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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蓉:中國共産黨對蘇區“剪刀差”問題的闡釋與應對

作者:古籍
李玉蓉:中國共産黨對蘇區“剪刀差”問題的闡釋與應對

摘要:中國共産黨進入農村開展革命鬥争之後,面臨着工農産品價格的“剪刀差”問題。中共一方面重視采取各種經濟政策來解決蘇區工業品價格上升、農産品價格下跌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注重闡釋、宣傳“剪刀差”現象的成因,并加強群衆經濟動員,降低“剪刀差”對蘇區經濟和農村革命的影響。總體而言,中共對于“剪刀差”問題的闡釋與應對,受整體軍事戰争形勢和根據地經濟政策的影響,在三個不同階段形成了不同的闡釋與應對政策,部分地解決了革命所需的物資流通與群衆動員問題,并在其中積累了處理農村工農産品價格“剪刀差”問題的經驗。土地革命戰争時期,中國共産黨在蘇區面臨着工業品上漲、農産品價格下跌的問題,中共将這種工農産品不等價交換發展趨勢稱為“剪刀差”現象。對“剪刀差”現象的原因進行闡釋并消除“剪刀差”現象,成為中共在土地革命戰争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剪刀差”問題曾被認為是資本主義經濟和制度的産物,是占經濟主導地位的資本家盡量壓低農産品價格、擡高工業品價格,并剝削和掠奪本國農民及殖民地附屬國勞動人民的重要手段。【許毅、沈經農主編:《經濟大辭典·财政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7年版,第150頁。】不過,帝國主義侵略與資本家剝削這些宏觀理論并不能完全解釋中共在蘇區農村面臨的具體“剪刀差”問題。在曆史研究領域,蔣伯英、趙效民、許毅等對閩西蘇區的“剪刀差”現象進行了比較細緻的描述;【蔣伯英:《閩西革命根據地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趙效民:《中國革命根據地經濟史》,廣東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許毅主編:《中央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舒龍、黃惠運等結合蘇區的糧食工作、貿易工作,亦揭示了工農産品差價問題。【舒龍、謝一彪:《中央蘇區貿易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版;黃惠運:《中央蘇區糧食工作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但這些研究尚未剖析中共随着整體軍事政治局勢變化不斷調整對“剪刀差”現象的闡釋和應對政策,是以,從整體性、動态性視角分析中共認知和應對“剪刀差”、調适革命鬥争和經濟政策等問題,還有一定研究空間。基于此,本文利用土地革命戰争時期的相關文獻史料,分析中共關于“剪刀差”問題的闡釋和應對,不僅是一個價格問題或經濟問題,也是革命宣傳與群衆動員問題,并随着整體性的軍事政治局勢變化而具有階段性動态變化的特點。

一、蘇區“剪刀差”現象的出現與中共的闡釋工農産品價格“剪刀差”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第一,工業品漲價,農産品降價。第二,工業品價格不變而農産品降價或是農産品價格不變而工業品漲價。第三,工農業産品都漲價,但工業品漲價幅度高于農産品;或是二者都降價,但工業品降價幅度小于農産品。“剪刀差”問題并不是近代中國獨有的問題,英、法、德等資本主義國家在19世紀就出現了工業消費品價格上漲而農産品跌價的問題。為了抵制工農産品價格的不平等,資本主義國家的勞工組織相繼建立起勞工消費合作社,為勞工提供廉價消費品;農民亦組織建立生産、運銷合作社等,聯合起來以維持農産品的價格。蘇聯在革命、建政和發展經濟的過程中,也同樣面臨着逐漸嚴峻的“剪刀差”問題。新經濟政策時期,蘇聯認為“剪刀差”的主要原因是工業品價格被人為提高太多,如國營企業為擷取最大利潤任意提高工業品的價格,私營工商業者也對工農産品的供求關系和價格關系造成了嚴重幹擾。是以,蘇聯在新經濟政策時期采取了反對“剪刀差”的政策:一方面,強調“國家掌握價格”,通過行政手段堅決降低布匹、煤、鹽和橡膠制品等工業品的價格,規定一系列生活日用品的最高價格;另一方面,通過稅收、貸款、價格等手段來限制私人資本和中間商的發展。不過這些措施沒有真正消除“剪刀差”,通過國家掌握價格、打擊私人商業的方式還進一步加劇了工農産品價格的不協調,以及市場關系、公私關系的緊張。【陳之骅主編:《蘇聯史綱(1917—1937)》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09—212頁。】随後布哈林與斯大林在“剪刀差”問題尤其是糧食價格問題上産生了分歧。布哈林主張提高糧價,使市場“常态化”,按地區調整、提高糧食收購價格,他認為可以采取市場調節與合作社的方式,引導農民“逐漸長入社會主義關系的體系”。【《論新經濟政策和我們的任務》(1925年4月17日),[蘇]尼古拉·伊·布哈林著,鄭異凡編:《布哈林文選》,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21—222頁。】斯大林則反對提高糧價,他認為隻要一走上提高糧價的道路,“就必定會繼續滾下去,而不能保證得到足夠數量的糧食”,而且還有兩個連帶的深層次問題:一是提高了糧食收購價格後就必須提高農業生産原料的價格,以保持各種農産品的一定比價;二是提高了糧食收購價格後就必須提高糧食的售價,為了不損害勞工利益就必須加速提高工資,但這樣做就不能不提高工業品價格,其結果是導緻工業品和農産品均漲價。由此,斯大林提出了差別于新經濟政策和布哈林調整糧食價格的方案,即強調采取預約收購制,對國民經濟實行有計劃的上司。【《論聯共(布)黨内的右傾》(1929年4月),《斯大林選集》下,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6、148頁。】斯大林也反對在條件不成熟時不适當地減輕農民的負擔,認為當時的蘇聯隻能逐漸縮小“剪刀差”,但不能立即消除“剪刀差”,否則就會阻礙國家工業化,進而打擊農業以及整個國民經濟。【葉慶豐:《社會主義通史》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19頁。】1929年,蘇聯政治局和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團聯席會議形成了關于“剪刀差”問題的決議,将“剪刀差”作為迅速發展蘇聯工業并使資金從農業“流入”工業的農民繳納的超額稅,并認為這種“流入”辦法在保持工業發展的高速度過程中是必要的。【《論聯共(布)黨内的右傾》(1929年4月),《斯大林選集》下,第149頁。】是以,蘇聯在工業化發展的過程中,始終保持一定的工農産品價格“剪刀差”或超額稅,為工業化建設積累若幹資金。可見,蘇聯工農産品價格“剪刀差”出現的原因及其應對方式又差別于歐洲資本主義國家,所反映的實質問題是蘇聯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中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狀态。【陳之骅主編:《蘇聯史綱(1917—1937)》上,第211頁。】近代中國被納入到世界經濟體系之後,世界經濟體系中整體性的工農産品比價不合理問題,亦會傳導、轉移至中國。