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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電漲價”被辟謠背後,誰來決定電價

“居民用電漲價”被辟謠背後,誰來決定電價

貝殼财經

2024-05-14 19:00釋出于北京新京報貝殼财經官方賬号

夏季用電高峰在即,一則“6月1日起居民用電漲價”的傳聞迅速席卷關注。

5月14日,北京、上海兩地國家電網95598熱線從業人員均向貝殼财經記者表示未收到電價調整相關通知,“暫時未收到價格主管部門釋出的相關政策檔案,也沒有收到供電公司相關通知,電價調整資訊應該是不屬實的。”從業人員告訴貝殼财經記者,一般來說,電價調整前,供電公司都會提前公示,建議以供電公司官方管道公布的消息為準。

居民電價具體是怎樣定價的?據貝殼财經記者了解,居民電價執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即由政府定價。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貝殼财經記者,目前各地執行的電價标準實質均為階梯電價與峰谷分時電價的複合,雖然各地具體細則有所差別,但思路均是如此。

實際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大陸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近年推動居民電價改革的政策信号并不鮮見,但依然難以落地。業内人士認為,改革的趨勢是必然的,但何時進行與如何進行尚未明确。

“居民用電漲價”傳聞被辟謠,電價由誰決定

一則“6月1日起居民用電漲價”的傳聞迅速席卷關注,并被多地辟謠。

5月14日,國家電網95598熱線從業人員向貝殼财經記者表示,目前未收到價格主管部門釋出的相關政策檔案,也沒有收到供電公司相關通知,電價調整資訊應該是不屬實的。

該從業人員表示,一般來說,電價調整前,供電公司都會提前公示,建議以供電公司官方管道公布的消息為準。

作為居民消費中的一筆重要日常開支,居民電價是如何決定的?

居民電價并非由市場化決定,而是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執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換言之即由政府定價。國家發改委明确各地要優先将低價電源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

至于每一度居民用電的具體價格如何确定,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貝殼财經記者,目前各地執行的電價标準實質均為階梯電價與峰谷分時電價的複合,雖然各地具體細則有所差別,但思路均是如此。階梯電價制度是按居民用電量的多少分段計價,峰谷分時電價則是鼓勵居民合理安排用電時間,将較大的用電需求安排在晚間等供電充足、電價較低的時段。

北京市發改委2023年8月公示的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電價表顯示,居民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電量為240千瓦時及以下的電量,電價标準為0.4883元/千瓦時(不滿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時(1千伏及以上)。

“居民用電漲價”被辟謠背後,誰來決定電價

來源:北京市發改委官網

國家電網公示的上海市居民銷售電價表顯示,上海市居民用電在采取階梯電價的同時區分峰谷時段,居民使用者在第一檔0至3120千瓦時電量區間内,峰時段(6-22時)電價為0.617元/千瓦時,谷時段(22時-次日6時)電價為0.307元/千瓦時。

“居民用電漲價”被辟謠背後,誰來決定電價

來源:國家電網

由于居民用電的民生保障屬性,多地電價已有較長時間未發生變化。

國家電網95598熱線從業人員向貝殼财經記者确認,上海市居民用電目前繼續執行2012年頒布實施的居民目錄電價。

居民電價改革尚在路上

居民電價改革已是探讨多年的話題,但在實際推行過程中頗為不易。

2021年曾是近年居民電價改革政策信号最明顯的一年。

國網能源研究院2021年3月釋出的一份《大陸電價的國際比較分析》顯示,在國際上,與35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相比較,與新興經濟體國家相比較,與美國相比較,大陸電價均處于較低水準。

該分析稱,從居民使用者銷售電價看,2019年,35個OECD國家的居民電價平均為每千瓦時1.352元;大陸為0.542元,僅占35國平均水準的40%,在36個國家中列倒數第二位。

從居民/工業比價關系看,2019年,35個可獲得公開資料OECD國家的居民電價平均為工業電價的1.53倍;大陸居民/工業比價為0.85倍,在36個國家中處于倒數第二位。

2021年6月,國家發改委在答網民留言時回複表示,長期以來大陸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使用者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大陸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漸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發改委在上述回複中表示。

經曆了鋪墊後,2021年7月,發改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重點放在進一步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包括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合理确定峰谷電價價差、建立尖峰電價機制等,未涉及對階梯電價各檔電量和電價的調整。

居民電價改革之是以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據林伯強介紹,一方面在于居民用電涉及民生,較為敏感,另一方面在于目前居民用電量整體占比較小,相應的改革緊迫性較弱,如未來居民用電量顯著提升,可以預見将倒逼政策進行改革。

國家能源局資料顯示,2023年全社會用電量92241億千瓦時,其中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13524億千瓦時,占比僅為14.66%,其餘85.34%的用電量全部來自第一、二、三産業。

電價調整的傳言雖被證明不屬實,但能夠引起廣泛社會關注,或在于其推升通脹的可能性。

天風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宋雪濤5月撰文提出,自2016年以來,公用事業價格的波動較小,水電燃料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同比一直在-1.3%到4.5%左右的區間内波動。按照居民現金消費支出估算,水電燃料占居民消費的比重在5%左右,其中電費是大頭,電力、瓦斯、水占居民消費的比重分别為3.9%、1%、0.2%。低波動和低占比,使得公用事業價格對CPI的貢獻在過去往往不超過0.3個百分點。

宋雪濤告訴貝殼财經記者,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價格上漲,并不會推升通脹。其一就算數結果而言,公用事業價格對于通脹貢獻極小,其二公用事業價格的上漲會由居民通過消費行為進行消化,例如減少使用量等。

新京報貝殼财經記者 朱玥怡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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