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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史》:歐陽修與《集古錄》

作者:談藝錄

北宋中期的書法,繞不過去兩位名人,一位是歐陽修,一位是蔡襄。這一篇,我們說說歐陽修和他的《集古錄》。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少孤家貧,母教以荻畫地練字。天聖八年(1030)及進士第,景祐間為館閣校勘,範仲淹反對宰相呂夷簡被貶,他作書斥司谏高若讷,因責夷陵。

《中國書法史》:歐陽修與《集古錄》

(歐陽修像)

慶曆三年(1043)知谏院,擢知制诰,同行“慶曆新政”,新政失敗,出知滁、揚穎等州,在野十一年。召還任翰林學士。嘉佑二年(1057)知貢舉,簡拔英才,排抑險怪奇澀的“太學體”,天下文風為之大變。曆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神宗初,出知數州。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堅請緻仕。主編《新唐書》,自撰《新五代史》。有《歐陽文忠集》。

歐陽修是我們熟知的文學家,政治家。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我們在中學課本裡學過他的《醉翁亭記》,我們在學習篆刻史時,曾見過他的“六一居士”印。如圖:

《中國書法史》:歐陽修與《集古錄》

(歐陽修的“六一居士”印)

歐陽修不以書法名世,但他很早就對書法發生了興趣。書史記載他曾與石介有一次非常著名的書法辯論(詳細的辯論過程,可見于《中國書法史·宋遼金卷》第47-50頁)。

歐陽修認為書法不應求“怪”、求“邪”,而應遵循一定的法則,石介是北宋名公大儒中稚拙不能書的代表人物,我們可以看一下他的存世書迹《内谒帖》,的确“稚拙”!也的确不善書寫。

《中國書法史》:歐陽修與《集古錄》

(石介《内谒帖》)

但石介一生好發異論,他堅決不肯接受歐陽修的建議,并以道德淩駕于書法之上進行詭辯,稱書法能傳聖人之道足矣,不必遵循古法,并反問歐陽修,難道國家置學官就是為了教人寫字嗎?

這顯然是詭辯!歐陽修認為這是原則問題,據理力争,對石介的詭辯堅決不姑息,直至讨論至石介啞口無言。

書法雖然不決定一個人的道德水準高下,但如果硬要以注重于道德而原諒自己的信手塗鴉,甚至于純為标新立異而矯揉造作或者故作怪字以炫世惑人,顯然是不對的。

歐陽修之前的文人文集中,很少有論及書法的,直到歐陽修出現,我們才讀到較多關于書法方面的論述。盡管它們大多随感而發,尚未具有書論的學術品位,但亦是宋代書論最重要的發端。

歐陽修在編撰《集古錄》的過程中,無數次感慨,比如:

聖宋興百餘年間,……獨字書之法寂寞不振,未能比蹤唐室,餘每以為恨。

餘每得唐人書,未嘗不歎今人之廢學也!

然餘嘗與蔡君谟論書,以謂書之盛莫盛于唐,書之廢莫甚于今。

嘉佑年間(1056-1063),歐陽修一生仕宦達到巅峰,作為文壇領袖,他完全可以憑借他的權力和威望辦成任何想辦的事情。他極力擡舉屢試不第的布衣蘇洵,在知貢舉時又錄取了蘇洵的兩個兒子蘇轼和蘇轍,以及曾鞏等人。他還贈詩當時還是小官的王安石,增重其聲價。是以,在“唐宋八大家”中宋人六家,除歐陽修之外,其他人的成名都與其推重有很大關系。

在書法方面,他不失時機地揄揚蔡襄:

自蘇子美死後,遂覺筆法中絕。近年君谟獨步當世,然謙讓不肯主盟,往年予嘗戲謂君谟:“學書如溯急流,用盡氣力,不離故處。”君谟頗笑,以為能取譬。今思此語,已十餘年,竟如何哉!

獨步當世,評價真高,不過,歐陽修所謂學書“如溯急流,用盡氣力,不離故處”用以表示初學階段的苦悶彷徨實在恰當。我們來看一下歐陽修早年的字,《灼艾帖》寫于1056年,如圖:

《中國書法史》:歐陽修與《集古錄》

(歐陽修《灼艾帖》)

顯然,這通帖筆力較軟,帶有比較多周越的特征。固此,他在寫給梅堯臣的信中又再次提到與蔡襄的讨論:

某亦厭書字,因思學書各有分限,殆天之禀賦,有人力不可強者。往年學弓箭,銳意三四年不成,遂止。後又見君谟學書最樂,又銳意為之。寫來寫去,轉不如舊日,似逆風行船,着盡氣力,隻在舊處,不能少進。心竭力倦,遂已身老矣。安知自苦如此耶?乃知古今好筆迹,真可貴重也。今後隻看他人書,亦可為樂,不能生受得也!