但1920年代後的中國工農産品價格問題和西方、蘇聯有所不同,尤其是區域性的農産品價格問題比較複雜。就糧食價格而言,根據鄒大凡等人的統計,近代中國糧食時漲時跌并不穩定,但價格指數總體不是下跌而是上漲。部分地區土地生産力本就衰弱,荒地日多,農産品減少的結果即會造成米價一年貴過一年。同時,一些農村田地集中,糧食亦大部分歸到地主手裡,形成“專賣”現象,因而地主擡高谷價,越使米價飛騰,農民破産加劇。【《中共閩西第一次代表大會關于土地問題決議案》(1929年7月2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組編:《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鬥争史料選編》,新華書店1981年版,第301頁。】1920年代中國不同經濟主體對于糧價問題的看法及措施也存在分歧。地主、中間商人、較富裕的自耕農希望繼續提高糧食價格;大量的農民尤其是無地的貧農雇農及中共上司的早期農民協會則希望降低農産品價格。如在大革命時期的湖南農民運動中,農民協會強調平抑谷價,阻止谷米出境,這是因為湖南農民中貧農占90%,他們喪失土地或者土地不足,需用重價從地主手裡購買米谷,故希望谷價越低越好。【《湖南農民運動的真實情形——湖南群眾請願團的報告(節錄)》(1927年6月22日),《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鬥争史料選編》,第139頁。】湖南農民運動中曾出現“平粜阻禁”運動,即發動貧農開倉平價賣糧。毛澤東在1925年8月上司湖南農民運動時即在韶山一帶召集黨支部和農協骨幹發動農民開倉平粜。【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35頁。】湖南農協還限定以鄉為機關流通谷米,若使谷米流出本鄉流通他鄉,需要有農協指令,并由專人管理,【陳繼馨:《湖南農民運動概述(1921—1927)》,中國革命博物館、湖南省博物館編:《湖南農民運動資料選編》,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83頁。】以保持糧價,維持群衆生活。但至1927年,中共對于糧食價格及其流通問題的認知有所轉變。中共湖南區委發出《關于阻禁平粜問題的通告》,指出“平粜阻禁”運動也産生了新的問題,如使谷價日漸低落,農村金融日益閉塞,自耕農、佃農等小資産階級的農民有脫離農協的趨勢。【陳繼馨:《湖南農民運動概述(1921—1927)》,《湖南農民運動資料選編》,第783頁。】中共還認為谷價問題以及“平粜阻禁”運動背後的問題,根本不在價格本身,而“完全是一個土地問題,要解決也隻有土地問題解決以後才有可能”【《湖南農民運動的真實情形——湖南群眾請願團的報告(節錄)》(1927年6月22日),《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鬥争史料選編》,第139頁。】。是以,在進入農村探索革命新道路的過程中,中共開始大力推動土地革命,通過重新配置設定土地,使農民通過自耕而免受糧價漲跌之苦。在平分土地的地區,新的問題卻接踵而至。農村革命根據地遭國民黨封鎖,蘇區商品價格不斷上漲,農産品價格則不斷下降,使得工農産品價格“剪刀差”擴大。【傅鳳翔主編:《江西蘇區交通運輸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頁。】解決土地問題後,農村“剪刀差”問題并未迎刃而解,反而愈演愈烈。例如,閩西是中共最早開辟并建立蘇維埃政權的農村根據地之一,至1929年夏秋季節,閩西革命根據地各級革命政權相繼建立,土地配置設定基本完成。分到了土地的農民們歡天喜地,第一次從自己的土地上收獲了谷子,但谷米價格迅速下跌。其中,上杭縣才溪鄉的谷價從暴動前100斤谷子賣10元跌至暴動後的2.5元。其他農産品價格也大幅下跌,如贛西南的豬肉價格下跌90%。城市工業品反而快速漲價,尤其是鹽、糖、洋油等漲價快,如閩西地區一尺布由6分漲到2角4分;一斤鹽由3分上漲為1角。【趙效民:《中國革命根據地經濟史》,第192頁。】其他蘇區亦存在類似問題,如鄂豫皖蘇區有些工業品的利潤高達100%;湘鄂贛蘇區有的商人将一尺布的價格由300多文上漲至1000多文,獲利數倍。【趙效民:《中國革命根據地經濟史》,第194頁。】由此,農産品與工業品的價格相差太遠,剪刀口越張越開。【《中共閩西特委通告(第七号)——關于剪刀差問題》(1929年9月3日),中共龍岩地委黨史資料征集研究委員會、龍岩地區行政公署文物管理委員會編:《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内部發行,1982年版,第208頁。】平分土地和收獲谷米後,農民很難換回生産生活所需的工業消費品物資,這對中共提出了新的挑戰。農民雖然分得了田地,但在市場上仍然處于劣勢位置。中共認為農民以多量農産品隻能換取少量工業品,這也是一種剝削,而且這種剝削“比任何方法還要厲害,農民受了這種剝削,必然要窮困下來”【蔣伯英:《閩西革命根據地史》,第216—217頁。】。中共意識到,需對“剪刀差”現象的原因進行具體闡釋和分析,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使平分土地的農民免受“剪刀差”剝削。中共閩西特委最早對這種現象進行了研究,認為這亦是一種“很大的剝削”【《中共閩西第一次代表大會關于土地問題決議案》(1929年7月27日),《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鬥争史料選編》,第300頁。】。為此,中共閩西特委于1929年9月專門釋出一則關于“剪刀差”問題的通告,向黨内外解釋蘇區“剪刀差”現象的成因、影響及應對政策。【《中共閩西特委通告(第七号)——關于剪刀差問題》(1929年9月3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08頁。】中共閩西特委認為,“剪刀差”現象是局部的赤色割據區域中的特殊現象,從工業品漲價方面來看,在軍事經濟封鎖緻與外部工業區域絕緣的情況下,蘇區内部工業不發達,是工業品缺少而漲價的客觀原因。【《剪刀問題講授大綱》(1929年10月5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42頁。】加之當時紅色區域的商品流通大部分仍是通過私營商業和農村圩場來進行的,中間商人在其間投機取巧,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工業品價格的上漲。此外,中共在進入蘇區之初所采取的激進商業政策,如沒收商店、焚燒賬簿、禁止白區商人來紅色區域做生意等,導緻赤白貿易中斷,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剪刀差”現象。【趙效民:《中國革命根據地經濟史》,第195頁。】而商人為維護自身利益,亦将成本轉嫁到商品上,使“剪刀差”擴大。在農産品跌價方面,中共認為原因更為複雜。一是暴動過後的農村,原有債券被焚燒,有些地區甚至取消一切債務,使農村借貸和金融流通完全停滞。而農民在收獲時節仍要雇工進行搶收,需要現金發給雇工工資,在農村借貸中斷的情況下,隻有賤賣糧食以資救濟,加劇了農村的“剪刀差”現象。【《中共閩西特委第一次擴大會關于土地問題的決議——特委通告第十五号》(1929年11月5日),《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鬥争史料選編》,第327頁。】二是抗租鬥争勝利後,農民不必交納地租,糧食有餘,農民為購買日用生活品而賣米,緻米市擁擠而谷米跌價。三是農民駭于“會剿”聲勢,怕谷子被敵人搶去,是以賤賣米糧,求得現利。