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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年金是為了平衡過渡養老金,企業沒年金是養老金制度設計不公

作者:周舟剪影論社保

#以書之名#

大陸養老金改革是在摸索中不但完善,先改革的肯定有很多不足之處,後改革的肯定相對先改革的要相對合理,但是大陸的每次改革都對先改革的錯誤和缺點不會改正重來,而是将先改革的人的利益犧牲掉,而且很多人在糊裡糊塗中當了犧牲品。國企改制是這樣,養老金改革也是這樣。

這裡主要談養老金改革中的過渡性養老金的沒計與年金的設計。我曾多次講過中國的養老金制度是引進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養老金制度。資本主義國家是私有體制,養老金制度由來已久。資本主義國家企業勞工養老金是用人機關與個人共同繳費,退休了由企業發給養老金。勞工創造的剩餘價值被資本家占有。而且他們的公務員與企業員工養老金繳費與計發制度相同。

而大陸是社會主義國家,企業是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形式形成的公有制企業,工資和退休後養老金是公有制制度下的第一次工資配置設定和退休後的退休工資二次配置設定完成的,那時勞工創造的剩餘價值歸國家所有。

在改革前的退休工資配置設定中不論機關、事業還是企業都是工資配置設定不足,其剩餘部分才配置設定退休工資,不同的是企業終身俸直接從利潤中發放,而機關事業不直接創造價值,是以從工商業上繳利潤和稅收中上繳國家部分由财政發放,資金來源都是勞工勞動産生的剩餘價值,機關事業是以服務管理型勞動換取,這種服務與管理使全國人民受益,是以那個時期都不存在繳費而獲得養老金。

1992年起大陸實行養老金改革,當時所面對的改革群體主要是在改革前參加工作的人,他們有一半工作期或大半工作期在改革前,本應享受不繳費獲得退休工資的,此時改革後又要開始繳費,用資本主義國家借來的養老金方法改革制度計算養老金,這就成了所謂退休中人。本來公有制企業企業性質沒有改變,勞工仍然在國家工商企業中勞動,這個企業仍然是國家的,勞工仍然和過去一樣領取工資,但不同的是個人要按工資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這個繳費以個人賬戶養老金形式,在退休後會連息分月全部發給你,中途早逝者會退還剩餘部分個人繳費,說明個人繳費與存款無異。除此之外,國企同國外私企一樣,用人機關會繳納個人部分的2.5倍進入統籌,發放基礎養老金,這個機關繳費部分發放基礎養老金還遠遠不夠,基礎養老金還需國家補貼開支從養老基金中支出。

由于設計的基礎養老金公式中參系數人為選取大小原因,使兩項養老金之和與老人終身俸差之甚遠,是以加上了一項中人的過渡養老金來補足改革前中人退休工資,中人消亡後這項補充養老金就沒有了。是以中人多了一項過渡性養老金,三項養老金之和與企業老人養老金數額基本相同,少的部分用調節金調節。

2000年後由于機事工資猛增,機事老人老辦法終身俸按工資比例發放,終身俸自然高于企業養老金1倍了。此時的企業職工都是中人,當然沒有考慮今後若幹年視同年限少了,實繳年繳多了,過渡性養老金會出現不平衡。特别是幾十年後新人沒有視同年限後就沒有過渡養老金了,而基礎養老金照樣是條件相同的中人、新人一樣多,個人賬戶養老金又是自繳自得相當存款,會不會出現因退休遲、早視同年限多與少,而過渡性養老金多少不平衡呢?到了新人完全沒有了過渡性養老金那時養老金會更不合理呢?這個問題的設計者當時是機事老人,因為他們沒有改革,沒有切身體會,暫時沒有考慮到。加上2000年左右企業改制後,機事工資津補貼漲的高,形成了養老金是企業2倍多,沒改制的企業人少,留下的又是賺錢的優質企業,此時國企他們大多工資高、繳費指數高,高管更高,這種養老金高掩蓋了這種企事養老金不合理。

18~22年後在形勢逼迫下,緻使機事不得不實行養老金改革,并軌改革時,這批機事中人從老人手中接過了養老金改革方案制定權,他們要自己制定自己的養老金公式。此時才領悟到中人過渡養老金的重要性,因為自己的視同年限太長,多企業18~22年,如果仍然使用視同指數為1,勢必降低平均指數,降低基礎養老金,用企業平均指數計算機事中人的過渡養老金,即使視同年限多18~22年也不劃算,是以視同指數必須由1提高才行,并且覺得人人視同指數為1,對幹部和高職級不合理,才有了按職級查表确定自己的視同指數,查表得出機事最低1.2最高2以上,以職級定高低,使過渡性養老金例如副高職稱高于企業同類人員8倍之多,而企業的不合理設計者是心知肚明的。

機事剛并軌時,這個新公式計算結果高于了機事老人,才有十年過渡辦法出台予以消化和緩解。并且考慮到了機事中人因退休年限不同,視同年限逐年減少,遲退者養老金由于過渡金減少,會不平衡,幾十年後新人無視同年限了,更不平衡怎麼辦?才有了職業年金代替過渡性養老金的想法。是以我們說職業年金是機事過渡養老金的杠杆,同時設計了國家和個人分别繳納不同比例的職業年金,個人繳納4%年金和是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樣性質。相當于個人存款這隻是一個擺設,說明年金也要個人繳納,其實無關緊要。

關鍵是8%國家出資年金部分,它是與個人賬戶同時設定,比例相同資金等額。此時以改革并軌開始,中人遲退一年,少一年視同年限,少一年過渡養老金,同時多一年8%職業年金;遲退2年少2年視同年限多2年8%職業年金…逐年到新人沒有視同年限,沒有過渡養老金,那時職業年金完全取代了過渡性養老金。這就是職業年金為什麼要誕生及它的作用。

并且在機事并軌改革過了兩年後才考慮到太對不住企業了,過去沒年金不能補,那央國企也要做做樣子,雖然央國企過渡金改革了18~22年,其間本有過渡金不平等,退早的過渡金多,退遲的過渡金少也不平衡,那沒辦法了。後來也來個企業年金,企業發得起的發,發不起的不發,是以才少數企業有年金,企業年金成了職業年金的陪襯。由于8%年金機事是國家出資,而企業是企業出,這額外地加重了企業負擔,且企業改革20~24年沒有年金調節政策,而機事一改革就考慮到了用年金調節過渡金。這就是制度設計上不合理。

當時很多人認為隻有央企有企業年金,認為年金是獎金,對此很不了解,為什麼在機企養老金并軌後才有企業年金?通過對職業年金分析,了解了其作用,是誰在制定年金呢?是否大家有了啟發呢?是以機企并軌後養老金能否由雙标計算,改為統一合理的方法計算呢?為什麼制造差距而拒不解決,我想大家心裡有了一本賬。

設計年金是為了平衡過渡養老金,企業沒年金是養老金制度設計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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