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25歲的華人Fanrong Meng說想去紐西蘭打工掙錢時,身邊人都勸他放棄這個念頭。
因為他十幾歲時就确診了精神分裂症,他們擔心他出國後孤立無援。
但抵不過“高薪”的誘惑,Meng還是到了紐西蘭。
僅僅幾個月後,他持斧頭在奧克蘭北岸砍傷6人,震驚全紐西蘭。
事情過去了快一年,司法裁決顯示,Meng因精神錯亂被判無罪,并且不會被遣傳回中國。
01
為省錢停藥,來紐不久後失業
在4月18日的庭審中,Meng穿着T恤,戴着眼鏡,由一名移民官員陪同。狀态似乎比之前的聽證會時要好。
而他背後的故事也被一層層揭開。
2023年3月,盡管有精神病史,但Meng還是獲得紐西蘭3年工作簽證。
離開中國之前,為了省錢,他停掉了抗精神分裂症的藥物。
在紐西蘭工作了幾個月後,他失業了,因為他的雇主沒有多餘的工作給他。
兩周後的6月19日,Meng來到奧克蘭北岸Albany的一個亞洲餐館街區,他從車裡拿出一根金屬棍和一把斧頭,藏在外套下面。
接下來,他走進3家餐廳,用斧頭鈍的一面攻擊用餐者,最終導緻6人被砍傷頭部和四肢,其中2人中度受傷,1人重傷,需要緊急手術切除部分頭骨。
根據Meng的說法,他那天覺得有人要殺自己,他看到餐廳每個人都長得像那個要殺他的人。
根據精神病專家Dr Ng對Meng的一份精神病學報告,案發時Meng出現了幻覺,認為有人在觸摸、毆打他,并想用刀砍他。
去年11月的聽證會上,法官Bonnar KC判決Meng犯下了暴力傷害罪,但他有“長期的精神病史”,曾被确診強迫症和精神分裂症,是以無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法官表示,他确信Meng在犯罪時的精神狀态“并非基于現實,而且正遭受妄想症的嚴重折磨”。
而目擊者稱,Meng砍人時的樣子鎮定自若。
02
無罪釋放後要求“回中國”
法院判決拒絕将其遣返
在此次庭審中,Meng的律師Michael Kan告訴法庭,他的當事人對于治療的反應良好,病情已得到很大改善,希望能夠傳回中國。
應不應該将Meng遣傳回中國?檢方和辯方争執不休。
檢察官Taniela-Afu Veikune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條,Meng對其他人構成重大且持續的風險,是以應作為特殊病人被拘留在精神病治療機構中。
一旦Meng被判定為“特殊病人”,這種身份是無法被驅逐出紐西蘭的。
但律師Kan表示,他的當事人可以在被驅逐出境之前作為精神障礙患者治療,但是不應被關押起來。
Kan建議法官将Meng遣傳回中國,在那裡他可以得到父母的支援并接受治療。
法庭獲悉,紐西蘭的一個臨床小組已與中國大使館和收容Meng的一家中國精神病院取得聯系。
最終,Sinclair法官同意檢方的觀點,認為需要對Meng采取更有力的方法,并表示保護社群是最重要的因素。
“鑒于事件的性質,公共安全必須是首要考慮因素。”她說。
Sinclair法官根據第24條,下令将Meng作為特殊患者拘留在安全的機構。
而拘留時間可能是“嚴重身體傷害”最高刑期14年的一半,也就是說Meng可能會在安全的精神病院關押7年。
03
住進著名精神病院
接受專業治療
收容Meng的精神病院是紐西蘭大名鼎鼎的Mason Clinic。
Mason Clinic是奧克蘭精神疾病服務中心,奧克蘭地區精神疾病司法鑒定中心。
這裡收治奧克蘭的精神病患者,而且是最危險的那種——精神錯亂的殺手和暴力罪犯。
Mason Clinic沒有高高的栅欄,也沒有鐵絲網,但是有最先進的裝置,確定一切正常運作。
門口有一個全天候的安全氣閘通道(Security Airlock)——這是指一種雙門系統,一道門關閉,另一道才能打開。
這種設計可以防止人員出入受限區域,即使有鑰匙也不可能出去。
手機、毒品和武器等物品都不能帶入,裡面隻有病人和從業人員。
整個診所結構嚴密,運作良好。
所有病房都處于觀察區域内,是以一切都在監測中。
此外,Mason Clinic還有大量的從業人員,包括精神科醫生和各類衛生專業人員,每班最多有10名護士陪同。
大多數護士是男性,因為這項工作需要“處理病人”,并使用管制措施。
前兩年,Mason Clinic被媒體曝出對患者進行過多的“隔離”,被質疑“對患者造成創傷”。
雖然被關在精神病院和監禁差不多,但是在這裡Meng能夠得到免費的法醫精神病專家治療,這是那些被他襲擊的受害者都沒有的待遇。
04
精神病是犯罪行為的保護傘嗎?