此外,因戰争影響,各處糧食不能調節,多者多,少者少,以緻米價高低各處不同。【《中共閩西特委通告(第七号)——關于剪刀差問題》(1929年9月3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09頁。】在分析“剪刀差”原因的基礎上,中共也意識到“剪刀差”會造成多方面的不利影響。在經濟上,一些分到土地的農民認為種地還不如做雇工,因雇工做1工可得米5鬥多,做6工便夠1年糧食。這不僅會使分到土地之後的農民仍處于被剝削的地位,還可能會使農民怠工,或抛棄田禾不收,甚至不願領田耕種。這不利于農民自耕和擴大生産,容易造成農業的衰落,也與中共平分土地之後計劃發展農業的初衷相違背。此外,由于戰争影響和工業品價格上漲,農民對于工業品的購買力實際上有所下降,亦不利于工業與商業的發展,加劇勞工失業與整個社會經濟的衰落。在政治上,國民黨在軍事政治經濟方面包圍蘇區的同時,借蘇區工農産品“剪刀差”現象進行反動宣傳,借此提出“共産黨欺騙農民、共了産農民無好處”等反動口号。【《中共閩西特委通告(第七号)——關于剪刀差問題》(1929年9月3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09頁。】中共閩西特委指出,調劑“剪刀差”現象是蘇維埃政府的急務,“如不能挽救這些毛病”,便不能根本上解決工農群衆的生活問題;如難以使社會經濟向前發展,蘇維埃政權的基礎便更無穩固可能。是以,調劑“剪刀差”現象是中共在蘇維埃區域中的主要任務之一,每個黨員都要研究了解“剪刀差”現象的成因與影響,讨論并執行消除“剪刀差”的政策。中共閩西特委還提出了應對的十項政策:一是由縣政府設法開辦農民銀行、借貸所等,為貧苦農民提供低利借貸,使農民不緻借貸無門而賤賣糧食。二是由縣區政府籌集資金,在市場上高價收買、儲藏糧食,或運往糧食缺少、米價較高的地方出粜,以調節米價。三是由縣區政府經濟委員會有計劃地向群衆開展宣傳,并幫助群衆建立生産、消費、信用等各類合作社,使農民賣米買貨不為商人所剝削,使金融流通。四是限制農村勞工工資不可提得過高。五是限制城内市場勞工工資不得過高。六是限制重要商品如鹽、洋油、糖等價格,不得高擡物價。七是繼續執行分田的政策。八是對城市失業勞工進行救濟。九是在農村群衆大會或代表會議中擴大宣傳,或讨論剪刀政策。十是在工會或勞工群衆中宣傳剪刀現象的不良影響,使勞工明白工價不可過于提高,以保障和鞏固工農階級等。【《中共閩西特委通告(第七号)——關于剪刀差問題》(1929年9月3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09—210頁。】中共閩西特委還制定《剪刀問題講授大綱》作為閩西幹部訓練班的教材,要求幹部針對農民、勞工、商人等不同對象做不同的宣傳工作。第一,對農民方面,要重點說明米價跌落的原因,使農民明白土豪操縱米價的不利影響,明白取消一切債務的錯誤,明白合作社的功用與組織,明白工業品漲價是反動勢力經濟封鎖的緣故;使農民明白隻有更加團結向外發展,與大城市的無産階級取得聯絡之後,才能免除這種痛苦,明白隻有共産主義實作之後,群衆才能徹底解除痛苦。第二,對勞工方面,要在工會或勞工群衆中宣傳“剪刀差”現象會使農人怠工農業衰落,更使商場冷落勞工失業。使勞工明白,工價不可過于提高,隻有勞工努力從革命實際上去上司農民鬥争、取得農民信仰,才能保障工農階級的利益。更應使勞工明了革命的意義,隻有解放農民,發展農村經濟,中國工業才能發達,而勞工才有工做。第三,對商人方面,要召集商人開會并公開說明革命過程中黨的城市政策,使他們安心營業。說明“剪刀差”現象的結果會使商場冷落,鼓勵他們辦貸。同時說明國民黨不能統一中國,連年戰争,苛捐雜稅,緻兵匪遍地,使商人無出路。說明中國革命必然很快成功,商人不要夢想白軍到來或恢複地租。【《剪刀問題講授大綱》(1929年10月5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43—244頁。】中共進入蘇區之初,面臨的“剪刀差”問題有不同于西方和蘇聯之處,也差別于大革命時期中共為了調動貧農雇農參加大革命運動的積極性而實行的“平粜阻禁”政策。是以,既不能大而化之套用西方資本主義剝削造成“剪刀差”問題的成因,也不能搬用同時期蘇聯為推進工業化建設而保持适度“剪刀差”的經驗來解釋蘇區農村的“剪刀差”現象。實際上,蘇區的“剪刀差”問題是戰時軍事經濟封鎖狀态下的工農産品比價特殊問題,需要關照當時中共進入蘇區之初所面臨的軍事包圍、經濟封鎖及供需關系、生産狀況等綜合情況。而在應對層面,以閩西為代表的根據地開始對工農産品差價問題進行比較系統而深入的闡釋,并強調利用宣傳手段來動員工農抵制中間商人的剝削。随着戰争環境的變化與黨内經濟政策的調整,中共進一步從“剪刀差”着手,轉向對工農産品價格的調整。二、“剪刀差”問題的初步應對:以價格為中心雖然閩西蘇區提出了消除“剪刀差”的十項政策,但在戰時條件下,很多工作無經驗可循;且創辦銀行和集資收購糧食、平抑糧價、創辦合作社等,也難以一蹴而就。為了盡快解決“剪刀差”問題,閩西蘇區在貫徹特委第七号通告之時,主要是以行政手段對工農業産品進行限價,試圖在短期内以價格為中心遏制“剪刀差”問題。【許毅主編:《中央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下,第12頁。】鄧子恢在1929年3月任中共閩西臨時特委書記後,迅速采取措施執行限價政策。所謂的限價政策,分為兩個層面:一是限定工業品價格,使其不繼續高漲。二是限定農産品的價格,但在已分田和未分田地區,具體政策和偏向有所不同。在已分田的地區,中共對糧食采取不讓谷價下跌的政策,以免谷賤傷農。在未分田的地區,一方面規定田中谷子歸原耕種農民收獲,不允許地主強收租谷或農民私自送租,以團結全體農民,集中攻擊目标于地主;另一方面規定夏收後米價谷價不準擡高,以使無地貧農得到救濟。【《中共閩西第一次代表大會關于土地問題決議案》(1929年7月27日),《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鬥争史料選編》,第303頁。】然而,在已分田的地區,蘇維埃政府強令提高糧價與限定工業品價格的政策并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與願違。一是急于用錢的農民實際上顧不了限價政策,在市場一邊挂着政府的牌價,一邊“如賣膏藥一樣,暗中贈送”,由此農民出售糧食名義上是依照限價,實際上是賣一鬥送一鬥,有時甚至賣一鬥送兩鬥,并沒有起到限制糧價下跌的作用。二是對工業品執行限價政策後,群衆都感覺不便。城市工業品生産者不肯拿商品出來賣,緻市場停滞,破壞了經濟政策,而促成“剪刀差”現象之擴大。顯然,強制限定工農産品價格的行政措施并不為農民所歡迎。【蔣伯英:《閩西革命根據地史》,第218—219頁。】限價政策之是以得不到農民的支援,實際上是限價政策沒有真正解決農民面臨的實際困難。尤其是在已分田的地區,很多農民在分田後需要雇工割禾,需要現金發工資。由于中共在農村推行的土地革命路線依靠貧農雇農,在組織雇農工會或貧農團時要求提高貧雇農工資,是以已分田的自耕農在雇工割禾時也要付出更高的割禾工資,隻能廉價賣出谷米擷取現金。衆多分散的農民廉價出售谷米,導緻上市季節的谷米供過于求、價格下跌。而當時蘇維埃政府還沒有銀行信用社等組織,社會上又尚無借貸管道,農民隻好出售糧食。上市食糧多,自然造成糧價跌落現象。【蔣伯英:《閩西革命根據地史》,第220頁。】可見,糧食價格的漲跌不僅僅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也受到整體戰争形勢、農村革命鬥争政策乃至個體農民生産生活所需的影響。中共很快意識到限價政策的問題,立即調整價格政策的方向。1929年10月中旬,中共閩西特委在上杭召開第一次擴大會議,指出用消極的政策來限制米價是不可能的,如果勉強執行限價政策,“必使政府脫離了群衆”。