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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的“我”從哪裡來

作者:貼近地面飛行

  海甯郎中婁關炎,年過八秩,健朗爽談,好讀書,善交友,廣聞博記,神思妙論。我們相識有年,他曾陪我觀錢塘潮,遊故人居,講海甯古往今來,論地方吳音越語。二十多年來,他利用業餘時間,完成多篇有關語源、訓诂、音韻、考古方面的論文,更有一本宏著《“我之源?”新證》接近完稿。日前送我一本,想聽聽不同意見。我對語源、訓诂之類事不懂,細緻到吳音越語,就更是外行了。但既然有了這樣一本書,而且專談的是“我”,作為一個哲學研究者,自然興緻多多。

語音的“我”從哪裡來

  是訓诂學的問題,更是哲學問題

  翻閱幾章,發現至少有兩個問題是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所論述或者說要解決的,是以也就不揣冒昧,把哲學上所了解的語音中的“の”與文字中的“我”在起源上加以區分。在現代人的口語表達中,很多方言裡“の”就是“我”。我出生在西安,西安人說“我”就發“の”音。

  婁先生敏銳地發現:“曆來訓诂,你(二、耳)他(它、蛇)早明,唯獨主要的“我”一直語焉未詳。”這許是訓诂學上的一個問題,但更是一個哲學問題。

  “我”是什麼?黑格爾說,“我就是一種認識作用”,認識,首先就是認識周遭的“這一個”或“那一個”,黑格爾稱之為“感性确定性”。你或他(樹木或房子)就是作為“感性确定性”首先被認識到的;認識,在這裡也可以簡單了解為“看見”:我看見了他和你(樹木或房子),因為他和你就在那裡存在着,但“看見”了他或你的“看見”,卻反而是我們看不見的。媽媽教孩子認東西,也通常是指着“這一個”或“那一個”問“這是什麼?”當指着孩子自己問“這是誰?”時,孩子通常會說“這是蘋蘋或圓圓”而不會說“這是我”。是以黑格爾直接說,作為他或者你的對象真實存在着,而看見了他或你的“看見”,也就是“我”,卻是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參見《精神現象學》甲、意識,第一章“感性确定性:這一個和意謂”)。是以人類是最後才會“看見”自己的,也就是有了對自我的意識,知道自我的存在,才是他或你、樹木或房屋等一切外在事物存在的終極根據。“我”消失了,外物自然也就消失了。當然還有别人在,别人也依然可以看見外物的存在。這雖然已經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或常識了,但并不是當小孩子們看見了爸爸、媽媽時就能明白爸爸、媽媽的存在與自己的存在之間有這樣一種關系。相對于爸爸、媽媽的存在,自己的存在反而是最後才能被意識到的,甚至認為有沒有自己,爸爸、媽媽都會存在。這是黑格爾一開始講哲學,講“這一個和這一個的意謂”時首先要講明的一個問題。有些人終其一生,也意識不到這個問題的切身利害。

  首先要把人看成有意識的動物

  第二個問題,婁先生借用達爾文、赫爾德等西方學者的意見,也認為“語言是自然選擇漸變過程,源于人類對大自然各式各樣聲音的模仿”,且“人類最早的詞,是模仿客觀世界的聲音,尤其是動物的叫聲而産生的”。

  于是,婁先生就驚異于漢語自然元音“我”與鷗鳴的“の”正好同音,甚至連聲調也驚人地一緻。于是,他猜想這個“我”,也就是“の”,起源于海鷗的鳴叫。

  不能不承認這是一個很大膽而又很具有挑戰性的猜測。總體上的邏輯就是:人是從大自然這位教師那裡接受語言的,而且完全是經由聽覺(沒有聽覺就不可能發明語言,而且聽覺在傳遞訊息上恰好處于觸覺與視覺之間)重複了大自然,特别是動物的聲音。因為人不能發明聲音,隻能發現和模仿聲音。“有了觸覺為伴,視覺相鄰,聽覺是便于達成語言的首要器官,我們能一邊聽一邊思維,這些器官聯合起來,變成語言也就不遠了,我們就成了擁有語言的生物。”

