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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300億元!工行公告,即将發行

作者: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 記者 陳玉靜】5月11日,工商銀行公告稱,計劃于2024年5月15日發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總損失吸收能力(以下簡稱TLAC)非資本債券(第一期),本期債券基本發行規模為人民币300億元。

這将是國内首隻TLAC非資本債。自2024年1月以來,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相繼披露TLAC非資本債發行計劃。

東方金誠金融業務部分析師石月對大河财立方記者表示,鑒于工、農、中、建需在2025年之前滿足TLAC風險權重比率達标要求,且目前均存在一定缺口,2024年以上四大行均有較大TLAC非資本債券發行需求,預計發行規模會有較大規模增長。

實作TLAC第一階段達标在即

工行TLAC非資本債即将首發

5月11日,工商銀行公告稱,計劃于2024年5月15日發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總損失吸收能力(以下簡稱TLAC)非資本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顯示,本期債券基本發行規模為300億元,其中品種一基本發行規模為200億元,品種二基本發行規模為100億元。

本期債券的簿記建檔日為2024年5月15日。其中,品種一為4年期固定利率債券,在第3年末附有條件的發行人贖回權。發行人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有權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贖回本期債券。品種二為6年期固定利率債券,在第5年末附有條件的發行人贖回權。本期債券如發行完成,将是全國首隻TLAC非資本債券。

TLAC是什麼?

總損失吸收能力,英文縮寫為TLAC,指的是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以下簡稱G-SIBs)在進入處置階段時,可以通過減記或轉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損失的資本和債務工具的總和。目的是要求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自身具備充足的損失吸收能力,以避免極端情況下需要政府救助而動用大量的公共資源。

2015年,為進一步增強G-SIBs的損失吸收能力,金融穩定理事會(以下簡稱FSB)正式提出了TLAC,要求G-SIBs除滿足最低監管資本要求外,還需具備額外的損失吸收能力,確定在極端情況下能通過債務工具吸收損失。TLAC要求中符合規定的資本不僅包括核心一級資本、其他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還包括專為TLAC設立的非資本債務補充工具。此外,TLAC的兩大核心監管名額——TLAC風險權重比率和杠杆比率要求G-SIBs從2019年1月1日起分别不得低于16%和6%,2022年1月1日起分别不得低于18%和6.75%。

中國作為唯一的新興市場經濟體有6年的延遲期,到2025年大陸G-SIBs需滿足第一階段的監管要求,2028年起需滿足第二階段要求。

截至2023年末,大陸共有5家銀行入選G-SIBs名單,其中,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位于第二檔、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由此前的第一檔升至第二檔、交通銀行位于第一檔,資本要求随組别提高而增加。

這也意味着,作為新興市場經濟體的G-SIBs,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需要在2025年初實作TLAC監管第一階段達标,交通銀行(由于2023年為首次入選)需要在2027年初實作TLAC第一階段達标。

參照國際監管标準,中國也引入和落地了TLAC監管規則。2021年,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财政部聯合印發《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标志着“中國版”TLAC監管規則正式落地,總體來看,“中國版”TLAC監管邏輯和架構與國際上的要求基本保持一緻。2022年4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釋出《關于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确了TLAC非資本債券的核心要素和發行管理規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有序組織發行工作提供了依據。

發行額度小于估算資料

預計四大行在2025年初前的達标壓力相對較小

進入2024年以來,面對2025年初實作TLAC監管第一階段達标的時間要求,四家國有大行相繼披露TLAC非資本債券發行計劃。根據四大行釋出的公告,2024年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計劃發行TLAC債券額度分别為不超過600億元、不超過1500億元、不超過500億元、不超過500億元,合計不超過3100億元。

日前,中證鵬元相關人士在以“TLAC非資本債券海外發行情況、國内發行實務準備及信用評級研讨”為主題的圓桌論壇上分析稱,國内TLAC監管規則同樣是2個核心監管名額:TLAC杠杆比率和TLAC風險權重比率,四大行的TLAC杠杆比率達标壓力較小,重點分析TLAC風險權重比率情況。TLAC風險權重比率和資本充足率的分母均為風險權重資産,但分子有所差異,資本充足率的分子資本淨額為巴塞爾協定III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以及儲備資本和附加資本;總損失吸收能力在計算上,需要剔除儲備資本和附加資本,但可以計入TLAC非資本債券和繳納的存款保險。