【許毅主編:《中央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下,第12頁。】是以,中共閩西特委要求各級政府停止以行政手段限定糧食與工業品市場價格的政策。10月下旬,中共福建省委巡視員謝運康給福建省委的報告中也提到蘇區社會經濟問題,指出農民一切用品均要靠粜米來維持,即使低價也會有農民出粜,是以蘇維埃消極限價是沒有作用的;而這些問題解決不好,“也就是農村割據不能成功的原因”。謝運康指出,黨的政策應該有所調整,一方面是糾正對商人過于嚴厲的打擊政策,在防止和嚴辦奸商故意擡高物價的同時,要執行黨對小商人的政策,切實保護小商人,使市場得以維持,并鼓勵小商人向外買賣,促進蘇區與白區之間的交通往來;另一方面要提倡蘇維埃群衆實行節省主義,并開辦農村合作社、小銀行等。【《巡視員謝運康給中共福建省委的報告——關于金漢鼎入閩與我們的應付方策等情況和問題》(1929年10月25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63頁。】雖然限價政策受阻,但中共仍然需要遏制“剪刀差”的繼續擴大。為了有效調節工農産品的差價,中共也嘗試通過公營商業控制商品價格,通過私營商業擴大商品流通量,通過合作社調劑餘缺,并對糧食價格、糧食數量做進一步的調節。第一,發展公營商業。中共在開辟蘇區和建立蘇維埃政權的過程中,注重建立與發展紅色商店,主要為黨組織、蘇維埃政府與紅軍提供一定的商品。如1929年冬,中共瑞金地下黨組織籌辦了“裕茂”雜貨鋪,以經營雜貨并作為地下黨的秘密交通站。1930年6月間,瑞金縣紅色革命政權在沒收縣城大資本家商人的店房财産後,除分給貧苦群衆與滿足革命工作需要以外,利用剩餘的物資開設了“公賣店”,将商品折低價出售給群衆,以維護正常商業,抵制中間剝削,鞏固紅色政權。【嚴帆、劉星明:《瑞金蘇區時期的消費合作社》,王金山主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消費合作社史料選編》,内部發行,2001年版,第134頁。】推動公營商業的發展是土地革命時期中共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有利于掌握革命所需的物資和調控商品價格。第二,調整私營商業政策。中共進入蘇區之初,對私人工商業采取了較為嚴厲的政策,緻使部分商人逃離蘇區,破壞了原來在城市與農村之間起到流通管道作用的私商網絡,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劇了“剪刀差”問題。随着根據地的建立,各蘇維埃政府開始糾正錯誤的工商業政策,制定保護貿易的商業政策,以促進蘇區内部、蘇區與白區之間的工農産品流通。第三,開辦合作社。在發展公營商業、調整私營商業政策的基礎上,中共認為,幫助群衆辦合作社是解決“剪刀差”問題的主要辦法之一。【《剪刀問題講授大綱》(1929年10月5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42頁。】1927年11月,《江西省蘇維埃臨時政綱》明确提出開辦各種合作社,以運輸農村及城市需要品,并調劑農産品及工業品的價格。【《江西省蘇維埃臨時政綱》(1927年11月),江西省檔案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黨史教研室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頁。】閩西革命根據地相繼建立起消費合作社以及油鹽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屠宰合作社,經營布匹、藥材、煙葉、鞋襪等商品。【舒龍、淩步機主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史》,江蘇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48—349頁。】蘇區農村合作社伴随革命隊伍開拓各個革命根據地及創立蘇維埃政府的程序而零散建立起來,形成了特殊的營運模式。以消費合作社為例,早期蘇區消費合作社多由紅軍部隊或蘇維埃政府投資建立,有的消費合作社還借助紅軍武裝保衛物資的采購和運輸,并“采取一種遊擊式的營業體制”【《蘇區之合作社運動》(1937年),楊德壽主編:《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中國财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版,第247頁。】,常伴随革命隊伍流動發展。雖然早期合作社能夠對調節“剪刀差”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各蘇區獨立性較強、發展不平衡,尚未形成統一的财經制度與合作社上司組織體系。這使得不同蘇區所建立的合作社在制度與政策方面相差較大,各自為政的現象突出。同時,各蘇維埃政府對所轄區域内合作社的數量、營業等情況也把握不足。是以,在革命根據地尚未鞏固的時期,籌辦農業銀行、合作社和籌集資金收購米谷以平抑糧價等工作一時難以全面展開。面對仍然存在甚至有所加劇的“剪刀差”現象,1929年11月2日,中共閩西特委指出:“黨應當指導各地蘇維埃,獎勵群衆生産,普遍合作的組織,實行節省主義,維持城市政策,救濟失業勞工,更需注意與白色區域交易的建立,便利農産品之輸出,與工業品之輸入,以防止剪刀現象之發展而減少群衆之痛苦。”【《中共閩西特委通告第十三号——中共閩西特委第一次擴大會的精神與閩西黨目前的任務的決議》(1929年11月2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2輯,第288頁。】圍繞如何解決“剪刀差”問題,閩西等地開始制定并執行新的經濟和商業政策。至1930年3月,閩西蘇維埃政府成立,閩西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釋出的宣言提出了解決“剪刀差”問題的指導思想,即統籌閩西社會經濟之發展與調節,使紙、木、煙能夠輸出,外來生活必需品源源而來,調節糧食、金融,以解決赤色區域群衆之生活問題。宣言釋出後,很快到夏收季節,糧食價格與“剪刀差”問題又迫在眉睫。鄧子恢在1930年3月任閩西蘇維埃政府主席後,召開了農民座談會和開展深入調查,了解到農民不支援農産品限價的具體原因,于是另辟蹊徑,提出通過成立糧食調劑局調劑米價的措施。【蔣伯英:《閩西革命根據地史》,第219—220頁。】1930年6月1日,閩西蘇維埃政府經濟部根據鄧子恢的調查研究,制定并釋出《調劑米價宣傳大綱》。【蔣伯英:《鄧子恢與中國農村變革》,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6頁。】《宣傳大綱》向群衆宣傳土地平分後米價低落的原因及其後果,并預測1930年夏季農民仍缺乏現金開工錢、買油鹽,仍會造成米價的低落,進而提出要建立糧食調劑局,進行糧食調劑,希望通過對糧食的調劑來保持糧價的穩定,使農民不再賤賣谷米。【趙效民:《中國革命根據地經濟史》,第196頁。】閩西蘇維埃政府還明确地指出,建立糧食調劑局和調劑米價,是“提高農民購買力與生産力,是發展閩西社會經濟的重要出路,而且是目前急需進行的重要工作”,要求各地蘇維埃政府積極地執行這一決議,使蘇維埃政府“成為真正勞工貧農的政權,堅決的為勞工貧農階級謀利益”。【《閩西蘇維埃政府布告(第十五号)——關于組織糧食調劑局問題》(1930年6月14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内部發行,1982年版,第320頁。】