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液化石油氣作為生活能源的一種,在工商業場所被廣泛使用。但是瓶裝液化石油氣具有易燃易爆特點,遇到明火或者操作不當,都可能發生爆炸。工商業使用者隻有熟練掌握瓶裝液化石油氣的正确使用知識,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
正确放置鋼瓶
鋼瓶應直立擺放,嚴禁倒卧、倒置、暴曬鋼瓶。不使用時,應關閉角閥,不得用明火或熱水等對鋼瓶進行加熱。
二
依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1.餐飲經營機關不得在用餐區域使用瓦斯竈具或放置氣瓶。
依據标準:《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第6.2.3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建城〔2021〕23号。
2.同一房間内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酒精、燃料油、木炭等其它燃料。
依據标準:《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瓦斯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
3.禁止在高層建築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體及其他地下空間内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依據标準:《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 第12.0.4條1項;
《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第2.2.7條。
4.液化石油氣瓶調壓器應采用不可調節式。
依據标準:《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35844-2018第5.2.1.3條。
5.液化石油氣瓶與瓦斯燃燒器具的水準淨距不應小于0.5m。依據标準:《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第12.0.4條2項。
6.不得使用超過氣瓶檢驗有效期的氣瓶,不得使用非供氣企業自有氣瓶。所有液化石油氣瓶均需有二維碼或電子标簽,能夠實作全流程追溯。依據标準:《城鎮瓦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範》GB51142-2015第5.3.21條。
7.瓦斯使用者不得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内瓦斯設施和瓦斯計量裝置,燃具連接配接軟管應采用不鏽鋼波紋軟管或金屬包覆軟管。燃具連接配接用軟管不應有接頭或三通,長度不應大于2m。
依據标準:《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第6.1.7條、第6.1.8條、第6.2.4條
8.軟管不得穿越牆、樓闆、頂棚、門窗依據标準:《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第6.1.8條、第6.2.4條
9.軟管不應存在龜裂、老化及不可恢複的彎折拉伸等現象。依據标準:《城鎮瓦斯設施搶修、運作、維護技術規程》CJJ51-2016第4.7.3條2項、第4.7.8條6)項;《城鎮瓦斯室内工程施工與品質驗收規範》CJJ 94-2009第4.3.24條2項。
10.瓦斯竈具應具備熄火保護裝置。
依據标準:《商用瓦斯燃燒器具》GB 35848-2018第5.2.1.13條、第8.1.1條、第8.1.2條
11.瓦斯熱水器和采暖爐應設定專用煙道。
依據标準:《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 第6.3.1條2項。
三
設定氣瓶間注意事項
設定氣瓶間時,應設定在單層專用房間,并應采取防火措施,與周邊建築保持安全間距,滿足規範要求。
1.存放液化石油氣瓶總重量超過100kg時,或單瓶充裝量不小于50kg的液化石油氣容器應設定在所服務建築外的單層專用房間内,并應采取防火措施。瓶組間不應與住宅建築、重要公共建築和其他高層公共建築貼鄰。存瓶總重量大于420kg時,氣瓶間應設定在與其他民用建築間距不小于10m的獨立單層建築。
依據标準:《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瓦斯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
《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第12.0.4條。
2.液化石油氣商業使用者氣瓶間及用氣場所應安裝可瓦斯體洩漏報警裝置,洩漏報警裝置探測氣體種類應為丙烷,且確定處于靈敏有效狀态。探測器安裝位置應距室内地面不大于0.3m,距離釋放源水準距離不大于4m。
依據标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六條;
《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第6.2.1條;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第5.4.17條5)項
3.液化石油氣氣瓶間不得設定于地下、半地下空間和通風不良場所,且氣瓶間内不應有暖氣溝、地漏、或其他地下建、構築物;房間高度不低于2.2m。
依據标準:《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 第2.2.7條;
《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範》GB51142-2015第7.0.4條。
4.液化石油氣管道(含連接配接軟管)設定于地上密閉房間(無外窗,或有窗但窗僅為采光用)内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房間換氣次數不得小于3次/h,并應有獨立的事故機械通風設施,其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h。
依據标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六條;
《瓦斯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2021第6.2.1條;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第5.4.17條5)項。
四
配備消防器材
要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且確定正常使用。
五
接受教育訓練,及時整改
餐飲使用者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時,操作人員要接受安全使用教育訓練,配合瓦斯公司開展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隐患要及時進行整改。
六
禁止擅自裝卸
不得擅自拆卸瓦斯瓶或鋼瓶元件,發現漏氣或用氣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關閉閥門,及時通知瓦斯公司派專業人員檢查維修。
再次告誡大家,工商業使用者一定要規範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瓦斯安全時時抓,幸福平安千萬家!
溫馨提示
如果發現瓦斯洩漏,嚴禁動用一切電器開關和火源,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和竈具開關,切斷氣源并在第一時間打開門窗通風,到遠離漏氣處撥打瓦斯供應機關搶修電話或者報警。
規範使用瓦斯,保持室内通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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