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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知識問答

作者:她看電影
河長制知識問答

1、什麼是河長制?

河長制是各地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地方黨政上司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的一項制度創新。河長制以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為主要任務,通過建構責任明确、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作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河長制的起源?

2007年太湖大面積爆發藍藻,引發了江蘇無錫水危機。當地政府認識到,水危機問題表現在水裡,根子是在岸上。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統籌水上岸上、上下遊、左右岸,更需要黨政主導、部門關聯、社會參與。2007年8月,無錫市在全國率先實行由地方行政首長負責的河長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污染源頭治理,水污染防治效果明顯,太湖水質顯著改善。無錫的做法受到廣泛關注,江蘇、浙江、江西等地結合各地實際,陸續探索實行河長制,并不斷豐富完善了河長制的内涵。

3、河長制的地方實踐積累了哪些經驗?

一是加強項層設計。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8個省(市)黨委或政府出台了檔案,對實行河長制做出了總體制度安排,在全省(市)範圍内推行河長制。二是堅持上司挂帥。地方實踐中,實行了由各級黨政負責同志擔任轄區内河湖的河長、高位推動河湖管理保護的模式,如江西省委書記、省長分别擔任全省的總河長和副總河長。三是強化部門關聯。在河長的組織上司下,水利、國土、環保、公安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四是推進綜合執法。整合各部門執法資源,深化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五是嚴格檢查考核。各地将河湖保護納入政府目标責任制,實行河長制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六是引導公衆參與。通過公布河長名單、監督電話,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積極引導公衆參與。

4、全面推行河長制的背景是什麼?

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統和國土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資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經濟功能。近年來,一些地區堅持問題導向,積極探索推進河長制,有效落實地方黨委政府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各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有力促進了河湖管理保護。截至20 1 6年初,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8個省(市)出台檔案,在全省(市)範圍内推行河長制,1 6個省(區、市)的部分市縣或流域水系實行了河長制。随着各地的探索不斷深入,全而推行河長制時機已經成熟。在總結地方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 6年1 1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 42号)(以下簡稱《意見》),在全國範圍内全面推行河長制。

5、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要意義何在?

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十分複雜的系統工程,現階段全面推行“河長制”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第一,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态文明建設的内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态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态環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态文明建設的意見》把江河湖泊保護擺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态文明建設負總責。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必須把河湖管理保護納人生态文明建設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行“河長制”,切實強化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保護河湖的責任,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第二,推行“河長制”是解決大陸複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近年來,一些地區非法侵占河道、圍墾湖泊、濫采亂挖、超标排污等現象時有發生,對保障水安全帶來嚴峻挑戰。解決這些問題,亟需大力推行“河長制”,推進河湖系統保護和水生态環境整體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續利用,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第三,推行“河長制”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新。河湖管理保護涉及上下遊、左右岸、不同行政區域和行業。一些地方對河湖重開發輕保擴,重眼前輕長遠,重局部輕全局,重治标輕治本,河湖不堪重負,生态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一些地方在河湖管理保護上目标和訴求不盡相同、各自為政,影響河湖保護的整體成效。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大力推行“河長制”,發揮地方黨委政府的龍頭作用,明确責任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形成河湖水生态環境保護的合力。

6、河長制在促進河湖管理保護上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從各地實踐看,推行河長制促進了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漸恢複,有力推進了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江蘇省無錫市實施河長制後,境内水功能區水質達标率從2007年的7.1%提高到2015年的44.4%。天津市通過實施河長制,全市河道水環境品質實作“兩降一升”(感官水質異常河道由2 1 0公裡下降到34公裡、環境衛生不達标河道由53公裡降至零,綜合考核優秀河道數量由620公裡提高到2274公裡),垃圾河、黑臭河基本消除,涉河違法行為大幅下降,社會公衆保護水環境意識大幅提高。

7、實行河長制要解決什麼問題?

實行河長制,可進一步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對河湖管理保護的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以河長制為平台加強部門關聯,可有效解決涉水管理職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護的合力,同時,積極吸納社會群衆參與,有利于建立全民關注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局面,着力解決侵占河道、圍墾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體、電魚每魚等制約河湖保護的突出問題。

8、全面推行河長制的總體目标是什麼?

實行河長制的目的是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複水生态為主要任務,建構責任明确、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作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9、全面建立河長制的标準是什麼?

全面建立河長制要做到“四個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一是工作方案到位。各地的工作方案要結合本地河湖管理保護實際,進一步細化、實化《意見》提出的目标任務,明确本地推行河長制的主要任務、組織形式、監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項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和階段性目标。二是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各地要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明确各級河長的職責及上下級河長的關系。要建立河長制辦公室,明确牽頭部門群組成部門,落實從業人員,明确職責分工,搭建協調有序、運轉高效、責任落實的工作平台。三是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全面推行河長制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包括河長會議制度、資訊共享制度、督導檢查制度、驗收制度和考核問責與激勵制度等。四是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各地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機制,落實政府監督與社會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0、全面建立河長制有哪些時間節點要求?