閩西蘇維埃政府還規定,各區鄉糧食調劑局須于6月30日以前成立。具體由各鄉政府召叢集衆會,選舉勞工、貧農分子5人,組織糧食調劑局。各區鄉設糧食調劑局委員5人,分别為主任1人、文書1人、會計1人、保管2人。【《閩西蘇維埃政府布告(第十五号)——關于組織糧食調劑局問題》(1930年6月14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20頁。】為了調動貧農的積極性,蘇維埃政府鼓勵貧農自發進行組織,排除區鄉各級組織中動搖的富農及袒護富農的分子,選出忠實能幹鐵面無私的勞工貧農分子組織調劑局,以便于将貧農組織起來,有效地調劑米價。【《閩西蘇維埃政府經濟部調劑米價宣傳大綱》(1930年6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10頁。】糧食調劑局組織起來後,首先需要籌集資金,主要是由各鄉政府向當地富裕之家籌借,少者三十五十,多者三百五百,由蘇維埃政府及調劑局立借單,限一年後歸還,利息不得超過年利5%;款項借出後蘇維埃政府保護富裕之家的财産,不得借口沒收,使他們恐慌。同時閩西蘇維埃政府準備籌辦農民銀行,募股集資,服務于糧食調劑工作。【《閩西蘇維埃政府經濟部調劑米價宣傳大綱》(1930年6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09頁。】有了基本的資金後,糧食調劑局的重要工作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高價籴谷,即在谷米上市時,用高于市價1/3的價格向貧農收買谷子,使貧農不必到市場上出賣,免受市場的剝削。高價買來的谷子儲存起來,待群衆缺糧時按原價95%賣還給原主。第二種方法是高價籴米,即在米價仍舊低落時,糧食調劑局在可能範圍内拿出一部分款子向市場高價采籴食米,運到米貴的地方出粜,以資周轉。閩西蘇維埃政府強調,無論如何不能放棄籴谷工作,而單做籴米工作;同時要注意把米谷儲藏起來,調劑整個閩西的米價。總體而言,糧食調劑高價籴谷或籴米均針對貧農,先救多數貧農,而不為富農謀利益,以防止犯了富農路線的錯誤而脫離貧農群衆。【《閩西蘇維埃政府經濟部調劑米價宣傳大綱》(1930年6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09頁。】當然,閩西蘇維埃政府也指出,調劑米價辦好了雖有一定的好處,但這隻是治标而非治本的方法,尤其是高價籴米辦法也要在财政有可能的時候才實行。要根本提高農産品的價格,隻有集中力量,向外擴大鬥争,推動全國革命到來。到全國革命成功以後,集中國家資本,大規模辦理農民借貸;同時農業副産品及山林出産品價格逐漸提高,農民收入日漸增加,工業品價格日趨平衡,這樣才能根本解決米價問題。【《閩西蘇維埃政府經濟部調劑米價宣傳大綱》(1930年6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10頁。】糧食調劑工作雷厲風行地推行開來,收到了較好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調劑谷米、穩定糧價的作用。但在籌辦糧食調劑局的過程中,因為缺乏經驗,各地在籌集款項方面發生了違反政策的現象。一是籌集資金對象問題,由于糧食調劑局的資金需要向“富裕之家”借款獲得,而在革命形勢之下,借款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二是對誰是“富裕之家”的界定不夠準确和清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對貧農、中農實行借款,使籌款範圍無計劃無限制,引起貧農和中農的不安。三是對于糧食收購價格限制過于呆闆,如在籴谷時,機械執行谷價高出市價1/3的價格,往往不符合市場規律而發生流弊等。【《閩西蘇維埃政府通告(第八号)——關于糧食調劑局問題》(1930年7月9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49頁。】鄧子恢和張鼎丞在總結糧食調劑局工作時指出,高價籴谷籴米政策實行後,糧價開始穩定下來,貧農稱快,但富農反對,中農動搖,不利于整體革命形勢的發展。他們認為“糧食調劑局的設立是必要的、正确的,但向富農籌款則是不妥的”【蔣伯英:《閩西革命根據地史》,第222頁。】。在鄧子恢等人的主持下,閩西蘇區着手糾正糧食調劑局相關工作的問題,于1930年7月9日釋出了《關于糧食調劑局問題》的通告,重新規定糧食調劑政策。一是明确糧食調劑局借款的對象是“過去剝削人現在仍有餘錢的”富裕之家,“過去剝削人現在無錢的不借;過去無錢無剝削,現在略有錢而不剝削人的不借”;再則借款數量不可太少而借款家數不可太多,不符合借款條件的均需退還。各鄉糧食調劑局借款多少應以該鄉貧農粜谷的需要及富農籌款的能力,由區蘇維埃政府規定借款總數造成預算冊。二是調整糧食調劑局收購米谷價格的規定。《通告》補充規定,各區按照當地情形分别規定米谷價格比當時市價略高些即可,不必一定要高于1/3,并規定米谷價格最低限度不低于農民所投之成本。收買谷子要向雇農及貧農收買,過去是富農而現在破産的不收。三是規定賣谷人出賣谷子的數量依照糧食調劑局收買能力與賣谷人的需要與粜谷限度,以防先賣的賣很多,而後賣的因糧食調劑局缺款而不能出賣。經過調整,糧食調劑局在閩西各地得到順利發展。【《閩西蘇維埃政府通告(第八号)——關于糧食調劑局問題》(1930年7月9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3輯,第349頁。】在此期間,也有地區開始建立由群眾自發組織的糧食調劑組織——糧食合作社,如上杭縣才溪區于1930年創辦了糧食合作社,向經濟條件較好的人家募集股金,每股大洋1元;每鄉組織1個糧食合作社,全區共組織8個合作社,共有股金1810元。糧食合作社的調劑辦法與糧食調劑局大體相似,募集股金後組織谷米的收購、調劑、販賣等。所不同的是,糧食合作社更注意對紅軍家屬和特别困難群衆的照顧。賣出谷米時,優先賣給這部分紅屬和困難群衆;還可以借給困難群衆部分現金,割禾後照數歸還,不取利息。【趙效民:《中國革命根據地經濟史》,第198頁。】然而,蘇區“剪刀差”問題仍沒有徹底解決。1930年10月至1931年7月,中央蘇區的經濟完全被敵人封鎖,工業品很少能輸入蘇區,蘇區的工業品非常缺乏,食鹽以及一些日常用的毛巾、牙粉、牙刷、火柴、紙煙、襪子等雖有流通,但價格甚至要比上海貴一倍。閩西、江西、贛東北等蘇區相繼出現“剪刀差”擴大現象,日用工業品價格昂貴,農産品價格低廉,使得中共及工農仍然面臨經濟困頓、物資缺乏的問題。【許毅主編:《中央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下,第89頁。】在蘇區建設與鞏固時期,中共對于“剪刀差”問題的闡釋和應對是在具體的革命實踐中不斷進行調試的。在初創革命根據地時,為了免除“剪刀差”的剝削、争取廣大農民,中共實行了分田地的政策,但平分土地後又帶來一系列的鄉村供求關系、借貸關系的變化,“剪刀差”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中共反而面臨更為嚴峻的糧食跌價問題。為了解決平分土地後的“剪刀差”問題,中共相繼執行了限價、籌辦糧食調劑局、改善蘇區内外貿易等政策,增強蘇維埃政府對工農産品的物資控制能力,使蘇區“剪刀差”問題有一定緩和。在新的戰争形勢下,中共從價格政策轉向嘗試建立新的流通體系,以期通過建立流通體系來掌握戰時物資,進一步穩定工農産品交換價格,并加強對農民的經濟動員和軍事動員。三、“剪刀差”問題的應對轉向:以流通體系為抓手中共意識到,要消除工農業産品價格的“剪刀差”現象,不能僅從米谷價格或工業品價格出發,而是需要進一步擴大各蘇區内部、蘇區與白區之間的商品流通,尤其是要将白區所生産的工業品運進蘇區,将蘇區的農産品運出到白區進行售賣。