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语音的“我”从哪里来

作者:贴近地面飞行

  海宁郎中娄关炎,年过八秩,健朗爽谈,好读书,善交友,广闻博记,神思妙论。我们相识有年,他曾陪我观钱塘潮,游故人居,讲海宁古往今来,论地方吴音越语。二十多年来,他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多篇有关语源、训诂、音韵、考古方面的论文,更有一本宏著《“我之源?”新证》接近完稿。日前送我一本,想听听不同意见。我对语源、训诂之类事不懂,细致到吴音越语,就更是外行了。但既然有了这样一本书,而且专谈的是“我”,作为一个哲学研究者,自然兴致多多。

语音的“我”从哪里来

  是训诂学的问题,更是哲学问题

  翻阅几章,发现至少有两个问题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论述或者说要解决的,因此也就不揣冒昧,把哲学上所理解的语音中的“の”与文字中的“我”在起源上加以区分。在现代人的口语表达中,很多方言里“の”就是“我”。我出生在西安,西安人说“我”就发“の”音。

  娄先生敏锐地发现:“历来训诂,你(二、耳)他(它、蛇)早明,唯独主要的“我”一直语焉未详。”这许是训诂学上的一个问题,但更是一个哲学问题。

  “我”是什么?黑格尔说,“我就是一种认识作用”,认识,首先就是认识周遭的“这一个”或“那一个”,黑格尔称之为“感性确定性”。你或他(树木或房子)就是作为“感性确定性”首先被认识到的;认识,在这里也可以简单理解为“看见”:我看见了他和你(树木或房子),因为他和你就在那里存在着,但“看见”了他或你的“看见”,却反而是我们看不见的。妈妈教孩子认东西,也通常是指着“这一个”或“那一个”问“这是什么?”当指着孩子自己问“这是谁?”时,孩子通常会说“这是苹苹或圆圆”而不会说“这是我”。所以黑格尔直接说,作为他或者你的对象真实存在着,而看见了他或你的“看见”,也就是“我”,却是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参见《精神现象学》甲、意识,第一章“感性确定性:这一个和意谓”)。所以人类是最后才会“看见”自己的,也就是有了对自我的意识,知道自我的存在,才是他或你、树木或房屋等一切外在事物存在的终极根据。“我”消失了,外物自然也就消失了。当然还有别人在,别人也依然可以看见外物的存在。这虽然已经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或常识了,但并不是当小孩子们看见了爸爸、妈妈时就能明白爸爸、妈妈的存在与自己的存在之间有这样一种关系。相对于爸爸、妈妈的存在,自己的存在反而是最后才能被意识到的,甚至认为有没有自己,爸爸、妈妈都会存在。这是黑格尔一开始讲哲学,讲“这一个和这一个的意谓”时首先要讲明的一个问题。有些人终其一生,也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切身利害。

  首先要把人看成有意识的动物

  第二个问题,娄先生借用达尔文、赫尔德等西方学者的意见,也认为“语言是自然选择渐变过程,源于人类对大自然各式各样声音的模仿”,且“人类最早的词,是模仿客观世界的声音,尤其是动物的叫声而产生的”。

  于是,娄先生就惊异于汉语自然元音“我”与鸥鸣的“の”正好同音,甚至连声调也惊人地一致。于是,他猜想这个“我”,也就是“の”,起源于海鸥的鸣叫。

  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很大胆而又很具有挑战性的猜测。总体上的逻辑就是:人是从大自然这位教师那里接受语言的,而且完全是经由听觉(没有听觉就不可能发明语言,而且听觉在传递讯息上恰好处于触觉与视觉之间)重复了大自然,特别是动物的声音。因为人不能发明声音,只能发现和模仿声音。“有了触觉为伴,视觉相邻,听觉是便于达成语言的首要器官,我们能一边听一边思维,这些器官联合起来,变成语言也就不远了,我们就成了拥有语言的生物。”

  是这样吗?人在成为“拥有语言的生物”中完全是被动接受、模仿自然的吗?存在、因果、真理、正义、逻辑,从哪种动物的声音中能模仿到?而没有类似的这些语言,人又怎么可能一边听,一边思维?离开了语言,人就根本无法思维。你可以说,这些词语(概念)是从古人或外国人那里听来的。但古人、外国人又是从哪里听来的?从摩西、从上帝那里听到的,这是一种说法。但从摩西、从上帝那里听到的,也首先需要知道“の”或世界上的任何一种发音的所指,知道“这一个”或“那一个”的意谓。否则,仅仅发音(无论发什么音)无济于事。而且,因为“听”是瞬间消失的,只有变成文字(娄先生提到的骨刻文、甲骨文),变成画面(古人的岩画),才能让后人学到、思索这个音就是这个字,并了解其意谓。娄先生说,人是在有了语音的“我”之后,再造出一个文字的“我”,这才有了文明。其实,语音的“我”就要有所指、有意谓,它到底指什么?意味着什么?不意识到这些问题,有没有文字的“我”也就变得没有多大关系了。

  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首先要把人看成有意识的动物,而且能意识到自己有意识,于是就有了自我意识。什么是意识?黑格尔说,意识就是欲望。欲望是什么?就是欲求、希望、目的、力量、想象、爱和承认(要求获得承认,同时也承认别人)。阿克塞尔·霍耐特写了一本《承认》的书,概括了近代以来的欧洲观念史,从“自我的丧失”(如卢梭说“人生来自由,却无往不在锁链中”;萨特更是看到了人封闭性的一面,于是说“他人即地狱”),到“自我的控制”(古代中国的道德训诫是最明显的,如“非礼勿视”之类),再到“自我规定”(如康德的道德绝对命令,如黑格尔主奴关系中的相互承认,解释了一个人为什么会为了他者而进行道德上的自我限制,如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等等),这一切的背后就是意识活动,就是意识中要求承认(这才有了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追求)的力量。霍耐特的书解释整个欧洲的观念史,即意识发展史。前提就是人有意识,而意识又离不开对语言文字及其意谓的追索。

  怎么从“我”变成了“我们”

  至于语言文字是从哪里来的,真的不是一个哲学可以回答的问题。

  与“我”这个字词最紧密相关的,就是怎么从“我”变成了“我们”。陈宣良在“解百字之80”中专门谈到了“我”这个汉字的字形:“我,从戈者,取戈自持也。”于是这个“我”字就与武器、与自持,也就是与护卫、防守发生了关系;再进一步,从甲骨文上考据,有人说,在很早的古代,“我”本身就是一种武器;后来又演进为“幡”,演进为“军旗”,于是“我”就成为了“自己人”队列中的一员。他的结论是,“我”虽然是代词,但代的是复数,用现代汉语来说,就是“我军”“大陆”“我方”等等。如“敌我不分”“敌进我退”等话语表达中,这里的“我”就是复数的“我们”。他认为汉语没有性、数、格,不注意区分代词中的单复数。许慎在《说文》中将“吾”直接训为“我”,而古代表达单数第一人称的还有“余”“自”“己”“在下”“鄙人”“奴家”“妾身”等等,说明单数第一人称所重视的是说话者自己的身份认同,与社会的等级观念密不可分。只是到了现代的白话文革命出现了“我”,才出现了这种消除等级观念的积极作用。以“我”代表“我方”的复数(我们)意义却一直保存了下来。(社会科学报社融媒体“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见社会科学报及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