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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更新期,保效益更要合法用工

作者:京法網事
轉型更新期,保效益更要合法用工

新時代新要求下,企業面臨着轉型更新、效益波動等客觀情況變化的壓力,與此同時,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群體迅速擴大,傳統勞動關系和勞動形式也受到較大沖擊。如何平衡企業與員工雙方的利益,在充分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前提下優化營商環境是新經濟形勢下必須關注的課題。

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到來之際,4月29日,平谷法院召開“新經濟形勢下勞動争議審理情況”新聞通報會,并釋出五則典型案例。北京市政協委員趙一凡、平谷區人大代表王麗娟到場參加通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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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平谷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曉蓉介紹,該院近年來審理的勞動争議類案件呈現出争議較大,處理難度增加,普遍存在複合訴請且糾紛發生的行業較為集中等特點。考慮到案件不僅關乎勞動者個人權益保護也關系着企業發展的前途命運,在案件審理中,平谷法院探索充分發揮多方聯絡作用,不斷完善勞動争議多元化解機制。與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人事争議仲裁機構加強裁審銜接,建立完善裁審聯席會議、資訊共享、重點案件通報機制,實作資訊共享,努力将沖突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與上級法院、兄弟法院建立勞動争議案件資訊聯絡機制,定期召開專業法官會議,開拓審判思路,統一裁判尺度,提升應對各類型勞動争議案件的業務能力;與企業工會設立普法聯絡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工會與勞動者密切聯系的優勢的積極作用,依托普法驿站、京法巡回講堂積極宣傳勞動法律法規,使企業和勞動者形成利益共同體、發展共同體。

轉型更新期,保效益更要合法用工

圍繞勞動争議案件增加的原因,平谷法院民一庭庭長李曉明介紹,新經濟形勢下,勞動争議案件數量增加既有宏觀經濟形勢和勞動市場變革的現實因素,也有用人機關和勞動者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增強等誘因。“企業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用工行為;勞動者理性維權,與用人機關積極協商。隻有雙方共同發力,才能夠建構和諧勞動關系,有助于在良性循環下持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穩中向好。”李曉明說。

轉型更新期,保效益更要合法用工

通報會上,平谷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李東傑釋出五則典型案例,對新經濟形勢下企業如何合法用工、勞動者如何合理合法主張權利進行解析。

△掃碼檢視典型案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是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基本支撐。建構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對于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文化昂揚向上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今後,平谷法院将繼續深入研判涉新經濟形勢下的勞動争議案件,與社會各界加強溝通,為建構和諧勞動關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曉蓉表示。

代表委員說

轉型更新期,保效益更要合法用工

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方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一凡:作為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我認為這次新聞通報會内容務實、有效,緊跟時代需求,對于平衡勞資雙方利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維護勞動者權益具有很好的指導作用。

轉型更新期,保效益更要合法用工

平谷區人大代表、北京海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麗娟:法院就新經濟形勢下如何建構和諧勞動關系以及如何實作企業、勞動者和諧共赢指明了方向,真正做到讓企業和勞動者一同發展,共促共進。

供稿:平谷法院

編輯:趙雪潇 汪希

稽核:張忠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