同時,既要充分發揮小商人的作用,又要防止中間商人的操縱;既要充分發揮群衆的積極性,又要強調在蘇維埃政府的指導下組織經濟與貿易。因而建立一套由中共上司、由群衆廣泛參與組織的流通體系就至關重要。由此,中共開始轉換思路,不再單純從價格入手,而是從調整一系列經濟政策并自主建立新管道入手,促成公營商業、私人商業、合作社商業三類商業管道的共同發展,擴大商品流通管道,以期消除工農産品“剪刀差”,改善蘇區工農産品供求關系。其次是發揮私人工商業在蘇區内外活躍經濟的作用。1931年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制定了保護商業自由和促進私人商業的政策,要求對于蘇區與白區的貿易交換,蘇維埃政府應采取開放态度,對非蘇區的貿易交換實行監督。【《經濟政策》(1931年12月1日),江西省稅務局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1929.1—1934.2)》,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2頁。】蘇維埃政府也采取了靈活的政策,獎勵私營商人尋找白區商業關系,鼓勵私人經營生活必需品,用稅收調節、促進赤白區域的商品流通,活躍和發展蘇區經濟。【張雪英、蘇俊才主編:《閩西統戰史(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廈門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78頁。】其次是發揮私人工商業在蘇區内外活躍經濟的作用。1931年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制定了保護商業自由和促進私人商業的政策,要求對于蘇區與白區的貿易交換,蘇維埃政府應采取開放态度,對非蘇區的貿易交換實行監督。【《經濟政策》(1931年12月1日),江西省稅務局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1929.1—1934.2)》,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2頁。】蘇維埃政府也采取了靈活的政策,獎勵私營商人尋找白區商業關系,鼓勵私人經營生活必需品,用稅收調節、促進赤白區域的商品流通,活躍和發展蘇區經濟。【張雪英、蘇俊才主編:《閩西統戰史(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廈門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78頁。】最為突出的是中共強調廣泛建立各類合作社,促進蘇區内外的經濟流通。1930年7月,在中共閩西第二次代表大會上,中共福建省委代表盧哇利認為,要解決“剪刀差”的痛苦問題,“辦生産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糧食合作社隻可相當的解決,根本的解決隻有向外擴大鬥争,争取全國革命勝利,使整個的中國都是我們勞工農民的了才有可能”【《怎樣解決“剪刀差”問題》(1930年7月8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152頁。】。除軍事與政治的向外擴大鬥争外,還要在經濟上向外擴大鬥争。是以,發展合作社和推動商品流通成為一個極為重要的政策。在具體發展過程中,合作社也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生産合作社幾乎沒有發展起來,信用合作社多數沒有站在貧苦群衆方面謀利益,消費合作社更是多數像私營性質或商人營業一樣的圖利,“隻是有一個合作社的名義”【《閩西蘇維埃政府通告經字第一号——關于發展合作社流通商品問題》(1930年12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4輯,内部發行,1983年版,第417頁。】,或“僅僅貼上一塊空招牌”【《蘇維埃區域的經濟問題》(1930年12月7日),贛州市财政局、瑞金市财政局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财政史料選編》,内部發行,2001年版,第505頁。】。對于工業品的輸入、農産品出口問題,合作社同樣沒有去打理或深入讨論、計劃。而且對于商人,合作社甚至間或加以打擊,以至商人縮手休業,使得“剪刀差”現象仍不能得到相當解決,農村經濟還是極為困難。【《閩西蘇維埃政府通告經字第一号——關于發展合作社流通商品問題》(1930年12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4輯,第417頁。】此外,各種合作社都沒有向政府登記,是以合作社數量多少、營業狀況如何等情形,蘇維埃政府也無從掌握。1930年12月1日,閩西蘇維埃政府主席張鼎丞、經濟部長羅壽春簽署釋出《關于發展合作社流通商品問題》的通告,指出閩西在土地革命勝利後,要發展社會經濟減少“剪刀差”現象,解決經濟困難,争取社會主義前途,是以發展合作社和流通商品是最迫切的中心任務。通告不僅要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合作社的工作,全體委員會和代表會以及常委會都應把合作社中心工作,時時去讨論計劃,尤其是經濟部應經常管理這一合作社工作的進行;要求在群衆中作廣泛動員,使群衆都明了合作社的意義和重要性,使群衆自動起來組織合作社,擁護合作社,并盡量擴大合作社組織,集中資本,同時發動群衆自動認股,擴大合作社的股金;并要求依照合作社組織法建立符合規範的合作社,否則應即行取消。【《閩西蘇維埃政府通告經字第一号——關于發展合作社流通商品問題》(1930年12月1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4輯,第417頁。】1931年,中共繼續推動發展合作社與促進商品流通。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所制定的經濟政策,要求蘇維埃政府對合作社進行大力扶助與支援。【《經濟政策》(1931年12月1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工商稅收史料選編(1929.1—1934.2)》,第62頁。】臨時中央政府還設立了中央财政人民委員部,确立自上而下的财政管理系統,開始建立蘇區整體的财政系統,各級财政部加強上司、建設消費合作社亦是一項重要内容。在建立财政制度與調整蘇區商業政策的過程中,臨時中央政府強調利用合作社挖掘蘇區内部的經濟資源和活躍商品市場,建立蘇區與白區的商品交換關系,擷取蘇區所需商品。臨時中央政府相繼頒布了《合作社暫行組織條例》《合作社工作綱要》等發展合作社的指導性檔案。中共強調各類合作社的共性,是勞工、中農、貧農、雇農等階級用以抵抗商業資本剝削的階級組織,是土地革命繼續與深入的方式,有利于改善社員生活,調節“剪刀差”現象,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向前發展與提高社員教育程度。【《中央财政人民委員部〈合作社工作綱要〉(節錄)》(1932年9月19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75頁。】在具體實踐中,蘇區形成了多種不同的合作社發展模式。