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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上,喬蓓華有什麼故事?

作者:鐵面人解讀曆史人物

喬蓓華法官,是同僚們口中親切的“喬喬”,是當事人眼中“行走的勞動法百科全書”,是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優秀法官;在上海二中院,不管新同僚還是老同僚,大家都會親切地叫她“喬老師”。

喬蓓華,當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勞動争議審判庭審判長,國家四級進階法官,在當時近二十年的司法審判工作中,她為無數企業與個人争取到了合法權益,同時也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和社會的穩定做出了卓越的貢獻。我們國家其實勞動法規的出台時間實際上還是比較短的,我們是1995年有了勞動法,到2008年的時候才制定了勞動合同法,這兩年我們勞動法的立法程序比較快,應該說勞動法規對經濟的發展它是有推動作用的,一部好的法律可以規範用工行為,可以推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那麼對于一些違法違紀用工的、或者是侵犯勞動者利益的行為,法律通過強制來進行調整、其實是對弘揚社會正義,對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很有幫助的。喬法官日常所面臨的案件通常是涉及勞動争議與合同糾紛,是以她在處理過程中、更多的是起到了老娘舅的作用。其實有時候我們講訴訟是很傷感情的一件事,從我們的角度來講、民事訴訟最好的一個解決方式是調解,我們這些當事人當中有各種各樣類型的人,有些确實是很無助的,他是需要你幫助的,有些人可能就是要發洩一下情緒,法官其實有時候跟醫生一樣、他們醫生是處理你生理上的毛病,我們處理的是心理上的毛病,首先我要有耐心。在喬蓓華耐心的勸說和悉心的調解下,絕大部分的當事人都當庭握手言和,從此摒棄前嫌、扔掉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對于過往案件中當事人的回訪,也是喬蓓華日常所必須的工作,這次喬法官去到了範阿姨家,範阿姨的老伴兒徐老伯工齡已經38年,之前因為一時沖動與機關上司發生沖突、違反了勞動紀律,被解除了勞動關系,因合同賠償金問題、他将機關告上了法庭,一審判決沒有支援徐老伯的請求,脾氣暴躁的徐老伯一度在二審法庭上情緒失控、并揚言要采取過激行為,但喬法官沒有輕易下判、在多次做老徐的說服工作、并與機關反複協調後,雙方化幹戈為玉帛,徐老伯也最終撤回了上訴。有人說法官鐵面無私、不通人情,其實天平何嘗不芬芳,喬蓓華正是用她的柔性與親和力、向廣大群衆展示了一個女法官的人格魅力。詩人艾青曾說過,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有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喬蓓華常說,群衆是我們的工作對象、也是我們賴以存在的土地,由于堅持貼近群衆的務實作風、喬蓓華的工作得到了衆多當事人的交口稱贊。