  是這樣嗎?人在成為“擁有語言的生物”中完全是被動接受、模仿自然的嗎?存在、因果、真理、正義、邏輯,從哪種動物的聲音中能模仿到?而沒有類似的這些語言,人又怎麼可能一邊聽,一邊思維?離開了語言,人就根本無法思維。你可以說,這些詞語(概念)是從古人或外國人那裡聽來的。但古人、外國人又是從哪裡聽來的?從摩西、從上帝那裡聽到的,這是一種說法。但從摩西、從上帝那裡聽到的,也首先需要知道“の”或世界上的任何一種發音的所指,知道“這一個”或“那一個”的意謂。否則,僅僅發音(無論發什麼音)無濟于事。而且,因為“聽”是瞬間消失的,隻有變成文字(婁先生提到的骨刻文、甲骨文),變成畫面(古人的岩畫),才能讓後人學到、思索這個音就是這個字,并了解其意謂。婁先生說,人是在有了語音的“我”之後,再造出一個文字的“我”,這才有了文明。其實,語音的“我”就要有所指、有意謂,它到底指什麼?意味着什麼?不意識到這些問題,有沒有文字的“我”也就變得沒有多大關系了。

  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首先要把人看成有意識的動物,而且能意識到自己有意識,于是就有了自我意識。什麼是意識?黑格爾說,意識就是欲望。欲望是什麼?就是欲求、希望、目的、力量、想象、愛和承認(要求獲得承認,同時也承認别人)。阿克塞爾·霍耐特寫了一本《承認》的書,概括了近代以來的歐洲觀念史,從“自我的喪失”(如盧梭說“人生來自由,卻無往不在鎖鍊中”;薩特更是看到了人封閉性的一面,于是說“他人即地獄”),到“自我的控制”(古代中國的道德訓誡是最明顯的,如“非禮勿視”之類),再到“自我規定”(如康德的道德絕對指令,如黑格爾主奴關系中的互相承認,解釋了一個人為什麼會為了他者而進行道德上的自我限制,如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等等),這一切的背後就是意識活動,就是意識中要求承認(這才有了自由、平等、博愛的價值追求)的力量。霍耐特的書解釋整個歐洲的觀念史,即意識發展史。前提就是人有意識,而意識又離不開對語言文字及其意謂的追索。

  怎麼從“我”變成了“我們”

  至于語言文字是從哪裡來的,真的不是一個哲學可以回答的問題。

  與“我”這個字詞最緊密相關的,就是怎麼從“我”變成了“我們”。陳宣良在“解百字之80”中專門談到了“我”這個漢字的字形:“我,從戈者,取戈自持也。”于是這個“我”字就與武器、與自持,也就是與護衛、防守發生了關系;再進一步,從甲骨文上考據,有人說,在很早的古代,“我”本身就是一種武器;後來又演進為“幡”,演進為“軍旗”,于是“我”就成為了“自己人”隊列中的一員。他的結論是,“我”雖然是代詞,但代的是複數,用現代漢語來說,就是“我軍”“大陸”“我方”等等。如“敵我不分”“敵進我退”等話語表達中,這裡的“我”就是複數的“我們”。他認為漢語沒有性、數、格,不注意區分代詞中的單複數。許慎在《說文》中将“吾”直接訓為“我”,而古代表達單數第一人稱的還有“餘”“自”“己”“在下”“鄙人”“奴家”“妾身”等等,說明單數第一人稱所重視的是說話者自己的身份認同,與社會的等級觀念密不可分。隻是到了現代的白話文革命出現了“我”,才出現了這種消除等級觀念的積極作用。以“我”代表“我方”的複數(我們)意義卻一直儲存了下來。(社會科學報社融媒體“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見社會科學報及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