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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作者:運城消防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當下,正是農耕的好時節,也是火災高發期,農村露天燒荒、燒稭稈等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兩旁、農田地頭、村莊附近,一旦發生火災,後果将不堪想象。近日,運城市新绛縣消防救援大隊在公務期間發現多起焚燒稭稈火情,現場均無人看管,造成不同程度的蔓延。所幸發現及時,未造成嚴重影響。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4月7日18時30分,新绛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指戰員在公差傳回途中發現位于新绛縣汾河橋旁邊的一處楊樹林發生火災,随即下車檢視後發現着火物質為楊柳絮,消防指戰員現場取材用水、木棍等土掩埋的方式對着火物進行了撲救。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4月12日上午11時,結束教育訓練的消防宣傳人員路過新绛縣雙坨村時發現一農田地頭發生火災,下車後發現巡警化身“消防員”正對着火物稭稈進行撲救,為減緩火勢蔓延速度,宣傳人員立即協同巡警用水對明火進行了撲救,為防止陰燃,同時利用木棒将成捆的稭稈打散并用土掩埋的方式控制了火勢進一步蔓延。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4月12日上午11時25分,位于新绛縣吉莊村一農田附近發生火災,開車經過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下車後發現着火物為成堆堆放的稭稈,由于稭稈堆放在水泵配電室附近,如火勢進一步蔓延,後果将不堪想象,監督執法人員火速撥打119,湊巧的是一輛灑水車正好路過,監督執法人員迅速爬到灑水車後方,立刻打開噴頭調整角度對起火位置進行滅火降溫。待火勢被徹底撲滅,确認無複燃可能的情況下,才放心離開。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結合春季易發火災特點,消防宣傳人員積極對接縣氣象局利用衛星喇叭向各村鎮播放春季防火知識,同時通過消防宣傳“進農村”、對村鎮兩委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訓練等形式不斷擴大春季防火宣傳覆寫面,持續營造“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防火”的良好氛圍。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注意!随意焚燒稭稈是違法行為

焚燒稭稈、燒荒燒草引發的火災

即便不是主觀縱火

也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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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對故意焚燒農作物稭稈引起火災,緻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産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放火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對焚燒稭稈導緻火災事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以“過失引起火災”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故意焚燒他人農作物稭稈,造成他人财産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以“故意損毀财物”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在此呼籲廣大市民

請向焚燒稭稈的行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