學習書法的“瓶頸期”在歐陽修描述得非常清楚,同時,他也承認“天賦”與“愛好”的存在對于書法學習的影響。

黃庭堅看到的歐陽修的稍有力的字,也許年代稍晚一些,他稱:

歐陽文忠公頗于筆中用力,乃是古人法,但未雍容耳。

歐陽文忠公書不極公,然喜論古今書,故晚年亦少進。其文章議論一世所宗,書又不惡,自足傳百世也。

黃氏說得不錯,歐陽修正是靠着“喜論古今書”,晚年書法才得到了進步,但不是“少進”,而是大進。這一點,歐陽修自己也毫不掩飾:

餘初不識書,因集古著錄,所閱既多,遂稍識之,然則人其可不勉強于學也?治平元年三月朔日書。

餘以集錄古文,閱書既多,故雖不能書而稍識字法。

所謂的“集古著錄”和“集錄古文”即是《集古錄》的撰述。歐陽修寫這部書所得到的報答,是不期而然地為自己創造了一個足以成為傑出書家的條件。他越是覺得不忍割舍,集錄的碑帖越是豐富。他浸淫在美不勝收的碑帖海洋中,通過甄别、分析、比較,提高了認識水準,這就從根本上解決了起點問題。

下面這一則,可以看出他是怎樣“勉強于學”的。認識的逐漸深化,使他觸類旁通,悟到了可貴的書理:

餘始得李邕書,不甚好之。然疑邕以書自名,必有深趣。及看之久,遂謂他書少及者。得之最晚,好之尤笃,譬猶結交,其始也難,則其合也必久。餘雖因邕書得筆法,然為字絕不相類,豈得其意而忘其形者邪?因見邕書,追求欠锺、王以來字法,皆可以通,然邕書未必獨然。同學畫者,得其一可以通其餘,餘偶從邕書而得之耳!嘉祐五年春分日,雪中西窗信筆。

這是歐陽修對于書法的“徹悟”。

遺貌取神,曆來認為是學習的正果。徒襲某家的面目,以咀嚼他人之唾餘而津津有味,是最沒出息的表現。歐陽修最有心得的一點,即“邕書未必獨然”,也就是說,從李邕可以通向大道,而這并非惟一的途徑,取道其他某家,隻要是公認的大家,歸樣能殊途同歸。

我們再看歐陽修晚年的書法,如《集古錄跋尾》四則,覺得除字形扁闊尚能尋到一些李邕的影像之外,基本上已化成了自己的形貌。這一高古淳厚的精神,展現了他本人的襟懷和學養。

《中國書法史》:歐陽修與《集古錄》

(《集古錄跋尾》局部)

蘇轼評價說:

歐陽文忠公用尖筆幹墨作方闊字,神采秀發,表潤無窮。後人觀之,如見其清眸豐頰,進趨裕如也。

歐陽公書,筆勢險勁,字型新麗,自成一家。然公墨迹自當為世所寶,不待筆畫之工也。

晚年的歐陽修,再不是隻能自甘于“看他人書”的“厭書字”者了,他已把書法作為惟一的愛好。因為他從中得到了無盡的樂趣。他甚至還為自己制訂了學習書法的計劃:

自此已後,隻日(單日)學草書,雙日學真書。真書兼行,草書兼楷,十年不倦,當得書名。然虛各已得而真氣耗矣,萬事莫不皆然。有以寓其意,不知身之為勞也;有以樂其心,不知物之為累也。然則自古無不累心之物,而有為物所樂之心。

得名而氣耗,樂心則身勞,這本是很難調和的沖突。歐陽修既承認書法是其惟一愛好,卻又時時警惕不要沉溺其中。

但是實際上,對于書法,他自己仍然是欲舍不忍甚至欲罷不能的。

有暇即學書,非以求藝之精,直勝勞心于他事爾。以此知不寓心于物者,真所謂至人也;寓于有益者,君子也;寓于伐性汩情而為害者,愚惑之人也。學書不能不勞,獨不害情性耳。要得靜中之樂者,惟此耳!

歐陽修一再強調自己學書隻是聊以消日,不計工拙,因而以不勞為原則。這就給人造成一個印象,仿佛學書并不需要花太大的工夫。其實不然,他在嘉祐六年時就說過:“作字要熟,熟則神氣完實而有餘。”

熟練是技法層面的基本要求,當然應該付出巨大的勞動。然而書法畢竟不能以技法純熟和模拟古人為目的,書法發有更高深的追求。他在嘉佑二年即有清醒的認識:“學書當自成一家之體,其模仿他人,謂之奴書!”