其中,存款保險在TLAC風險權重比率的達标要求為16%和18%時,能計入的上限分别為風險權重資産的2.5%和3.5%,但目前國記憶體款保險制度實施時間還相對較短,累積的規模比較小,在百億級,對TLAC達标的幫助效果有限。

“國内G-SIBs的TLAC達标缺口,主要來自TLAC風險權重比率,在靜态情景下,我們測算四大行合計的TLAC缺口在1.5萬億元左右,而如果考慮業務發展對資本的持續消耗,這個缺口規模應該還會更大。未來TLAC非資本債券将成為重要的TLAC補充工具。”中證鵬元相關人士表示。

石月表示,根據公告的2023年年報資料測算,工、農、中、建四家G-SIBs行TLAC風險權重比率分别為15.10%、13.14%、13.74%、13.95%,則TLAC風險權重比率缺口分别為0.90%、2.86%、2.26%、2.05%,面臨一定的TLAC缺口補充壓力,TLAC非資本債的發行可一定程度彌補TLAC達标缺口。

中國銀行上海總部金融市場部鈕锴、蔣楠近日撰文指出,截至2023年末,大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7.56%,處于較高水準,而市場基于2023年第三季度上市銀行資料估算的資金缺口均超過1萬億元,最終公告發行額度小于估算資料,表明四大行在2025年1月前的達标壓力相對較小。此外根據TLAC管理規定,大陸将存款保險基金納入各系統重要性銀行的TLAC評估中,雖然其存量規模較小,但仍将在一定程度上減輕TLAC補充壓力。

建議簡化TLAC非資本債審批流程

提高機構持券意願

從全球G-SIBs過往TLAC合格工具發行情況來看(此處TLAC合格工具包含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及資本債務工具),根據Bloomberg統計,2021—2023年,全球G-SIBs在美國市場發行的TLAC合格工具,合計發行數量為2,195隻,合計發行規模為9467.18億美元。依據巴塞爾協定III的分類,其他一級資本工具(Tier1)發行規模占比為7.24%,二級資本工具(Tier2)發行規模占比為5.65%,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發行規模占比高達87.11%。如果從發行隻數占比來看,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發行占比高達95%。

中證鵬元相關人士表示,這組資料說明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已經成為境外G-SIBs的主要發行品種。

中證鵬元統計資料顯示,從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的發行特征來看,期限以中長期為主,從樣本資料統計來看,發行期限在3—5年(含)、5—10年(含)及10年以上的債券數量分别占比34.77%、26.70%和13.87%。從持有人結構來看,以美國市場為例,2021—2023年發行的全部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中,廣義基金(投資顧問)、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持有規模占比分别為83.20%、6.97%和4.33%,非銀機構為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最主要的投資機構。

“從國際經驗來看,一些國家的監管機構要求廣義基金将一定比例的資金投資于具備一定損失吸收能力的債務工具,以減少金融機構破産對金融系統的沖擊,比如美國、加拿大等,同時也會限制銀行機構投資者的投資比例或要求更高的風險資本占用,本意是避免系統性風險傳導。”中證鵬元相關人士稱。

石月表示,目前,工、農、中、建、交均已各自披露2024年TLAC非資本債發行計劃,鑒于工、農、中、建需在2025年之前滿足TLAC風險權重比率達标要求,且目前均存在一定缺口,2024年以上四大行均有較大TLAC非資本債券發行需求,預計發行規模會有較大規模增長。

對于後續TLAC非資本債的發行,石月表示,建議簡化債券審批流程,并提供流動性保障工具,提高機構持券意願。此外,建議針對不同銀行的特點和需求,适當調整債券條款,實行差異化管理。

見習編輯:李文玉 | 審校:張翼鵬 | 稽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