各省(區、市)要確定在20 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其中,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省(市)在20 1 7年6月底前出台省級工作方案,力争201 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其他省(區、市)要在20 1 7年年底前出台省級工作方案,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

11、河長制的實施範圍是什麼?是否包含湖泊?

《意見》要求,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河長制的實施範圍應覆寫至鄉一級管理的河道,有條件的地區可延至村級管理的河道。根據《河道管理條例》,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等,是以,河長制實施範圍包括湖泊,河長應當對湖泊管理保護負責,具體稱謂為“河長”或“湖長”可由地方确定。

12、實行河長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有哪些主要任務?

根據<意見》規定,實行河長制的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二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劃定河湖管理範圍,嚴格水生态空間管控,嚴禁侵占河道、圍墾湖泊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加強水污染防治,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人河湖排污管控機制;四是加強水環境治理,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五是加強水生态修複,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維護河湖生态環境;六是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泫行為。

13、全面推行河長制如何強化分類指導?

  對江河湖泊,要強化水功能區管理,突出保護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生态敏感區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力度,對水污染嚴重、水生态惡化的河湖要加強水污染治理、節水減排、生态保護與修複等。對城市河湖,要處理好開發利用與保護的關系,維護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對農村河道,要加強清淤疏浚、環境整治和水系連通。要劃定河湖管理範圍,加強水域岸線管理和保護,嚴格涉河建設項目和活動監管,嚴禁侵占水域空間,整治亂占濫用、非法養殖、非法采砂等違法違規活動。

14、水利部如何確定兩辦檔案落地?

  河長制的責任主體是地方黨委、政府。作為全國河湖主管部門,水利部将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落實工作。一是抓細化實化工作任務。水利部、環保部出台了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方案,指導各地抓緊編制工作方案,細化實化工作任務。二是抓督導檢查。水利部将建立河長制資訊報送制度、督導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各地河長制工作進展,定期對各地河長制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三是抓考核問責。水利部将督促各地加強監督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同時,将把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并組織對各地全面推行河長制情況進行評估。四是加強指導。水利部将不斷提煉和推廣地方的好做法、好經驗,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經驗交流,促進各地互相學習借鑒。

15、河長制的組織體系如何構成?

《意見》明确,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内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縣級及以上河長設定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具體組成由各地根據實際确定。

  16、省級行政區域内的總河長由誰擔任?

  《意見》明确,各省(區、市)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17、村級是否要設立河長?

  《意見》明确,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本地河湖管理實際設立村級河長。

  18、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和跨行政區域河湖如何建立河長制?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流經各省(區、市)的河段,也要分級分段設立河長,但不改變現行管理體制和職能。同時,<意見》要求,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遊、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按照大陸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現行河湖管理體制,流域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大江大河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等工作。

  19、行政區域内的主要河湖如何确定?

  根據河湖的自然屬性、跨行政區域情況,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生态環境影響的重要性等,各省(區、市)提出主要河湖名錄,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河長;市、縣也應提出由市、縣、鄉級上司分級擔任河長的河湖名錄。流域機構負責指導流域内省(區、市)制定主要河湖名錄。

  20、河長的職責是什麼?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上司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遊、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标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21、河長制辦公室如何設立?

  設立省、市、縣河長制辦公室,明确牽頭機關群組成部門,落實從業人員,建立工作機制,搭建工作平台。

  22、河長辦的職責是什麼?

  河長制辦公室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河長确定的事項。各有關部門和機關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23、河長制的相關制度有哪些?

  全面推進河長制需要建立五項重點制度。一是河長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二是資訊共享制度,定期通報河湖管理保護情況,及時跟蹤河長制進展情況;三是工作督察制度,對河長制實施情況和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察;四是考核問責與激勵機制,對成缋突出的河長及責任機關進行表彰獎勵,對失職失責的要嚴肅問責;五是驗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時間節點,及時對建立河長制進行驗收。

  24、全面推行河長制的資訊報送制度如何建立?

  根據<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貫徹落實情況報黨中央、國務院。

  自2017年1月起,水利部将會同環境保護部建立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資訊報送制度,實行進展情況月報告和年度報告。一是“誰”來報,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報送,尚未成立河長制辦公室的由省級黨委、政府确定的牽頭部門報送。二是報給“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将資訊逐級報送上一級河長制辦公室,省級河長制辦公室彙總後向水利部及環境保護部報送。三是“什麼時間”報,實行月報和年報相結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月報告原則上為每兩個月報送一次,單月10日前報送,有重大進展情況的需随時報送;年度報告在每年1月1 0前報送。四是報“什麼”,月報告需報送一表一報告(進展情況表、進展情況報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編制、河長及河長制辦公室設立、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等;年度報告是對上年度河長制工作進展的總結,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取待的經驗和成效、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下步工作安排和建議等。五是聯系“誰”,各級行政區要建立資訊報送聯絡員機制,省級層面要明确一名處級幹部和一名從業人員負責資訊報送聯絡工作,并報水利部及環境保護部。   

25、河長制的督導檢查機制如何建立?

