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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牢記囑托構築法治屏障 将綠水青山寫進地方法規

作者:桂林生活網
市人大牢記囑托構築法治屏障 将綠水青山寫進地方法規

4月25日是“漓江保護日”。當天,雁山區人大常委會在草坪回族鄉草坪碼頭啟動“人大代表守護漓江行動”,組織開展生态漓江、清潔漓江、巡察漓江、監督漓江、圖說漓江、宣講漓江等系列活動。圖為部分人大代表在漓江邊增殖放流魚苗。 記者劉教清 攝

沿着創新制、補短闆的路徑,近年來,我市生态環境地方立法已結出豐碩成果。特别是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護好漓江、保護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囑托,把“兩個保護”作為立法工作重中之重,統籌協調推進,力争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内初步形成“兩個保護”的地方法規體系。

目前,我市已制定頒布的16部地方性法規中,涉及“兩個保護”的就有9部,初步建構起以《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江流域生态環境保護條例》為引領,以《桂林市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觀資源可持續利用條例》為“主幹”,以《桂林市青獅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規定》《桂林市禁止亂挖濫采砂石土礦産資源規定》等法規為“枝葉”的地方法規體系,成為廣西甚至全國生态保護立法生動法治實踐的典範。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簡報》向全國人大系統專題推介桂林經驗,在廣西尚屬首例。

堅持黨的上司是立法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則。桂林市委高度重視立法工作,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桂林市委書記周家斌對立法工作多次作出專門批示訓示,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立法工作彙報,研究解決立法重大問題,對全市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市委每年将立法工作列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市委六屆五次全會明确提出,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把保護好漓江、保護好桂林山水這一“國之大者”重大使命固定下來,堅決防止因人員變動、工作調整、注意力變化影響和幹擾這一重大使命。

根據市委的安排部署,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首次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市政府聯合召開全市立法工作會議及立法聯席會議,全面研究部署全市立法工作,持續壓實立法責任。市人大常委會不斷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機制,制定《桂林市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編制工作辦法》《桂林市立法調研工作辦法》等12項全市立法工作制度。同時,全面落實桂林市地方立法工作“雙組長”制度,每年年初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主持召開立法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明确“雙組長”負責的具體調研起草立法項目,明确年度立法工作責任和績效考評辦法,并通過召開立法工作會議,給立法項目調研起草責任機關下達任務書,明确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形成全過程推動立法工作的強大合力。

此外,成立“兩個保護”立法工作專班,深入全市17個縣(市、區)、有關鄉鎮開展調查研究,針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複的痛點、難點、堵點等重大問題,廣泛征求建議和選題,編制了“兩個保護”專項立法計劃,不斷提升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質效。

我市立法理念實作由“大而全”向“小而精”逐漸轉變,在立法實踐中,持續聚焦制約“兩個保護”的突出沖突和問題“對症下藥”,在推動治亂、治水、治山、治本上下功夫,堅持“一事一法”“量體裁衣”“管用幾條就制定幾條”,在“小切口”立法上發力,增強“兩個保護”法規條款的針對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桂林市禁止亂挖濫采砂石土礦産資源規定》明确規定,重要河流兩岸、交通要道兩邊、景點景區範圍禁止露天開采砂石土資源,直擊要害“對症下藥”。《桂林市會仙喀斯特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規定》針對一個具體的國家重要濕地公園立法,設定限制從濕地取水灌溉的相關規定,同時針對濕地功能退化、水質污染等問題,細化法規關鍵核心條款,維護“漓江之腎”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樣性。《桂林市青獅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規定》設定了六項實施性、補充性禁止規定,保障居民飲用水“最初一公裡”的水質安全。

堅守人民立場,保持地方立法民主底色。市人大常委會在“兩個保護”立法過程中,充分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拓寬人民群衆、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設立23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在法規調研、論證、評估、起草、修改、審議等各個環節,通過考察、走訪、座談等形式深入基層、深入群衆、深入實地,征集各方意見建議,通過多元管道回報給立法機關并被充分吸納,使地方立法符合規律、切合實際,更加順應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在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下,每部桂林地方法規都承載了滿滿民意,閃耀着人民智慧的光芒,立法成為百姓的“身邊事”。

無縫銜接,建構“兩個保護”法治保障。《桂林市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法規頒布實施後,市人民政府與自治區人民法院、檢察院、生态環境廳等部門共同簽署了《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環境司法保障服務關聯機制架構協定》,推動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出台16條漓江生态環境保護措施。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綜合執法工作的意見》《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破壞生态資源和景觀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在全國率先成立警察局生态環境保護分局、縣(區)生态大隊、鄉鎮生态中隊,全面推行一村一輔警,四級關聯築牢生态環境屏障。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漓江生态環境保護巡回法庭,建構公檢法聯合關聯保護體系,實作漓江保護工作走上法治化軌道。

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将持續發力,拓展“兩個保護”立法廣度,正在審議修改即将出台的《桂林市旅遊市場秩序管理條例》《桂林市漓江洲島灘塗保護規定》和《桂林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圍繞“兩個保護”和建設世界級旅遊城市的重大決策部署,針對漓江洲島、灘塗保護、旅遊市場秩序管理等進行小切口、精細化立法。同時開展“兩個保護”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工作,繼續發揮好立法在“兩個保護”工作中的引領推動作用,為打造桂林世界級旅遊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來源:桂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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