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張慶立|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思考

作者:上海市法學會
張慶立|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思考
張慶立|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思考
張慶立|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思考

新時代政法工作現代化的集中要義表現為“五個堅持、五個維護、三個現代化”。其中,“三個現代化”又突出表現為“思想觀念上的四個注重、工作體系上的五個着力、工作能力上的四個提升”。實踐中應看到,實作政法工作現代化既有國内外有利的因素,也面臨一些挑戰。就基層政法工作而言,應堅持政治統領不動搖、法治思維不放棄、系統觀念不脫節、改革創新不停步,推進理念現代化;通過加強上司體系建設、完善機構職能體系、健全權力運作體系、築牢安全穩定體系、提升公共服務體系,推進體系現代化;提升法律運用能力、風險防控能力、群衆工作能力、科技應用能力,推進能力現代化。

張慶立|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思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法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上司,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發揚鬥争精神,奮力推進政法工作現代化,全力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定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複興貢獻力量”。這一訓示對政法工作提出了“現代化”的奮鬥目标,實幹是最硬的作風,奮鬥是最美的姿态,對于基層政法工作而言,如何在具體執法司法活動中貫徹上述要求,需要認真思考、精準落實。

一、新時代“政法工作現代化”蘊含要義和要求

政法工作現代化并非一個全新的命題,但在新時代背景下政法工作現代化無疑具有嶄新的意義,不是單純地強調技術賦能、技術融合、科技支撐,而是蘊含中國特色、文化底色、制度亮色的體系化方案。新時代政法工作現代化所蘊含的要義突出表現為“五個堅持”(即堅持黨的絕對上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發揚鬥争精神)、“五個維護”(即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安居樂業、維護國家建設和民族複興)、“三個現代化”(即思想觀念的現代化、工作體系的現代化、工作能力的現代化)。“五個堅持”是新時期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本質屬性,在“五個堅持”中,黨的絕對上司是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根本保障,以人民為中心是政法工作現代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實作政法工作現代化的路徑,改革創新是實作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方式,鬥争精神是實作政法工作現代化必不可少的精神面貌。“五個維護”是政法工作現代化的目的任務,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和題中之義,實作中國式現代化必然要以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為前提,同時,中國式現代化也必然包含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孜孜追求和對人民安居樂業的熱切期盼,而維護國家建設和民族複興是寓于中國式現代化程序之中的命題,二者屬于同一過程。根據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對奮力推進新時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現代化的部署,政法工作現代化的内容要義主要指“三個現代化”,并力求通過思想觀念的現代化、工作體系的現代化、工作能力的現代化,進一步彰顯鮮明的政治性、徹底的人民性、顯著的優越性、巨大的創造性。至于三個現代化的内涵具體如下:

首先,思想觀念的現代化即“四個注重”。一是更加注重政治統領,就是要站準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持一切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開展政法工作、推進政法事業、建設政法隊伍。二是更加注重法治思維,就是要善于通過科學立法解決新問題,善于通過嚴格執法解決現實問題。三是更加注重系統觀念,就是要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統籌發展和安全、國内和國際、人力和科技、網上和網下,推動各項政法工作互相促進、協同配合。四是更加注重改革創新,就是要主動識變應變求變,實作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有機結合、良性互動,推動形成全方位深層次政法改革新格局。

其次,工作體系的現代化即“五個着力”。一是着力建構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上司體系,就是要完善黨上司政法工作的體制機制,把黨的絕對上司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確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法機關得到不折不扣落實。二是着力建構優化協同、科學合理的政法機構職能體系,就是要不斷完善政法機關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形成政法各機關整體合力。三是着力建構權責統一、運作高效的執法司法權力運作體系,就是要健全公檢法司安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體制機制,規範執法司法權力運作,進一步提升執法司法品質、效率和公信力,以高水準法治保障高品質發展。四是着力建構關聯融合、實戰實用的維護安全穩定體系,就是要把實戰化要求、戰鬥力标準貫穿始終,創新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打擊違法犯罪、化解社會沖突工作機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五是着力建構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務體系,就是要深化政法公共服務供給,為群衆提供更優質、更高效、更貼心的服務,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最後,工作能力的現代化即“四個提升”。一是進一步提升法律運用能力,就是要把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實作公正和追求效率、執法目的和執法形式結合起來,努力實作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二是進一步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就是要全力防範重大風險,最大限度把風險化解于無形。三是進一步提升群衆工作能力,善于解決群衆急難愁盼問題,善于從人民群衆的喜怒哀樂中檢視政法工作,善于運用群衆喜聞樂見的語言講好政法故事,不斷提高執法司法親和力。四是進一步提升科技應用能力,就是要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水準建設,系統內建、共享發展,着力提高防範化解風險的精準性、打擊違法犯罪的實效性、執法司法的公正性、政法公共服務的便捷性。

二、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面臨形勢和挑戰

基層政法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貼近群衆、最貼近實踐、最貼近民生的政法工作。新時代背景下,推進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既面臨好的形勢,也面臨一些挑戰。具體如下:

(一)

有利的因素

首先,國際有利因素。當今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加速演進期,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大陸發展面臨新的戰略機遇。在這一大背景下,推動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存在一些有利的國際因素,一方面,大陸先後準許參加了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于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别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等一批國際公約,在上述公約架構内與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建立了緊密的法治合作,如大陸加入的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就多達194個。另一方面,近年來大陸與多國加強了司法領域合作,目前已與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南韓、巴基斯坦、澳洲、紐西蘭、阿根廷等70餘個國家簽訂了刑事或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并與俄羅斯、白俄羅斯、蒙古、哈薩克斯坦等50餘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有效規範了涉外案件中的法律文書送達、調查驗證、證人作證、查封、扣押、當機涉案财物、沒收、返還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引渡犯罪嫌疑人等具體司法辦案工作,加強了刑事司法領域的國際合作,有效懲治了犯罪。

