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騰沖警方
查處3起非法出借銀行卡案
查獲違法嫌疑人3名
4月22日
騰沖市警察局
西源派出所接刑偵大隊通報
任某涉嫌非法出借銀行卡
民警迅速行動将任某傳喚到案
經查
4月15日
任某為辦理信用卡
将自己的一張銀行卡出借給他人
最終該卡被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
同日
西源派出所擷取線索
劉某有涉嫌非法出借銀行卡的嫌疑
民警随即将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
3月6日
劉某欲在網上某APP貸款
對方客服告知需刷銀行流水
劉某便将自己的一張銀行卡
出借給對方使用
最終該卡被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
4月23日
刑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
張某涉嫌“幫信”移交
騰沖市警察局
騰越派出所
經查
1月22日至4月16日期間
張某為擷取報酬
利用自己的銀行卡
幫助電信詐騙團夥
實施詐騙資金轉賬
目前
任某、劉某、張某已被行政處罰
“兩卡”指什麼?
所謂的“兩卡”是指銀行卡和電話卡。
其中,電話卡包括移動、聯通、電信手機卡和虛拟營運商的電話卡,以及物聯網卡。
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儲蓄卡)、企業對公賬戶、第三方支付賬号(如支付寶、微信賬号和收款碼)。
因電話卡和銀行卡需實名開戶
犯罪分子無法大量注冊開戶
隻能從非法管道獲得“兩卡”
不要因貪圖小利
而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