河長制的督導檢查機制包括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政府監督主要是河長負責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社會監督包括聘請社會監督員、建立微信公衆平台等對河湖管理保護進行監督和評價。建立河長制的政府督導檢查機制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督導檢查方案,包括督導檢查時間、督導檢查内容、組織形式和分工、督導檢查工作方式、督導檢查報告、意見回報、整改落實要求等;二是明确督導檢查内容,包括河湖分級名錄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組織體系建設、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目标任務完成情況、整改落實情況等;三是強化整改落實,對各級監督檢查發現的間題、公衆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逐一整改落實到位。

26、對河長如何進行考核問責?

《意見》要求強化對河長的考核問責,明确了如下内容:一是誰來考、考核誰,《意見》中規定,縣級及以上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湖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二是考核什麼,主要是考核推行河長制的進展情況、《意見》規定的六大任務落實情況、推行河長制的成效等,由于各地河湖面臨的主要問題不同,需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三是考核結果應用,《意見》中提出,要把河長制的考核結果作為地萬黨政上司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生态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态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納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環境保護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納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

  27、全面推行河長制與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如何有效銜接?

  河長制主要任務包括加強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與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中的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加強人河湖排污口監管、嚴格飲用水水源保護、控制人河排污總量等内容進行了充分銜接,細化了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确了主體責任。河長制的實施從體制機制上有利于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各地實行河長制情況也将納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

28、大陸河湖現狀如何?

  根據2013年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成果,大陸流域面積50平方公裡以上河流共45203條,總長度達150. 85萬公裡。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裡及以上天然湖泊2865個,湖泊水面總面積7. 80萬平方公裡。其中,淡水湖1 594個,鹹水湖945個,鹽湖1 66個,其他160個。

  29、現行河湖管理體制架構是什麼?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大陸河湖管理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一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永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是河道(包括湖泊)的主管機關,在國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流域管理機構。二是縣級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内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包括湖泊)主管機關。三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态修複等有關工作。

  30、入河湖污染管控倒逼機制有哪些?

  人河湖污染管控倒逼機制的核心是充分發揮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的作用,倒逼人河污染減排,主要有如下措施:一是核定完成了4493個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的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為人河排污總量控制提供了科學依據。二是嚴格人河湖排污口設定審批和監督檢查,對排污量超過水功能限排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人河湖排污口。三是積極推進将限制排污總量意見作為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依據,推進建立以水定陸的控污機制。

  31、如何加強水域岸線空間管控?

  加強水域岸線空間管控主要有兩方面措施,一是編制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根據岸線的自然屬性,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突出岸線資源保護、生态保護和防洪安全,将岸線劃分為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提出分區管控要求。二是嚴格涉河建設項目和活動審批、監管,嚴禁違法違規開發利用岸線赍源。目前,在七大流域綜合規劃中提出了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幹流和主要支流重要河段,太湖、洪澤湖等重要湖泊岸線利用管理規劃,《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确定了長江幹流和主要支流的岸線保護和利用要求,各地應抓緊制定江河湖泊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

  32、大陸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開展情況如何?

  根據《河道管理條例》,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範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其管理範圍根據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體管理範圍,由主管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河道的具體管理範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劃定。目前,大陸還有較多河湖尚未劃定管理範圍,這對加強河湖管理保護造成了不利影口向。水利部對此高度重視,2014年己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進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逐河逐湖劃定管理保護界線,并明确了時間要求,各地需抓緊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

  33、大陸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河湖管理執法上面臨那些困難和問題?

  近年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将河湖管理執法作為水行政執法的重點,嚴抓實抓,取得顯著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河湖執法邊界不清晰,部分地方河湖管理範圍尚未劃定,執法界線難以界定。二是處罰标準偏低,以行政罰款為主,執法震懾力不夠,三是違法行為高發頻發,開發建設與河湖争地,全國每年發生河湖違法案件2萬多件。四是河湖執法能力薄弱,一些地方重建輕管,水政執法裝備較為落後,執法能力不強。

  34、在加大非法采砂處罰力度方面做了那些努力?

  經各地有關部門共同努力,目前全國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總體可控。一方面,充分發揮現有制度對河道采砂的規範引領作用,堅持河道采砂規劃制度,确定禁采區和禁采期,對非法采砂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建立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布<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确自2016年1 2月1日起,将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非法采砂行為,以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

  35、水行政主管部門在保護水質、治理水污染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強水功能區監管,按照《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強化水功能區分級分類監管,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嚴格人河排污口審批和管理。二是強化重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出台《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開展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達标建設和安全評估;近年來,175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标率均保持在90%以上。三是加強水質監測,每年對主要江河湖庫、省界斷面及重要水功能區和水源地實施正常監測。四是做好夾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充分發揮水利部門在應急監測、水利工程排程、預測預報等方面作用,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範與處置。

來源:梨樹縣泉眼嶺鄉人民政府

稽核:黃志軍

編輯:吳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