第一,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以經營鹽、洋油、煙、草紙、洋火、糖等生活必需品為主,為農民供應便宜的貨物,避免奸商擡高物價。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後,對消費合作社的業務進行新的規定,強調消費合作社緻力于為社員提供消費品,其中普通農村消費合作社主要經營群衆所需的鹽、洋火、棉布等商品;部隊機關消費合作社多經營機關人員所需的牙刷、牙粉、鞋子、洋火、毛巾、肥皂等日用品以及書、報、紙、筆、墨等文化用品。第二,販賣合作社。販賣合作社以推銷農民的大宗生産品為主,如紙、草鞋、木材、棉線、香菇、煙葉等。中共強調,販賣合作社要注意某種大宗農産品之販賣,如茶油、紙、茶葉、米谷、豆子、煙葉等。但需注意,一要探明行情及各地價格,以便等待行情或運往價高地方出售;二是價低時,即須囤留不賣,對于社員賣貨之款必須設法借款付他應用;三是必須與銀行或信用合作社做好交涉,以便必要時進行有抵押或無抵押借款;此外還規定販賣合作社在收購農民土産時,應比市價高一些,不可規定一律。【《中央财政人民委員部〈合作社工作綱要〉(節錄)》(1932年9月19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76頁。】第三,購買合作社。購買合作社強調在蘇區外部進行大宗批發,再将批發采辦的商品運入蘇區并配置設定到各消費合作社進行售賣。中共強調,購買合作社應注意的,一是明了各處合作社與群衆需求,采辦時必須盡可能設法到源頭去買,免受批發行之剝削;二是一般買貨是照各社憑單買,但看見行情将派之貨,可以事前預計各社及群衆需要數額大批采辦,不可機械地等到報單來時才采辦;三是買貨時必須探定行情,哪裡便宜就到哪裡去買;四是自己可以雇請勞工開廠制造産品,如購買合作社可以燒石灰、挖煤炭等;此外還規定購買合作社可收取手續費,但不能自己随意擡高價格賺錢;在某貨源地方辦貨很多時,可在該地另設專人座探行情及座莊采辦。【《中央财政人民委員部〈合作社工作綱要〉(節錄)》(1932年9月19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77頁。】第四,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貨币存儲、金融借貸為主業。為了緩解農民告貸無門的困難局面,滿足農業生産資金的周轉所需,防止農民低價出售糧食,中共組織成立了國家、地方的銀行,以及農民的信用合作社(貧民借貸所)等,開始形成一套革命根據地的信貸體系。信用合作社肩負着對生産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糧食合作社等提供資金以支援這些新生的、具有社會主義因素的新民主主義經濟迅速發展的重大責任。【許毅主編:《中央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下,第227頁。】銀行與信用合作社的建立,為調劑金融,開展對敵經濟鬥争,防止擴大工農産品“剪刀差”,保障工農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五,糧食合作社。糧食合作社是專營糧食籴粜與價格調劑的基層糧食機構。在國家糧食機關糧食調劑局的指導下,糧食合作社協助農民組織糧食收獲、貯藏、購買、調劑、征收等,注重調節糧食價格用以抵抗市場價格波動,并為農民提供農業生産資料,幫助農民發展農業經濟。【《糧食調劑局與糧食合作社的關系》(1932年7月4日),《閩西革命史文獻資料》第7輯,内部發行,2006年版,第277頁。】1932年夏季,為防止糧食跌價,臨時中央政府還專門發動了一項糧食合作社運動,動員廣大群衆入股建立和發展專門的糧食合作社,限10月底以前各主要縣份,必須做到每鄉都有糧食合作社的組織,通過糧食合作社進一步調節糧食價格、減少“剪刀差”現象,抵抗商人富農等商業資本剝削,沖破敵人的封鎖,使土地革命深入與繼續。【許毅主編:《中央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下,第135頁。】鄧子恢認為,組織糧食合作社對蘇區革命大有裨益。因為糧食合作社建立起來後,糧食可以不進入市場,而是通過糧食合作社進行收購、存儲、出粜,可以減少谷米上市時價格的跌落問題,限制青黃不接時糧食價格的飛漲,減少商人富農在其間操縱米價,限制商人富農商業資本的發展,維持與提高谷價,還有利于增加稅款收入。鄧子恢還強調,糧食合作社是中農、貧農、雇農階級抵抗商人、富農等商業資本剝削的經濟組織,是土地革命鬥争的深入與繼續,是鞏固與發展蘇區的經濟動員,尤其是“遇到軍事上需要,可以馬上供給紅軍,不緻軍糧恐慌,影響戰争”。從革命發展前途上說,糧食合作社能夠形成廣泛的群衆動員,也是未來走社會主義革命道路的一個基礎。【《發展糧食合作社,鞏固蘇區經濟》(1932年8月30日),《鄧子恢文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1—42頁。】在臨時中央政府的推動下,自1932年起,各地合作社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調節了“剪刀差”現象,減少了群衆的貧困,蘇區财政亦得到一定的調節。其間,中共也特别強調合作社發展的規範性、組織性與群衆性。鄧子恢認為,必須整個動員到群衆中去,由上而下一級一級地推動下去,自縣主席聯席會、區聯席會、鄉代表會議以至雇農工會、貧農團大會,一直到選民大會,到處派人做報告;其他工會、黨、團、少先隊等,也同樣自上而下地去動員,要使整個蘇區造成一種濃厚的空氣,造成一種“凡是一個革命同志都要加入合作社”的空氣,進而選出籌備人員來征求社員,然後再由社員開會,選舉辦事人來收集股金,開始營業。【《發展糧食合作社,鞏固蘇區經濟》(1932年8月30日),《鄧子恢文集》,第43頁。】臨時中央政府從整體上規定了蘇區各類合作社組織的一般性原則與方式方法,又進一步區分了消費合作社等不同合作社的業務,有利于加強各類合作社組織制度和業務經營的規範化、群衆化與專業化。而根據地合作社商業也初步形成了具有社會主義因素的集體經濟組織。這種新的經濟形式,連同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公營商業,使根據地的經濟組織方式和經濟關系發生了質的變化,共同構成了新民主主義經濟的雛形。【《革命根據地财政經濟史長編·土地革命時期》下,第830頁。】但是,蘇區食鹽、布匹、藥品等日常工業用品的供應仍然必須取給于白區的城市;而換取工業必需品的資金來源,也必須依賴蘇區谷、米、木、竹、茶油、桐油、紙張、木器等農副産品的輸出。在反“圍剿”鬥争中,蘇區的經濟封鎖亦在加劇,外來日常必需品時常運不進來,農副産品又很難運出蘇區,是以外來必需品價格上漲的問題無法根本解除。【傅鳳翔主編:《江西蘇區交通運輸史》,第133頁。】在反“圍剿”戰争中,合作社的發展亦受到戰争的直接影響。在戰時環境下,國民黨對蘇區實行經濟封鎖,各地貿易路線被截斷,例如,1932年湘鄂西蘇區遭受國民黨“圍剿”,合作社被迫停止一切經濟活動;1933年初湘贛省1000多個消費合作社面臨着全面經濟封鎖所帶來的困難而難以運轉。加之一般合作社的資本不多、經營不善,有些地方的合作社還因蘇維埃政府扯借而縮小甚至停辦,又進一步加劇了蘇區工農産品價格的“剪刀差”現象。1933年後,中共面臨着更為嚴峻的軍事“圍剿”與經濟封鎖及軍事财政問題,蘇區面臨着更為艱難的工業品運輸與銷售困境,工業品供不應求的問題繼續擴大。随着1933年第五次“圍剿”戰争的到來,臨時中央政府号召“用一切的力量幫助前方紅軍作戰”。蘇區“剪刀差”問題的解決也服從于前方紅軍作戰需要。蘇區農産品價格出現了新的趨勢,中共對于“剪刀差”問題的應對又形成了新的走向。