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飲恨而逝的李嗣源㈠
李嗣源本是代北的沙陀族無姓部民,其父親名叫“霓”,是李國昌的愛将;李嗣源原名邈佶烈,霓去世的時候,他才13歲,卻已經顯露出高超的騎射功夫,隻要他對着悠悠悠蒼天弓弦一響,空中必有飛鳥墜落,是以,李國昌将他收為帳下親兵。李國昌死後,李克用又收他為義子,并賜其姓李,改名嗣源。從那往後,李嗣源跟着李克用南征北戰三十年;李克用死後,又跟着李存勖打了十幾年仗,真可謂戎馬一生、功勳赫赫了。他曾經拼死救過李克用的命;也曾率少數騎兵猛沖敵陣,欲生擒後梁勇将葛從周,雖然“四中流矢,血流被股”,卻力摧強敵,使己方軍隊轉危為安;滅梁之役,正是他率前鋒攻破了汴州。是以後唐立國,無論資曆、功勳還是聲望,他都達到了罕有其匹的高度。誠如他回顧自己在李克用父子麾下四十多年的征戰生涯時所說的:“排難解紛,栉風沐雨,冒刃血戰,體無完膚,何艱險之不曆!”(《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一》)盡管功成名就之後,他受到李存勖的嚴重猜忌,卻根本就沒有反叛皇帝陛下的念頭,更沒有由自己取而代之當皇帝的野心。
然而,形勢比人強,他最終還是被“逼”上了皇帝的寶座。
同光四年(公元926年),魏州發生兵變後,李嗣源奉命率軍渡過黃河,到了魏州城下。當自己的軍隊也發生變亂、親兵已經被消滅了一半卻仍然無法控制局勢的危急關頭,李嗣源畢竟是叱咤風雲的沙場老将,他挺身而出,厲聲喝叱:“我是堂堂的蕃漢内外馬步軍總管,是你們的統帥,如今奉皇上之命平賊。你們怎敢如此狂逆悖亂?”沒想到亂兵們并不買賬,他們列數了李存勖的種種過失後,又說:“我們原先并沒有叛亂之心,隻是害怕被皇上無端殺戮,力圖自救而已。如今我們已經商量好了,願意與魏州城裡的軍隊聯兵一處,讓皇上在黃河以南當皇帝,令公你在黃河以北當皇帝,做我們的君主。”李嗣源官居中書令,是以亂兵們尊稱他為“令公”。聽了這些話,李嗣源真心實意、聲淚俱下地勸說他們不能如此,亂兵們卻高聲呼喚道:“令公你不在黃河以北做皇帝,還想到哪兒去?你不做皇帝,這兒轉眼之間就會為他人所占有。”
李嗣源 [5](867年10月10日 ~933年12月15日 )
李嗣源仍然不肯背叛李存勖,對亂兵們說:“你們既然不聽我的話,那麼你們要想怎樣就怎樣吧,我可要傳回京城去了。”亂兵們哪能容他離開?有人甚至赤裸裸地威脅:“令公你如果不見機而行,事情就難以預測了!”不僅僅是語言威脅,還“抽戈露刃”,将他團團圍住。在這種情況下,副将霍彥威、安重誨等悄悄地踏踏他的腳,要他先答應下來,且捱過眼前的難關再說,李嗣源隻得假意應允。天亮以後,亂兵們簇擁着李嗣源入城,城裡的人不知城外人的用意,還發生了一場沖突戰,城外發動變亂的頭子竟在沖突中喪生,等到情況說清楚了,城外的亂兵已經散掉了一大半,于是李嗣源與魏州變亂軍的統帥趙在禮合兵一處,準備向洛陽進發。其實,趙在禮原先隻是一員偏将,魏州原先的統帥叫楊仁晸(音zhěng),變亂發生時,叛兵們要他繼續當叛軍統帥,楊仁晸不但不同意,還勸大家:“你們都是有家小的人,可别做這種滅族的事情啊!”結果,叛兵們毫不客氣地砍下他的腦袋後,又逼着另一員副将當統帥。那個副将也不同意,腦袋也被砍了下來。趙在禮見勢不妙,披上衣服,連腰帶也沒來得及系,慌裡慌張地準備翻牆逃跑,叛兵們追上去捉住了他,又拿着剛剛割下的血淋淋的兩顆腦袋給他看,問他能不能當統帥。
在這種情況下,趙在禮除了點頭應允,還有什麼辦法呢?魏州的情況,李嗣源等想必也有所聞,如果他當時不假意應允下來,不就立馬會像楊仁晸一樣被砍掉腦袋麼?進了魏州城,與趙在禮合兵一處後,李嗣源還不想“反叛”,假意說:“但凡要辦成大事,一定要擁有強大的軍隊,我先出去召集那些潰散的部隊。”趙在禮自然同意,李嗣源這才脫身出城,當晚抵達魏州西南的魏縣時,跟随的士卒還不滿百人,後來雖然彙集了不少走散的部衆,可是大家都不同意李嗣源回到自己的藩封之地、上奏章承認罪過、聽憑李存勖處置的決定,認為他隻要一脫離軍隊,立刻就會大禍臨頭。事實上,李嗣源上奏給李存勖的奏章,也都被元行欽扣留,使他無法在皇帝面前洗刷自己。
在這種情況下,疑懼交加的李嗣源,卻至少明白了一點,即自己的一片忠心,已不可能被李存勖體察,不可能從皇上那兒獲得一個好結果了。這個時候,他的女婿石敬瑭(音táng)又勸他說:“事情成于果斷而敗于猶豫。世上哪有身為統帥,竟與叛軍一起進入賊将據守的城池,日後卻能夠平平安安的?汴梁是要害城市,請給我三百騎兵,先将它奪取,你老人家再率大軍跟進,這樣才能保全自己。”李嗣源終于應允,雖然他仍然沒有背叛之意、稱帝之心,卻事實上已經開始了針對唐莊宗李存勖的軍事行動——即事實上反叛了。其實,從他假意答應亂兵的條件開始,他就已經上了“賊船”,已經身不由己了。不久,聽到李存勖被殺的消息,李嗣源痛哭一場——他忠心耿耿地伺候過李家祖孫三代,這眼淚顯然是真誠的、發自内心的,與司馬昭、朱溫的鳄魚之淚絕對不可同日而語。
(《高處不勝寒——皇帝與他的後妃兒女們》系列之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