他也指出學書的一點方法論:

學書不必憊精疲神于筆硯,多閱古人遺迹,求其用意,所得宜多。

多觀摩古人書迹,并思考其筆法與結構用意,所獲更多。同時可以看出,歐陽修反對“棄百事而以學書為事業”,固然有杜絕功利主義的積極意義,但其出發點則是提醒世人更需要注重比書法遠為重要的道德修養。他舉顔真卿、楊凝式、李建中為例:

古之人皆能書,獨其人之賢者傳遂遠。然後世不推此,但務于書,不知前日工書随與紙墨泯棄者不可勝數也。使顔魯公書雖不佳,後世見者必寶也。楊凝式以直言谏其父,其節見于艱危;李建中清慎溫雅,愛其書者兼取為人也。豈有其實,然後存之久耶?非自古賢哲必能書也,惟賢者能存爾,其餘泯泯不複見爾。

歐陽修的這個思想,後來成為蘇、黃等人評判前代書家的主要标準。蘇轼就曾評價歐陽修的書法:“歐陽文忠公書,自是學者所共儀刑,庶幾如見其人者。正使不工,猶當傳寶,況其精勤敏妙,自成一家乎?”

我們說蘇、黃等人的書法“戛戛獨造”,“絕去依傍”的“尚意”書法,其實源于歐陽修的理論基礎。

羲、獻世以書自名,而筆法相去遠甚。父子之間,不同如此,然皆有足喜也。

文字之學,傳自三代以來,其體随時變易,轉相祖習,遂以名家,亦烏有定法邪!至魏晉以後,漸分真草,而羲、獻父子為一時所尚,後世言書者,非此二人皆不為法。其藝誠為精絕,然謂必為法,是初何所據?所謂天下孰知夫正法哉!

羲、獻雖為父子,但子不襲父,各成面目,而惟有“相去遠甚”,才能“二王”并稱。父子尚且如此,那麼後世“非此二人皆不為法”則未免有些自滅志氣了。“法”本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不斷積累、逐漸豐富的。

宋朝到“後歐陽修時代”出現了“尚意”書風,絕非偶然。它與歐公導夫先路的理論貢獻有着明顯的因果關系。

《集古錄》是歐陽修的又一偉大貢獻。如果說他的書論影響力止于當時的話,那麼這本書則在中國學術史上有開創之功。它是目前所有金石碑帖著錄類書籍中最早的一部。

《集古錄》據歐陽修自述花了十八年的工夫,但是今本第一卷《前漢雁足燈銘跋》所記為“熙甯壬子四月”這比成書又晚十年,且去其逝世已不足半載。可見關于歐公暮年怕贻筆而對己作不斷修改增删的傳聞,确實無疑。

《集古錄》原有千卷,後來有人規功,于是“撮其大要”,删剩今天所見的十卷共四百餘則跋尾。

最為要貴的是,歐陽修的《集古錄》開啟了以碑證史和以碑糾史的先河。歐陽修是位史學家,他堅持治史應有的科學态度,在撰寫《集古錄》的過程中,用碑、史互證,收到了抉幽鈎沉的良效。

如發現楚相孫叔敖名饒,糾正了三國魏鄧艾的名字讀蒿艾之非等。另外實物統計應是比較可信的方法。他由于百方搜集不到西漢的碑刻,因而得出這樣的結論:

餘家集古所錄三代以來鐘鼎盤銘刻備有,至後漢以後始有碑文,欲求前漢時碑碣卒不可得,是則冢墓碑自後漢以來始有也。

盡管并未探究原因,但确實是條真理,而且為今天的考古所證明。

對于古人的一些成說,歐陽修也不拘泥偏信,而是利用自己的博聞,通過獨立思考作出判斷。如指出唐人韋應物和韓愈認定《石鼓文》為周宣王時物證據不足,證明舊傳锺繇《賀捷》《戎路》二表非其所書等等,都是信而有征。又從書體入手指明《瘗鶴銘》非王羲之書,因“華陽真逸”為唐代顧況道号,乃提出可能出自顧氏。也可聊備一說。

歐陽修在此書中展現出的“職業道德”也值得稱道,他不掠人之美,對于朋友給予的幫助都表而出之。

總之,《集古錄》不僅對書法,而且于史學、金石學、文學等都有卓著的貢獻。

(【跟着布丁讀書法史】之132,部分圖檔源自網絡,版權歸原版權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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