首先是谷米價格不同于此前的下跌趨勢,蘇區内的農産品在極度的資源壓力之下供不應求,呈現出不斷上漲的新趨勢。1933年3月,臨時中央政府接各地報告,蘇區内許多地方發生糧荒、米價飛漲、有錢無市等十分嚴重的現象,尤其是紅軍駐地、醫院近旁,糧食十分緊缺。這種緊缺和漲價與軍事戰争形勢的演進有着密切的關系,随着第五次反“圍剿”戰争的展開,蘇區糧食供不應求,各地區又實行了禁運政策。如甲、乙縣之間自劃界限,阻礙了糧食流通。之是以禁運米谷,在不同區域、不同群眾之中存在不同的原因。糧食不足的群眾恐本地流出多,青黃不接時期米貴;糧食有餘的群眾,想留到後頭賣得高價;富農、奸商則操縱謀利,甚至故意搗亂,從中漁利;各根據地内的一些蘇維埃政府不加考察就實行禁阻政策,以保證本地的糧食供應。由此,雖然一些地方糧食有餘,但各區、各縣的互相調劑受到極大阻礙,形成整體上的糧食緊張狀況。【《為調節民食,接濟軍糧——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指令第39号》(1933年3月4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财政史料選編》,第245頁。】其次是對“剪刀差”問題的應對也形成新的走向。在戰時糧食短缺和禁運政策的雙重影響下,蘇區内部糧食價格不斷攀升。單從“剪刀差”現象的趨勢來看,随着糧食價格的攀升,工農産品價格的差價有所緩解。但工業品與農産品價格均十分昂貴,中共和蘇區群眾所面臨的經濟困境比前四次反“圍剿”戰争時期更為嚴峻。對此,在第五次反“圍剿”戰争中,中共也進一步從抑制糧食價格上漲和抑制工業品價格上漲兩個方面着手進行調控。對于糧食價格上漲,臨時中央政府強調教育動員糧食有餘的人家,使其不是隻想擡高價格而對前方部隊缺乏軍糧坐視不理,要動員他們從全體利益角度出發,實行合理的價格,推動革命的勝利。對于富農、奸商故意積藏糧食,或暗中操縱糧價,甚至大造謠言、煽動群衆,臨時中央政府強調各地蘇維埃政府要上司革命群衆給他們以嚴厲的制裁。【《為調節民食,接濟軍糧——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指令第39号》(1933年3月4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财政史料選編》,第245頁。】總體而言,在調節民食、接濟軍糧的問題上,中共強調全體的利益和總體的革命勝利是一切利益的第一位。對于工業品價格上漲,為了調動蘇區内部的資源,1933年4月28日,臨時中央政府決定增設國民經濟人民委員部,在省、縣兩級增設國民經濟部,要各級政府轉變過去忽視經濟建設的做法,迅速開展經濟戰線上的鬥争。中共要求國民經濟部統管糧食調劑局、合作社、對外貿易處等機構努力改善工農群衆的生活,激發群衆更高的革命熱忱,同時保障紅軍的需要,以配合整個的戰争動員。【《關于設立國民經濟部》(1933年4月28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财政史料選編》,第18—19頁。】随着戰争越來越激烈,提高蘇區的各業生産,擴大對内對外貿易,發展蘇區的國民經濟,打破敵人的經濟封鎖,也具有了第一等重要意義。為抑制工農産品的雙重上漲,中共也進一步強化了對物資流通體系的建設,以加強對戰時物資的調控。在合作社這一類流通體系的建設中,中共不僅要求從下而上成立鄉支社、區分社、縣總社、省總社、中央總社五級組織體系,【《中央國民經濟人民委員部〈發展合作社大綱〉》(1933年6月),《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82—83頁。】還在不同區域采取不同政策來整頓與發展合作社,進而改善與壯大合作社組織。【《中央國民經濟人民委員部〈發展合作社大綱〉》(1933年6月),《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85—86頁。】在這一過程中,中共也通過物資流通管道的建設加強了政治動員,工會、貧農團、鄉蘇代表會、反帝擁蘇互濟會、鄉婦女代表會、講演隊等均能結合相關經濟問題、合作社組織問題對群衆進行宣傳教育,展開系列革命競賽活動,以強化戰時物資動員和軍事動員。【《中共湘贛省委關于國民經濟建設問題的決定》(1933年10月22日),《湘贛革命根據地》黨史資料征集協作小組編:《湘贛革命根據地》上,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1年版,第738—739頁。】在第五次反“圍剿”戰争中,中共面臨的物資短缺問題相比于“剪刀差”問題更為嚴峻。尤其是在糧食價格也不斷上漲後,中共在經濟宣傳與動員中弱化了消除“剪刀差”的政策,更加強調克服戰争危險和資源困難,為前線部隊汲取物資、資金等,以滿足革命戰争的需求。在嚴酷的軍事“圍剿”和經濟封鎖之下,中共仍緻力于建設公營、私營、合作社的流通管道,努力地進行糧食調劑與物資收集工作,擴大對内對外貿易,打破敵人經濟封鎖,加緊籌款運動。這些應對工農産品價格上漲以及“剪刀差”問題的經驗,為中共繼續展開農村革命和經濟鬥争提供了一定的經驗借鑒。結語“剪刀差”問題是近代世界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特殊現象,歐洲、蘇聯、中國都在20世紀初期面臨着工業品上漲、農産品價格相對下跌的情況。但對于在農村展開革命鬥争的中共而言,在蘇區所面臨的具體環境有所不同,其對于農村工農産品交換和價格政策又無經驗可循。是以,中共對于蘇區“剪刀差”問題的認識、闡釋與應對貫穿于整個革命鬥争程序,并經曆了三個不同的階段:在進入蘇區之初,中共對“剪刀差”現象的闡釋,強調克服中間商人的剝削和操縱,并注重通過宣傳來緩解“剪刀差”問題。在鞏固和發展革命根據地的過程中,中共在闡釋“剪刀差”問題時,強調從蘇區革命和農民需要實際出發,直面農民生産生活困境,并注重通過限價的方式來加強物資調節能力,緩解蘇區工農産品“剪刀差”問題。在蘇區革命後期,随着戰時需求加大和物資緊張加劇,中共對于“剪刀差”現象的闡釋減少,進而轉向建立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和物資流通管道,加強對物資的直接調劑,以期解決反“圍剿”鬥争中所需的革命物資問題。可以看到,中共所面臨的“剪刀差”問題,既随着外部軍事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變化,也随着蘇區内部谷米供求關系、農民心态變化而變化,但不同階段的核心問題都是物資的調控問題。在這一過程中,中共始終面臨着多重經濟困境和壓力。在工業品價格方面,中共處于被封鎖的狀态,隻能努力通過建立合作社、開展公營商業、發展私人商業等政策來運入更多的工業品,以緩解工業品價格飛漲的困境。在農産品價格方面,中共與群衆之間也存在深層次的張力。對于革命隊伍和貧雇農而言,糧價越低越好;對于分到田地的自耕農以及富裕之家而言,糧價越高越有利。如何在不同區域、不同主體之間進行平衡,如何維持政權建立和土地平分後一系列政策的合理性,如何争取農民對革命的支援,都考驗着初創的農村革命政權。由此,對于“剪刀差”問題的解釋、宣傳與應對,既是一個實際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中共在蘇區農村處理工農産品“剪刀差”問題的經驗,為其繼續探索農村革命和開展經濟鬥争提供了經驗。作者簡介:李玉蓉,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助理教授。來源:《蘇區研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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