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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

作者:海峽網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通知》,對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工作目标、規範整治重點、實施步驟、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要求。跟教育小微一起來看——

《通知》提出了“五個進一步”的工作目标,即進一步增強基礎教育戰線幹部隊伍和廣大教師、教研員的政治意識、法律意識、規矩意識,進一步清理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從嚴管理、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能力和教書育人水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衆對基礎教育的滿意度、獲得感。

《通知》明确了“三項規範整治重點”和“十二條負面清單”,要求重點規範整治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師德師風失範等三方面問題。負面清單包括: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歪曲曆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嚴禁校園内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嚴禁義務教育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各類競賽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等。

《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實施步驟。即日起至5月底,省級部署啟動實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範圍重點自查、加強工作指導;11月至12月,對規範管理年行動進行總結回報。

《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四項制度”,推動規範治理工作久久為功、常管長治,切實提高辦學治校的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水準。一是建立聲譽評價制度,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範辦學治校行為,作為學校、教師各類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二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一批中國小幼稚園規範辦學基地校,有序組織書記、校(園)長到基地校跟崗研修,加強規範辦學專門教育訓練。三是建立責任落實制度,強化屬地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對違規辦學行為懲處力度。四是建立監督曝光機制,暢通違規辦學舉報管道,建立曝光台,加強社會監督力量建設。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有哪些内容?一起來看——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

1.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诋毀黨和國家上司人或英雄模範、分裂國家、歪曲曆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或在公開場合傳播、通過網絡轉發相關錯誤觀點。

2.嚴禁校園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義,放任重大校園安全隐患,發生重大事故後瞞報謊報、處置不當。

3.嚴禁教師歧視弱勢群體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毆打、性騷擾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嚴禁校園内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

5.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下達升學名額,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

6.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各類競賽證書、社會教育訓練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學校違反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校曆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的學生睡眠時間安排學生作息,或以各種方式擠占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

9.嚴禁違反國家課程方案規定,随意調整、增減課程,擠占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課時。

10.嚴禁布置超過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總量和時長的作業,或布置重複性和懲罰性作業。

11.嚴禁違規選用教材教輔,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誘導學生通過指定管道購買圖書、電子産品、教輔材料、文具等。

12.嚴禁學校違反收費管理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标準、擴大收費範圍,克扣擠占挪用發放給學生的各類資助資金等。

來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基礎教育

“規範管理年”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依法依規加強中國小幼稚園辦學行為管理,提升基礎教育治理水準,提高人民群衆教育滿意度,教育部決定組織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以下簡稱“規範管理年”行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過開展“規範管理年”行動,基礎教育戰線幹部隊伍和廣大教師、教研員的政治意識、法律意識、規矩意識進一步增強,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得到進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從嚴管理、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管理能力和教書育人水準進一步提高,人民群衆對基礎教育的滿意度、獲得感進一步提升。

二、規範整治的重點

(一)安全底線失守。一些地方和學校意識形态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書記、校長、教師、教研員政治安全意識淡薄、言行不當。校園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學生傷害、欺淩等事件頻發,甚至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日常管理失序。一些地方和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不到位,違背素質教育要求,唯分數唯升學現象屢禁不止。學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有的對法律要求和國家規定陽奉陰違、打折扣搞變通,破壞良好教育生态。

(三)師德師風失範。一些教師違背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準則,背離育人為本要求,作風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對待學生甚至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嚴重影響學生健康成長。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啟動實施。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通知要求,抓緊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完善細化負面清單,認真部署推進,指導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把規範辦學要求落到每所學校和每名書記、校長、教師身上。

(二)全面自查整改。2024年6月至9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基層教育部門、所有中國小幼稚園,對照工作要求和負面清單,認真開展自查,建立問題台賬,做到無死角全覆寫,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并加強規範辦學要求的學習教育和教育訓練。

(三)加強統籌指導。2024年9月至10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省域範圍内重點自查工作,通過跨市縣交叉調研、責任督學進校、專業力量視導等方式,進一步推動落實規範管理要求,壓實工作責任。

(四)做好總結回報。2024年11月至12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規範管理年”行動進行總結。教育部适時開展評估,回報和通報存在的問題,推廣典型經驗,進一步完善規範管理的政策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上司。各地教育部門要将開展“規範管理年”行動作為今年工作的一項重要内容,列入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確定取得實效。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總結推廣規範辦學的典型經驗,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良好氛圍。及時總結行動開展情況,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通過政策檔案等形式固定下來,做到久久為功、常管長治,堅決防止出現挑戰底線和觸碰紅線的辦學行為,切實提高辦學治校的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水準。

(二)建立聲譽評價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建立基礎教育辦學治校聲譽評價體系,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範辦學治校行為,對于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引發重大輿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項單列顯示,聲譽評價結果面向一定範圍公開,作為學校、教師各類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

(三)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各地要建立一批中國小幼稚園規範辦學基地校,作為區域書記、校(園)長跟崗研修和教研員業務提升的基地,并完善基地校進入和退出機制。要有序組織新任書記、校(園)長和聲譽評價排名靠後的學校書記、校(園)長到基地校開展一定期限的跟崗研修。要統籌教師教育訓練各類項目和基地、工作室等,組織加強規範辦學專門教育訓練,将規範辦學底線要求作為書記、校(園)長、教師教育訓練基本内容。

(四)建立責任落實制度。健全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強化屬地管理、重心下移,壓實學校辦學主體責任,確定中央政策要求及時觸達每所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違反負面清單規定、觸碰底線紅線辦學行為的懲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對于漠視學校違規行為、敷衍塞責、處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督辦問責。

(五)建立監督曝光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并公布規範辦學舉報電話、郵箱、網絡平台等受理管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對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建立曝光台,對經查證屬實的學校違法違規辦學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加強監督力量建設,通過家長委員會、特邀監督員等方式,加強對學校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督,努力把每所中國小幼稚園建成讓黨放心、讓群衆滿意的學校。

附件:1.基礎教育規範管理主要依據清單

2.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24年4月30日

來源:微言教育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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