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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作者:悠閑齊玲後

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可最近看着的一些事,讓我怎麼越來越覺得:“無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難行”了。

先是海口女子闖紅燈,交警勸導六分鐘無效,又口頭警告三次仍無效,後被交警強制拽下車,人車分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女子闖紅燈,明明是違法行為,交警勸導,警告無效後強制執行,并沒有什麼過錯。結果鋪天蓋地的輿論中,竟有很大一部分同情違法女子,指責交警“暴力執法”。

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在火車上,一女子強占一乘客的位置,乘客好言相勸無效。請來乘務員、乘警勸說,仍然無效。乘客無奈地說,你再不讓出我的位置,我就錄視訊曝光你了。這位女子竟然理直氣壯的回答:不怕曝光,“隻要不脫光随便嘛!”一副我就坐這裡了,你奈我何的嘴臉。

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還是在火車上,一位乘客買了靠過道的座位,非要坐在靠窗戶的座位上,他的理由更奇葩:我花一樣的錢,我想坐那裡就坐那裡。“誰也不能耽誤我看風景”,誰勸也沒用。沒有強制措施,結果可想而知。

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還有一個女子,父親生病,她着急看望,闖紅燈逆行,被交警攔下。沒想到該女子下車便給了攔車交警一耳光,接着抓起現場錄像的警察手機,狠狠的摔到了地上。口中喊着“我爸生病了”有點歇斯底裡。父親生病着急過去看望,可以了解,但也不能闖紅燈逆行,給他人生命财産造成威脅啊?!

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誰不講理誰“有理”嗎

面對這樣一些“不講理”,如果一直秉承“君子動口不動手” 沒有一點執法的力度,那結果肯定就是“講理的人吃虧,不講理的人得勢。”這樣的示範作用,長此以往的下去,真形成了“誰不講理誰有理”,潑婦悍夫隻會越來越多,小小老百姓的合法權益誰來保障?法律的尊嚴何在?還有什麼“公序良俗”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