法庭宣布Meng因為精神錯亂而被判無罪、且不會被遣返時,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
很多網友表示,精神病簡直成了犯罪的“免死金牌”。
并且,如果不驅逐出紐西蘭,又要花納稅人的錢養着他們,給他們看病。
甚至有人讨論Meng拿到居留簽證的可能性,因為他還要在紐西蘭待那麼多年。
其實,在紐西蘭法律中,精神錯亂有非常嚴格的法律定義。不是所有有精神疾病的人都能逃脫法律的制裁,比如去年殺死3個女兒的紐西蘭南非移民媽媽就被判了終身監禁。
首先,要承擔刑事責任,被告必須在身體和精神上對犯罪行為負有責任。
從法律上講,這意味着,除了确定被告确實犯罪外,還必須确定他們有“犯罪心理”。
法官會根據檢方和辯方提供的醫學證據來決定被告是否為精神錯亂。
在Meng的案件中,聽取多名法醫精神病學專家的意見後,法官認為Meng在作案時精神錯亂以至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無法了解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是以可以被視為“法律上精神錯亂”。
是以,根據紐西蘭法律,Meng因精神錯亂而被判無罪,将作為特殊病人拘留到安全的法醫精神衛生機構,直到衛生部長或國家精神衛生主任認為他們不再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威脅。
這種情況下,視恢複情況而定,被告可能會提前獲得自由,也有可能在精神病院度過餘生。
出院以後,他們不會有犯罪記錄,因為一開始就沒有定罪。
05
一般精神疾病不影響簽證申請
這個案件還引發了公衆另一個疑惑,為什麼有精神病史的人也能拿到工簽?
這就不得不說到紐西蘭移民局準許簽證的健康标準了。
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必須具有可接受的健康标準(ASH),確定不會對紐西蘭的健康或特殊教育服務造成過高的成本或要求。
主要看以下幾點:
- 是否對公衆健康造成威脅。
- 是否顯著增加紐西蘭醫療服務的成本和要求。
- 是否能擷取特殊教育需求資金支援。
- 是否影響申請人在紐西蘭的學習或工作(如果申請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
如果申請居民簽證,嚴重的精神疾病可能會導緻拒簽,但是工作簽證重點關注個人在紐西蘭逗留期間是否有相對較高的可能性需要公共資助的醫療服務。
除非申請者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或需要住院或大量門診支援,其他一般心理問題不會影響拿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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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移民局下轄的商業、創新和就業部移民合規經理Stephanie Greathead表示,移民局稱正在與Meng所在的Mason Clinic商讨,了解在未來遣返他的可能性,但目前還無法确定。
隻有Meng不再被列為“特殊病人”後,遣返的可能性才會增加。
“紐西蘭移民局目前沒有考慮對心理健康篩查的方式進行任何改變,也沒有計劃對申請簽證的健康标準進行政策審查。”Greathead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