這張照片、是自己讀國小的時候拍的,那個時候我們剛參加少先隊,自己是第一批入隊的,戴上紅領巾,當時拍了一張這樣的紀念照,這個是自己、這個胖嘟嘟的就是自己,小時候還長得蠻壯的,那個時候覺得戴上紅領巾很光榮、因為那時候說少先隊是先鋒隊,覺得自己要做一個最優秀的人,當時可能就有這麼一個天賦、很喜歡做一些主持正義的事情,比如說誰和誰打架啦、我要評判一下、批評一下誰對誰錯,因為自己記得自己在班裡還是班長,自己在國小的時候就當了班長,那時候男同學和女同學打架、自己就要評判一下誰是不對的,你這個行為是不對的、要勸一下架,然後在所有的比賽當中也喜歡做一個裁判,不管是做遊戲也好、當時潛意識中還是有一種比較喜歡主持正義的想法在那裡。曾經想過當老師,但是到自己高中畢業的時候,當時考慮到底考什麼專業的時候、自己發現自己好像逐漸地有這麼種傾向,就是說要選一個能主持正義的專業,未來要從事這樣一個職業。1988年,19歲的喬蓓華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文學院法律專業,大學的生活、不僅圓了她兒時的夢想,更是讓她堅定了一輩子從事法律工作的信念。這張照片是自己大學的時候,幾個同學、幾個比較要好的女同學聚在一起聚餐,這個是自己,當時還是比較年輕的,那個時候我們進了大學、可能對社會的了解更多了,那時候其實我們的想法、雖然都讀的是法律專業,但是可能我們各自的理想還是有很多差別,像我們這些同學、其實這張照片中所有的人、隻有自己在法院工作,其他有的同學做了律師,有的是出國了,有的去做了房地産、其實就是轉行了,很多人其實沒有再做法律專業的工作,因為一九九二年的時候、我們畢業的時候正好是趕上經濟大潮席卷大陸嘛,很多人都下海經商,組建了很多企業、開了很多公司嘛,當時在企業工作比在法院工作收入好,當時确實自己對法律工作很敬仰,那個時候一門心思想的就是我要進法院、要到法院工作,我要去做一個讓人敬仰的法官,我要去做一個主持正義的職業。在大學四年當中自己也到很多地方實習過,自己也到法院實習過,看到了很多事情、也就是很多無助的當事人通過訴訟或者通過法官的工作獲得了正義,看到很多企業頻臨破産,因為這個欠債的糾紛、三角債的問題頻臨破産、面臨倒閉,最後是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了它的困境,最後獲得了新生,自己覺得法律确實是在整個社會生活當中有很重要的意義,而且确實是一個很神聖的職業,是以自己覺得這個職業是值得一生去追求的。1992年,23歲的喬蓓華從大學畢業、毅然而然的選擇了她魂牽夢繞的法院,由書記員開始步入了法律生涯。這張是自己剛進機關不久時拍的照片,這張背後倒是寫着了、1993年10月7日、攝于滬軍營路66号、就是自己原來的家,1993年十月份是自己剛進機關一年,自己穿着制服、戴着肩章,那時确實覺得很自豪、自己穿上這身制服代表了正義的化身,自己要去從事一項正義的事業、是以非常自豪,就穿着這身衣服,在很簡陋的家裡和父母拍了一張照片。其實在我們當時的工作中,做書記員、除了做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以外,也跟着法官去跑現場去做調解,親身地體驗他們是怎麼做調解工作的,他們是怎麼調查的、他們是怎麼掌控庭審,這種經驗都是非常寶貴的,是以應該說做書記員這幾年、對自己的收獲是很大的。經過多年時間,喬蓓華逐漸從一個青澀的書記員、成長為了一名能獨當一面的法官,然而當時的她卻沒有意識到,紮實的斷案能力、并不是衡量一個合格法官的唯一标準。自己記得有一個案子,确實是自己在二審查明事實的時候、把一個日期給寫錯了,沒有校對出來,最後處理以後當事人就跟自己提出來了,那個時候自己覺得、哎呀,我居然連這麼低級的錯誤都會犯,我是不是不适合這份工作。雖然這個案子最後還是圓滿地把當事雙方都調解、解決掉了,但是确實是給自己一個很深的教訓,就是你光有法律知識、沒有一種責任心,沒有這點是幹不好這個工作的,是以當時确實讓自己很警醒,這是自己職業生涯當中受到的最大的一次打擊,因為自己覺得這件案子要是處理錯誤的話、是會給當事人帶來很大影響的,這麼多年、那件事到現在當時十多年了,自己一直把它作為一個教訓,時刻地提醒自己。21世紀,中國的城市建設與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飛速運作的時代,大都市的繁榮吸引了無數外來務工者的争相踏來,然而由此帶來的各種勞務争議與工傷糾紛卻成為了其發展道路上極不和諧的一道坎兒,面對日益增多的案件、喬蓓華深感壓力巨大,2011年、一件棘手的貴州少年斷指案擺到了她的面前。他當時就寫了一份辭職報告,和上司說因為要和表哥一起回家過春節,是以向機關提出辭職,我二十六号就是結束勞動關系,寫了這樣一個辭職報告,但是事實上他表哥因為正好有點事、晚了幾天去接他,是以當時沒有走,按照他個人的說法、就是他仍然繼續在這個廠裡工作,那麼他跟老闆說了、因為我表哥沒有來接我,我再做兩天再走,那麼事情發生在二十九日,突然一個下午、他的一節手指給割掉了。飛來的橫禍、給這個十七歲少年的家中蒙上了一層陰影,同時貧窮的家庭也無力承擔這麼大額的醫療費用,他們把希望寄托在了工廠老闆的身上。那老闆當時就提出我和他沒有勞動關系了,我們已經結束了合同,他已經跟我辭工走了,這個事故發生是他自己在裡面玩,那一天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沒走,我們沒有安排他工作,不小心發生這個傷害事故,然後就受傷了,我已經付了一點醫藥費,我道義上已經盡到責任了,是以其它所有的待遇我不應該承擔,那麼雙方之間是為了确定勞動關系、然後官司打到法院了。然而一審法院認為少年的證據不足、沒有支援他的訴求,于是案卷被擺到了喬蓓華面前,面對工廠一方看似無懈可擊的抗辯、喬蓓華和她的同僚們硬是找出了幾次破綻。在整個案子的陳述當中,機關對怎麼發現他受傷、并把他送到醫院的前後陳述是沖突的,也就是說機關在刻意隐瞞一些對他們不利的事,那麼我們再結合他的這些工作服、工具都沒有移交,再結合他事故發生的上班時間、平時工作的場所,我們覺得從這個角度講、個人陳述的真實性更高,也就是說個人的證據證明力更強,是以這個案子最後我們是通過層層分析、對證據的判斷,對當事人陳述的判斷,最後把這個案子翻掉了、認定了勞動關系。法庭上的喬蓓華是定分止争、化解沖突的好法官,然而在法庭外,她則化身胸懷社會責任感的急先鋒,在勞動争議案件激增的時候、她牽頭二中院所轄法院 、勞動仲裁部門及工會部門,建立了勞動争議群體沖突預警機制。2011年她與《勞動報》合作、開辟了“喬法官說法”專欄,為普通百姓釋法答疑,為建構和諧社會盡心盡力。

通過在案子的審理過程中發現、其實很多當事人在訴訟中行使權力沒有找到切入點、或者是主張的方向錯了,他的請求是沒辦法獲得支援的、但是他卻固執己見,這個自己覺得在訴訟過程中碰到很多這種情況、讓自己感到其實我們很多勞動者對于怎麼樣維權、怎麼樣才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他可能不是很清楚,也是很無助的,那麼一方面自己覺得自己在這方面有很多感悟;另一方面希望用自己在專業上的知識能夠幫到他們這些普通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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