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了4萬的電腦,德邦也隻願意賠償顧客1250元。”
現在快遞市場又不是一家獨大,原以為在這種競争的局面下,各家快遞公司會本着以客戶為中心,盡力的為客戶服務。
隻是沒想到德邦這麼大的一個公司,因自己的責任,客人的貴重物品損失了,事後卻是各種敷衍,拖延,這真是店大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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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位男子離開打拼了8年的北京回上海,把全部家當走快遞運回家,家當價值15萬左右,為了保險起見,他選了德邦快遞運送。
不曾想,第二天德邦快遞就打來電話,說快遞車起火了,男子的家當被燒光了。
說道賠償問題時,男子說了自己的東西值15萬左右,但是德邦快遞不管這些,表示隻願意賠1萬塊錢。
而其中保價了4萬塊錢的電腦,德邦快遞隻願意給1250元,那麼請問這個保價的意義何在?德邦太沒有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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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快遞能堅持到現在,應該有他的經營方式。但是出現這種事兒,就是店大欺客了,而且這不是個例,看看網友的經曆,出事了服務态度很差,處理問題很敷衍。
其實出問題可以了解,但是要認真負責的去解決,這才是一個企業該有的态度,而不是去一次又一次的中傷客戶。
當然了德邦快遞應該有他好的一面,不然就不可能在市場上占有很大的份額。隻是,最起碼的誠信應該有吧,這保價的意義何在。
對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