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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鬧大了,國際刑事法院拟發逮捕令?内塔尼亞胡緻電拜登求援

作者:楊門灼見劉楊

據《以色列時報》等媒體報道,最近幾天,國際刑事法院可能會因為巴以沖突的問題,對以色列總理内塔尼亞胡、國防部長加蘭特,和國防軍參謀長哈勒維發出“逮捕令”。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以色列,似乎被這件事吓住了,開始一遍一遍的向美國打電話,希望美國能出面阻止國際刑事法院發出“逮捕令”。

那麼,以色列為何如此在意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呢?美國又會不會出面幫忙,阻止國際刑事法院做出裁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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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拜登、以色列總理内塔尼亞胡

事情首先得從國際刑事法院的權責開始說起。簡單來講,這是一個基于《羅馬規約》成立的國際法院,主要職責是對犯有戰争罪、危害人類罪、滅絕種族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

這種起訴和審判有兩個重點,第一是隻能管加入《羅馬規約》的成員,第二是針對個人,而不是針對國家群組織。

而以色列雖然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也沒簽署《羅馬規約》,但巴勒斯坦是。是以以色列媒體認為,國際刑事法院如果真的決定逮捕以色列上司人,将是以為巴勒斯坦出頭的名義,對以色列做出的裁決。

客觀上,這種裁決當然不會産生實質效力,此前國際刑事法院也向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出了逮捕令,但并沒有得到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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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院

以色列總理内塔尼亞胡自己也表态說,國際刑事法院就算是釋出了所謂“逮捕令”,也不會影響以色列軍隊在加沙的行動。

既然如此,那麼以色列為何如此在意它呢?其實很簡單,因為這會影響以色列的國際形象,同時限制以色列總理和高層的外交活動。

是以内塔尼亞胡才會威脅說“如果國際刑事法院這麼做了,将會樹立一個危險先例,讓所有打擊恐怖主義的民主國家感到失望”。

在這裡,内塔尼亞胡将以色列軍隊在加沙地帶的行動美化成了“打擊恐怖主義”,但資料是不會騙人的,截止到目前,加沙地帶沖突已經造成3.4萬多人死亡了,到底是誰在制造人道主義災難?國際社會對此一清二楚,以色列不用急着撇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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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沙地帶淪為一片廢墟

再回到逮捕令本身來說,此前俄烏沖突爆發的時候,歐美就極力推動國際刑事法院對俄羅斯總統普京釋出了所謂“逮捕令”,這甚至使得普京在去年南非舉行金磚國家上司人峰會的時候,沒能親自出席。

而以色列現在本就因為巴以沖突,面臨國際社會的廣泛譴責,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美西方國家的支援。

美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倒影響不大,但歐盟大部分國家,都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一旦該法院對以色列高層發出“逮捕令”,那麼按照規矩,隻要以色列總理内塔尼亞胡踏上這些國家領土,就應該被立即逮捕。

這對于目前已經被外交孤立的以色列來說,打擊是很大的。是以,以色列對此激烈反對,甚至求美國幫忙施壓,也就不難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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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軍隊

那麼,美國會幫以色列嗎?又能不能幫呢?這得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是國際刑事法院本身的問題。

說白了,作為一個相對全球性的公共組織,國際刑事法院想要産生影響力,那麼公正、權威就是其根基。

但現在,他們已經針對俄烏沖突,向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出了“逮捕令”,這等于是給自己豎了一個行為标杆,接下來,國際刑事法院針對以色列在加沙地帶的暴行,經過調查和審判之後,如果不能夠給以色列總理包括以色列國防部長等進階成員發出“逮捕令”,必然會極大的動搖其試圖樹立的權威性。

世界其他國家會立刻認識到,所謂的國際刑事法院,隻是美國手中的棋子。到那時候,該組織就名存實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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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總統普京

是以,從國際刑事法院自身的角度上來看,他們當然還是更傾向于發出這個“逮捕令”的。但另一方面,從美國的角度上來看,美國當然是不願意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高層發“逮捕令”的。現在美國政界和媒體界,就已經在鼓動拜登政府出面幹涉了。

比如美國衆議院議長約翰遜,就公開發文要求拜登阻止這事,美國《華爾街日報》等,也鼓吹英國和美國,應該出面幹涉,阻止國際刑事法院做出不利于以色列的裁決。

但問題在于,美國阻止了這份針對以色列總理内塔尼亞胡的“逮捕令”,此前支援對普京的“逮捕令”,就成了一個僞命題。

同時,國際刑事法院一定程度上展現的是歐盟的意志,畢竟美國根本沒有簽署《羅馬規約》,實際上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會員國,而法國、德國,包括歐盟大部分國家,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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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國家

基于此,一旦國際刑事法院發出對内塔尼亞胡的“逮捕令”,那就一定程度上展現出了歐盟意志,拜登政府出面公然阻止,豈不是公然打歐盟的臉?

曆史上美國的确這麼做過,特朗普擔任美國總統的時候,國際刑事法院針對美軍在阿富汗的暴行,曾做出調查,要制裁相關的人員,但特朗普直接威脅,說如果國際刑事法院敢于對美軍做出制裁,那麼美國就要制裁國際刑事法院,這迫使國際刑事法院隻能放棄相關審判。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如果拜登政府拉得下臉來,完全不講理,而且像特朗普一樣不在意歐洲盟友态度的話,當然可以施壓國際刑事法院,阻止對内塔尼亞胡發出“逮捕令”。

但這麼做,就等于為了以色列,公開打歐盟的臉,而且還給俄羅斯總統普京的那枚“逮捕令”解了綁,美國隻要敢這麼做,以後那些《羅馬規約》的簽署國,自然就有理由把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當廢紙了,這個組織,差不多也就形同虛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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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院成員

是以說,這件事接下來如何發展,就得看拜登政府如何權衡利弊了,是不是會為了以色列,再一次向國際組織施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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