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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組織召開法律委員會第111屆會議

作者:中國海事
國際海事組織召開法律委員會第111屆會議

2024年4月22日至26日,國際海事組織(IMO)法律委員會第111屆會議在英國倫敦召開。會議由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籍)擔任主席,IMO秘書長多明戈斯先生出席了會議開閉幕式并發表講話。交通運輸部國際司會同海事局、大連海事大學、外交部條法司、中國船東互保協會、中國海商法協會及駐英使館海事專班,組成中國代表團以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出席會議。

國際海事組織召開法律委員會第111屆會議

除全會外,會議還成立了“公平對待海員”、“責任與賠償”兩個工作組。本次會議共設17項議題,會議檔案共39份。在“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履行法律委員會公約文書”議題下,中國遞交的《關于制定〈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履行法律委員會公約文書指南〉的建議》獲參會代表團廣泛支援,被納入本屆會議通過的海上水面自主船舶法律委員會工作路線圖,并作為法委會今後推進此項工作的重點之一。會議還通過了《公平對待因涉嫌犯罪被拘留海員導則》草案,同意将草案遞交ILO/IMO三方工作組進一步審議,以期導則能夠在法律委員會下屆會議釋出;審議了船舶登記盡職調查和海事組織識别号計劃的通信組報告,決定成立會間通信組繼續識别船旗國在登記船舶時履行盡職調查的因素和海事組織識别号計劃的漏洞;審議通過了《收集和報告事故經驗及損失、評估币值的變化方法》和《接受保險公司、金融機構和國際保賠協會的導則》,并決定以委員會通函的形式釋出;審議通過《〈雅典公約〉宣傳冊》并考慮以合适的形式将其出版;修訂并通過了委員會2024-2025兩年期工作情況報告。會上還決定成立會間通信組制定《按照〈雅典公約2002年議定書〉接受保險公司、金融機構和國際保賠協會的導則》。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做了關于培養智能航海人才的探索的發言交流,介紹大陸航海院校在探索智能航運和培養智能航運人才方面的舉措。

國際海事組織召開法律委員會第111屆會議

委員會決定法律委員會第112屆會議将在2025年3月24日至28日召開,并選舉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籍)連任2025年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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