元以上。

(二)上海市警察局關于修改《上海市警察局關于對部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處罰的裁量基準》的決定(滬公行規〔2023〕5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

②現場查獲的人均賭資在400元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個人賭資在5000元以上的;

②現場查獲的人均賭資在10000元以上的;

(三)湖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适用規定》和《湖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湘公發〔2022〕6号)

1.賭資較大

①單注金額三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

②全場輸赢額三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

③參與“地下六合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不足三十元或全場輸赢額不足三千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不足二百元的;

②全場輸赢額五千元以上不足二萬元的;

③參與“地下六合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三十元以上不足一百元或全場輸赢額三千元以上不足一萬元的

(四)江蘇省公安廳關于印發《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的通知(蘇公規〔2019〕1号)

1.賭資較大

①參與聚衆賭博、網絡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元以上、不滿500元的;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參與聚衆賭博、網絡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的;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

(五)黑龍江省公安廳關于修訂《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賭博違法行為治安處罰裁量指導意見》的通知(黑公治規〔2019〕3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個人賭資在1000元以上的;

(六)内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印發《内蒙古自治區治安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内公通字〔2019〕15号)

1.賭資較大

①未細化

2.情節嚴重

①參與賭博,個人賭資800元以上;

②共同參賭财物合計4000元以上。

(七)天津市警察局關于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津公規〔2024〕1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

②個人賭資無法确定的,按人均賭資計算;

③利用網際網路、移動終端裝置等投注賭博,賭資不滿5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人均賭資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

(八)雲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雲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雲公規〔2024〕1号)

1.賭資較大

①首次參加聚衆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

②首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200以上不滿20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參加聚衆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2000元;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3000以上的。

(九)湖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年版)》的通知(鄂公安規〔2023〕1号)

1.賭資較大

①參與不滿10人的賭博,人均賭資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

②參與10人以上不滿20人的賭博,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

③利用“賭博機”賭博,認定的賭資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

④設定“賭博機”賭博,查實為“賭博”,認定的賭資200元以上不滿5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參與不滿10人的賭博,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

②參與10人以上不滿20人的賭博,人均賭資2000元以上的;

③利用“賭博機”賭博,認定的賭資1000元以上的;

④設定“賭博機”賭博,查實為“賭博”,認定的賭資500元以上的;

(十)重慶市查禁賭博條例(2011年修訂)

1.賭資較大

①賭注較大是指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

②輸赢金額較大是指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③輸赢累計金額較大是指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2.情節嚴重

①賭注巨大是指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②輸赢金額巨大是指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③輸赢累計金額巨大是指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十一)山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公安機關常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二)》的通知(晉公通字〔2022〕82号)

1.賭資較大

①人均賭資500以上不足2000元;

②每注賭資20元以上不足50元。

2.情節嚴重

①人均賭資2000元以上;

②每注賭資50元以上的。

(十二)遼甯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遼甯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标準(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遼公通〔2021〕50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②雖然賭資數額尚未達到上述标準,但有參與“六合彩”、“私彩”、“賭球”、“鬥雞”、“推牌九”“德州撲克”“填大坑”等方式的賭博,在“二八杠”、“百家樂”等有組織的賭場内賭博的,不受賭資數額限制。

2.情節嚴重

①個人賭資在二千元以上的;

②參與“六合彩”、“私彩”、“賭球”、“鬥雞”、“推牌九”“德州撲克”“填大坑”等方式的賭博,在“二八杠”、“百家樂”等有組織的賭場内賭博,利用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機賭博,個人賭資在五百元以上的;

(十三)山東省公安廳關于印發修訂後的《山東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魯公通〔2020〕116号)

1.賭資較大

①人均參賭金額在500元以上的;

②當場賭資在2000元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人均參賭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②當場賭資在5000元以上的;

(十四)《甯夏公安機關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指導意見(試行)》《關于印發<甯夏公安機關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指導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1.賭資較大

①參與網絡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元以上、不滿500元的;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或者單注賭資金額20元以上不滿5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參與聚衆賭博、網絡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的;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3000元以上的;

(十五)安徽省公安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皖公通〔2023〕17号)

1.賭資較大

①賭資數額累計一千元至二千元的;

②人均賭資四百元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參與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一萬元以上或者多次參與賭博的;

②利用網際網路、移動終端裝置等投注賭博,個人賭資在四百元以上的;

③在職業性賭博團夥開設的賭場賭博,個人賭資四百元以上的;

(十六)吉林省公安廳關于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标準的指導意見

1.賭資較大

①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

②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

②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8000元以上的;

(十七)河南省公安廳關于修訂《河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标準》有關規定的通知(2019年11月25日)

1.賭資較大

①1.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不滿400元的;

②當場賭資在800元以上不滿1600元的;

③賭局中輸赢達到50元以上不滿1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人均參賭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②當場賭資在4000元以上的;

③賭局中輸赢達到200元以上的。

(十八)貴州省公安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标準》的通知(黔公法〔2013〕106号)

1.賭資較大

①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

②全場輸赢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③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镖”“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赢額五百元以下的。

2.情節嚴重

①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赢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②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镖”“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赢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十九)江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公安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标準及适用規則》的通知(贛公字〔2009〕6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在200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未細化

(二十)遼甯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遼甯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标準(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遼公通〔2021〕50号)

1.賭資較大

①個人賭資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②雖然賭資數額尚未達到上述标準,但有參與“六合彩”等方式的賭博,在“二八杠”等有組織的賭場内賭博的,不受賭資數額限制。

2.情節嚴重

①個人賭資在二千元以上的;

②參與“六合彩”等方式的賭博,在“二八杠”等有組織的賭場内賭博,利用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機賭博,個人賭資在五百元以上的。

(二十一)福建省公安廳《全省公安機關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指導意見(試行)》(閩公傳發〔2021〕118号,試行期一年)

1.賭資較大

①參與聚衆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等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200元以上、不滿500元的;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

2.情節嚴重

①參與聚衆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等賭博,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的;

②參與其他賭博活動,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2000元以上的。

(二十二)甘肅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3年修訂)

1.賭資較大

①參與賭博個人賭資500元以上的;

②人均參賭金額500元以上的;

③現場查獲共同賭資5000元以上的。

2.情節嚴重

①未細化

北京市、廣東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陝西省、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未找到相關裁量基準或裁量基準未對賭博“賭資較大”“情節嚴重”細化。

來源:省(市、區)公安廳(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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