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作者:西安網

近日,位于闵行區虹橋鎮的虹鹿花苑小區的居民投訴稱,小區裡存在“僵屍車”長期占據停車位的情況。

而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投訴了。早在2023年9月,他們曾反映過一模一樣的問題,時隔8個月,這輛“僵屍車”絲毫沒有想要“挪窩”的意思。

虹鹿花苑是97年建成的老小區,一共288戶居民,卻隻有46個停車位。不少居民,隻能把車停在小區外的停車場。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小區裡存在“僵屍車”長期占據停車位

了解情況後,記者實地走訪發現,這輛僵屍車依然停在之前的位置上,隻是車輛上蓋了一層銀色的罩子。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僵屍車”上蓋了一層銀色的罩子

據此前報道,這輛“僵屍車”其實是一台遲遲沒有年檢的報廢車。但神奇的是,這輛車的車主多年來一直按時足額地支付停車費,幾年來花費已超萬元。是以,物業屢屢收到投訴,卻沒有權力處理它。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物業人員受訪

車主究竟為何要在一輛報廢車上繼續“投資”?

記者上門了解情況卻被車主拒之門外。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車主拒絕采訪

而小區所屬的闵行區虹橋鎮鎮政府從業人員也坦言,對于這種一直在交停車費的有主“僵屍車”,由于涉及私有财産,他們也不敢輕舉妄動。現在他們已經聯系了車輛所屬的車管所,看是否能将車輛強制報廢,同時,他們也會指導業委會,在制定小區公約時,将僵屍車管理事項補充在内。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政府從業人員受訪

住宅小區内,長期停放的 “僵屍車” 并不鮮見。

這些車輛不僅占用了公共資源,對交通安全、行車及居住環境都造成了很大影響,還容易成為消防安全隐患。

“僵屍車”問題究竟該如何解決?

專家表示,“僵屍車”雖然屬于個人财産,要治理也絕非無法可依。如果僵屍車車主既不是業主,也不是在住租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276條和《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62條,要求他進行搬離。如果他拒絕搬離的話,可以通過公安機關啟動治安管理處罰程式。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62條條文規定

而解決其他類型的“僵屍車”困境可适用于《民法典》第286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侵占通道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但專家也坦言,無論是通過訴訟還是公證來處置僵屍車,所花費的成本都不低。

小區一“僵屍車”長期占據車位 車主按時足額交停車費

相關法律條文

是以,專家呼籲,可以加大報廢汽車的“以舊換新”政策支援力度,來實作源頭治理;并且通過立法、與征信挂鈎等手段,來督促車主盡快處置報廢車輛,不要讓僵屍車占據城市寶貴的停車資源,影響市容環境。

針對“僵屍車”這一問題,上海一些社群結合各自情況,在相關部門的幫助指導下,有效凝聚起社群治理的合力,成功處理了一批“僵屍車”。他們的工作經驗,或許能為更多社群提供借鑒和參考。

“三所關聯”助力“僵屍車”治理

上海市房管局物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細化工作推進上司小組辦公室結合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制定了《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等示範文本,其中對于“僵屍車輛”的處置有明确規定。

但基層實踐中依然經常為難。依據大陸法律,即使車主早已将車輛“遺棄”,但隻要沒有得到車主明确放棄權利的意思表示,“僵屍車”仍然屬于車主的個人合法财産,他人不得随意處置。

最近一兩年,由公安機關牽頭的 “三所關聯”沖突糾紛調處機制 ,為上海一些小區解決“僵屍車”治理難題提供了新思路。

位于虹口區涼城新村街道的中虹小區,有4輛停放多年的“僵屍車”,居民多次向管理部門投訴,甚至揚言要砸車。得知情況後,屬地涼城派出所的社群民警引入了 “三所關聯”沖突糾紛化解機制,将居委、物業、業委會和車主請進調解室,由社群民警告知“僵屍車”危害,律師告知車主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調解員組織協商停車費用——各方從各自職能出發,尋找法律依據,理順法律關系,争取讓車主配合自行處置。

在這個沖突糾紛調處平台上,車主的态度開始變化。原先由小區物業公司一家找車主談,車主不重視,經常敷衍了事。但通過“三所關聯”平台,由社群民警、居委法律顧問以及調解員共同對“僵屍機動車”的車主開展約談,既講情理又有法理,讓車主充分了解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經過幾次調解協商,“僵屍車”車主和物業方最終達成調解協定,并自行聯系拖車公司,在約定時間把“僵屍車”清出了小區。

通過多次實踐,這一做法最終形成涼城新村街道“僵屍車”關聯處置工作機制。“調解中,車主的主要訴求是減免停車費,物業會适當讓步,雙方達成一緻後,車主大多配合自行處置車輛。”涼城新村司法所副所長艾遠說。

編寫工作指南幫助社群依法處置

去年,中遠兩灣城小區不僅成功清理了多輛“僵屍車”,還形成了一份依法處置小區内部“僵屍車”的工作指南,探索建構治理的長效機制。

2023年6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在中遠兩灣城設立了“居委法苑”,通過法官下沉社群的方式,力争将沖突化解在一線。小區内有3輛“僵屍車”,一直無法妥善解決。在接到居委會求助後,普陀法院立案庭指派下沉法官參加社群治理聯席會議,确定了以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為主導,以法院、派出所、交管部門為協同的工作小組。

很快,派出所對接車管所查找出車輛源頭,鎖定了工作對象。法院、居委會從業人員、居民志願者、物業公司聯合上門,為車主科普停車位管理規範及“僵屍車”潛在的危害,明晰法律風險。最終,車主主動對車輛進行了清理。前後耗時約兩個月,困擾小區居民五六年的“僵屍車”問題得到了解決。

“處理‘僵屍車’,關鍵是要明晰其中的法律關系,再将法理與情理相結合。”秉持這一理念,“居委法苑”編寫了《“僵屍車”整治社群工作指南》,明确了依法處理“僵屍車”的流程,為社群今後開展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引。

指南明确,社群首先要組織物業、社工、志願者、樓道組長,對轄區内停放的機動車進行全面排查,對疑似“僵屍車”拍照驗證,建立排查車輛資訊清單,登記停放地點、車輛号牌、品牌類型、破損程度等資訊,做到“一車一檔案”。

對排查出的疑似“僵屍車”,應由物業公司報社群民警,社群民警再報給區交警部門,通過查詢系統對車輛資訊進行對比查詢。通過“車找人”的方式确認“僵屍車”所有人、聯系方式、家庭位址。

找到車主後,對于以停車位享有使用權等理由拒不配合清移的業主,由下沉法官、能人賢達和熱心居民以情、理、法為标準,釋法明理,講清情理,告知享有權利的同時,不得侵害其他業主利益,且因“僵屍車”的停放可能對救援或疏散造成影響,還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官指出,若調解不成,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僵屍車”車主的車輛占用了業主購買的産權停車位,業主可提起訴訟,行使排除妨害請求權,要求“僵屍車”車主将車輛駛離。

若“僵屍車”車主的車輛占用小區公共部位,應區分“僵屍車”車主是否為本小區業主予以分類處理:車主為本小區業主,則有權主體可結合物業服務協定等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僵屍車”車主支付物業費、停車費等;車主不是本小區業主,則針對“僵屍車”在小區停放車輛的行為,由有權主體依據機動車輛保管合同關系或停車場地臨時租用合同關系等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相關費用。

來源: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