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是文明行為,也是法律義務,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覺的展現。如今,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觀念已日漸深入人心,我們明顯感受到,走在斑馬線上,禮讓的駕駛人越來越多,但總有些駕駛人無視文明、違反法規。
湖州市警察局交警支隊在全市範圍内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開展常态嚴管,近期将對公共汽車、計程車等客運車輛進行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自覺養成斑馬線前主動禮讓的文明行車習慣。
01
車輛号牌:浙ED19766
違法地點:湖州市外環東路與吉山北路路口
02
車輛号牌:浙ED29000
違法地點:湖州市南街十一中門口路段03
車輛号牌:浙ED61518
違法地點:湖州市東街人才市場門口路段04
車輛号牌:浙EDT8781
違法地點:湖州市勞動路銀泰城廊橋下路段05
車輛号牌:浙ED51108
違法地點:南浔區雙林維多利亞大道寶石花園路段06
車輛号牌:浙ED18617
違法地點:湖州市鳳凰路美欣家園門口路段07
車輛号牌:浙EDT6158
違法地點:湖州市青銅路與濱河路路口08
車輛号牌:浙EDA3578
違法地點:德清縣武康街道武源街與楊樹灣路路口09
車輛号牌:浙EDA3397
違法地點:安吉縣浦源大道與吉慶路路口10
車輛号牌:浙ED78099
違法地點:安吉縣孝豐鎮孝豐路與郭巨南路路口11
車輛号牌:浙EDB6508
違法地點:安吉縣孝豐鎮孝豐路與郭巨南路路口12
車輛号牌:浙EDA2155
違法地點:安吉縣浦源大道與吉慶路路口
→駕車時怎樣才算做到禮讓斑馬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1、右轉彎 | 斑馬線前需讓行
在紅燈允許機動車右轉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燈也是顯示綠色的情況下,右轉的機動車應當避讓行人。
2、左轉彎或掉頭 | 斑馬線前需讓行
當交通信号燈允許機動車左轉彎或者掉頭時,恰好遇到行經方向的人行橫道信号燈也是綠燈狀态下,此時機動車也應當避讓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
如何正确禮讓行人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在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路段,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依法處罰。
交叉路口右轉或左轉車輛
右轉、左轉車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