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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索賠百萬,“清華”訴“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一審開庭

作者:京法網事

4月26日上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清華大學與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案。30餘家媒體、平台全程直播,直播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社會與法頻道《庭審現場》欄目、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聯合制作。

【“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索賠百萬,“清華”訴“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一審開庭

庭審中,清華大學認為,清幼教育未經許可,存在三項侵權行為:一是在其經營的官網、官微等對外宣傳中大量使用“清華”字樣及辨別;二是其官方網站域名使用拼音“qinghua”;三是其以“清華大學”名義與第三方開展合作辦學,向第三方授權使用帶有“清華”字樣的名稱和牌匾,前述行為侵害了清華大學享有的涉案商标權,且其第一項、第三項亦屬于擅自使用清華大學有一定影響的學校名稱及簡稱,構成混淆的不正當競争行為。故請求判令清幼教育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開支52520元。

對此,清幼教育辯稱,其涉案行為不構成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清幼教育的使用行為有相關授權和合作依據,其控股股東慕華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與清華大學附屬的北京市清華潔華幼稚園曾簽訂合作協定,明确雙方共同開展幼教合作,成立清華幼教資源中心,向全國推廣清華幼教線上課程,後慕華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授權其開展相關的合作推廣活動,其側重于使用“清華幼教”,故其使用行為存在權利基礎。清幼教育從事的是幼兒教育,而清華大學的知名度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領域,雙方之間不存在競争關系,清幼教育也并非在同一種服務上使用相關辨別。故清幼教育請求駁回清華大學的全部訴訟請求。

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雙方圍繞涉案行為是否有授權依據、是否構成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法律責任應如何承擔、賠償數額如何确定等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和辯論。庭審最後,雙方均表示同意調解,法庭未當庭宣判。

【“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索賠百萬,“清華”訴“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一審開庭

今年4月26日為第24個世界知識産權日。北京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的80名學生現場觀摩了此次庭審。線上直播中,中央财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杜穎、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主持人王筱磊與網友線上交流,并回答網友提問。杜穎表示,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希望能通過這起案件,讓更多的市場主體規範行為、誠信經營,共同維護良好營商環境,促推大陸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索賠百萬,“清華”訴“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一審開庭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衆号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作者:餘亞如

照片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社會與法頻道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編輯:逯璐

本文編輯:肖飛

本文稽核:張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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