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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監總局恢複處置司:探索社會資本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

作者:貴溪融化媒體
金監總局恢複處置司:探索社會資本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

《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顯示:高風險銀行數量達到337家(總資産合計為6.63萬億),且均為中小銀行。具體包括14家城商行、191家農村金融機構和132家村鎮銀行。主要分布于東三省、甘肅、内蒙古、河南、山西等地區。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迫在眉睫。

5月14日,金融監管總局恢複處置司黨支部發表文章,從工作原則和處置機制兩個方面,對高風險金融機構的處置工作做了詳細闡述。

文章明确,要推動金融風險處置立法,制定完善法律法規,明确金融風險處置觸發标準、決策程式、執行機制、處置權利和工具、資金保障、損失分擔和責任分工;要壓實金融機構、股東責任,積極探索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的有效途徑。

恢複處置司職責為拟訂相關高風險機構風險處置制度、标準、程式,對出現嚴重風險、難以持續經營的機構開展風險處置等工作。這是金融監管總局恢複處置司設立以來,首次公開發表文章。

金融監管總局恢複處置司黨支部在文章中表示,要按照金融監管總局黨委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意識和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态,穩妥有序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防止風險外溢和擴散,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要準确把握穩妥有序處置 高風險金融機構的工作原則

一是加強黨的上司。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上司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證。将黨的上司貫穿于高風險金融機構處置全過程,是穩妥有序處置高風險機構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地方黨委政府承擔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屬地責任,有利于統籌化險資源,發揮相關主體各自優勢,形成同向發力、齊抓共管、協調有力的處置工作機制,共同維護金融穩定。

二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按照市場化原則,最大限度發揮市場機制功能,促進金融交易轉移承接,防止金融服務中斷進而放大金融風險;嚴格依法保護相關利益人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和立法精神,堅決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確定處置效果經得起時間和曆史檢驗。

三是防止風險外溢。金融資産内涵重要的資訊價值,具有“冰棍效應”,處置周期越長,資産價值貶損越大,風險外溢效應越強。一旦認定金融機構喪失自我生存能力,應立即啟動處置程式,最大限度維護金融資産價值,防止風險擴大或蔓延。

四是降低道德風險。公共資源的介入一定程度上會導緻金融機構行為扭曲,必須建立早期幹預與風險處置有序銜接機制,對問題機構采取強有力的早期幹預措施,迫使其實施自我恢複,或利用市場資源促進重組,嚴格界定動用行業資金或公共資金的前提條件、程式和目标,盡可能降低公共資源投入,防止産生逆向選擇和“破窗效應”。

五是分類精準施策。應統籌考慮單家機構風險嚴重程度、債權人特征、所從事行業的競争性和可替代性、區域市場佔有率等因素,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細化方案,精準處置,采取自我修複、促進市場化重組、外部救助、吊銷金融許可證以及通過解散、撤銷等方式退出市場。

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一是推動金融風險處置立法。制定完善法律法規,明确金融風險處置觸發标準、決策程式、執行機制、處置權利和工具、資金保障、損失分擔和責任分工,建立行政機關主導、央地協同配合、行業保障基金參與、司法部門托底的處置架構,實作行政處置與司法處置有效銜接。推動嚴重金融違法行為入刑,為嚴厲打擊金融風險背後的犯罪行為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明确處置責任分工。壓實機構、股東和高管風險處置主體責任,積極采取彌補損失、補充資本等自救措施。地方黨委政府承擔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和維穩責任,統籌當地資源參與中小金融機構處置,統籌做好不良資産清收、追贓挽損、追責問責、懲治腐敗、打擊犯罪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同責共擔、同向發力、同題共答,為金融風險處置創造适宜貨币環境、提供監管政策支援,司法部門提供相應的司法保障。行業保障基金和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依法依規提供處置資金。

三是充實處置資金來源。探索建立多層次資金保障機制,明确不同主體承擔損失的責任和順序。堅持自我纾困資金優先吸收損失,壓實金融機構、股東責任。積極探索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的有效途徑。健全行業保障基金和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補充機制,支援行業保障基金通過多種方式靈活參與風險處置。

四是貫通早期幹預和風險處置。嚴格按照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堅持治已病與防未病相結合,加強金融風險常态化排查、監測預警和源頭管控,及時捕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建立具有硬限制的早期幹預機制,對觸發條件的機構果斷采取強制性監管措施,并明确整改時限要求,防止小事拖大。統一規範高風險金融機構認定标準,對符合認定标準的,及時啟動處置程式,紮實穩妥開展風險處置。

五是一體推進改革化險。切實做好風險處置後半篇文章,對完成處置“摘帽”的高風險機構,制定專門監管方案,明确一段時間内特殊監管安排,遏制風險反彈回潮。支援配合地方黨委政府全面加強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黨的上司,選優配強管住高管人員,健全公司治理機制,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平衡好盈利性與功能性,徹底扭轉“掙大錢、掙快錢”激進盲目擴張的慣性思維,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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