其次,國内有利因素。一是中央的法規政策支援。近年來,針對政法工作,中央出台了《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中國共産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關于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等一系列宏觀方面的黨内法規;針對司法權力運作,又出台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意見》《關于加強司法權力運作監督管理的意見》等系列規範性檔案;針對具體執法辦案領域或環節,還出台了《關于進一步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财物處置工作的意見》《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關于加強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幹問題的意見》《關于常态化開展掃黑除惡鬥争鞏固專項鬥争成果的意見》《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關于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等政策性檔案。上述黨内法規檔案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不同層面為基層政法工作實作現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引。二是地方上有黨委政府的支援、各部門的協同、社會力量的配合。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包括思想觀念、體制機制、能力素質等多個方面,無論是哪一個方面都離不開黨委政府的支援、各部門的協同和社會力量的配合。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地方必須服從中央的集中統一上司,黨政軍民學、東南西北中,黨是上司一切的,一些組織都必須堅持黨的上司,地方黨委政府、部門、社會力量都寓于“黨政軍民學”之中,是以,中央對政法工作的部署安排、訓示精神不僅對政法機關有限制力,對黨委政府、各部門、社會機關也有限制力,這就有利于黨中央的意志在基層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有利于基層政法工作沿着中央的訓示精神推進落實。

最後,自身有利因素。一是近年來的司法改革、警務改革都取得較大成就。公安機關推進了執法勤務改革,規範了執法勤務流程,激發了一線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開展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内設機構改革、省級以下人财物統管改革,基本實作了“讓辦案者決定,讓決定者負責”的目标,初步建構了檢察機關“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新格局,建立了知識産權法院、網際網路法院、金融法院等一批專門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與政府法制部門合并,建立了值班律師隊伍,加強了法律援助制度,規範了社群矯正監督執行。上述改革成就為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奠定了基礎。二是近年來的改革探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伴随着司法實踐情況的發展,近年來基層政法工作先後開展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包括刑事領域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等,民事領域的繁簡分流改革、公益訴訟制度改革等,以及最新推開的企業合規制度改革、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改革、知識産權綜合履職改革等。改革沒有完成時,隻有進行時,随着改革的推進,政法領域改革正向縱深推進,在以往改革探索中積累的寶貴經驗,為繼續推進政法工作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

面臨的挑戰

一是平安建設方面。涉黑涉惡犯罪、暴力犯罪仍然時有發生,除惡務盡工作仍要持續發力;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守護人民群衆财産安全的任務仍然艱巨;黃賭毒類犯罪仍然占有一定比例,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風氣需要繼續努力;危險駕駛類、盜竊類等常見類犯罪數量仍位于前列,提升人民群衆身邊安全的感受度還有許多工作要抓緊落實;随着資訊社會的加速發展,一些新技術被運用、新業态出現,其中不乏灰色地帶,以流量造假、刷單造假、網絡薅羊毛為代表的網絡黑灰産業對社會危害甚大,但相關立法供給不足。

二是社會穩定方面。以非法集資類犯罪為代表的涉衆型犯罪案件仍然頻發,政法機關追贓挽損效果不佳,群衆信訪不斷;網絡暴力類犯罪屢見不鮮,廣大網民深受其害,由線上傳導緻線下的不穩定因素在增多,網絡治理刻不容緩;生産領域各類事故犯罪多發,以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仍有可能死灰複燃,維護公共安全、政治安全的意識一刻也不能放松;随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傳統沖突與現代沖突疊加交織,但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尚未建立。

三是法治建設方面。經濟類犯罪案件立案難、查證難、成案難的問題亟待破解;反壟斷、反不正當競争、證券期貨等領域執法司法水準有待提升;知識産權執法司法保護力度有待加強,距離打造一流化、國際化、規範化營商環境的目标尚有差距;涉外法治工作有待加強,涉外法治人才缺乏,相關工作機制尚不成熟;“同案不同判”的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統一法律适用标準尤其是法律裁量标準尚有不小的難度。

四是社會治理方面。治罪與治理并重、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懲治與預防并舉理念不牢,參與社會治理的意識不強;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建議品質不高、規範性不足、限制性不強,參與社會治理的手段不足;企業合規改革有待深化,從一案合規向一片合規、一個行業合規的高品質合規成效不突出;大資料運用的意識不強、資料收集彙總難度不小、分析研判水準不高、大資料運用的成果有限;政法機關輿論宣傳工作力度有待加強,層次水準有待提升;社會治理協同配合機制尚有待深化。

五是政法改革方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還不完善,執法辦案活動監督不足,員額法官、員額檢察官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基層公安機關大警種制改革尚未落地,警務機制尚有待規範;檢察機關補充偵查、不起訴、撤回起訴制度需要完善,刑事申訴尚未做到律師代理全覆寫;法院審級職能定位不清,跨行政區劃的司法管轄制度需要再完善;刑罰執行機制散亂的問題突出,統一刑罰執行體制呼聲高但難度不小;罪犯分類、監獄分級制度有待繼續深化,監獄、看守所與社群矯正和安置幫教機構之間工作脫節、流程不暢問題亟待理順。

六是隊伍建設方面。基層政法幹警業務能力素質參差不齊,處理複雜問題、專業問題、群衆問題、涉外問題的能力不足;基層政法機關幹警職業發展管道有限,與政法外系統幹部交流不暢,在政法系統内部公檢法司安之間沒有形成常态化的幹部交流通道;政法機關同堂教育訓練工作開展不到位,公檢法司安縱向教育訓練有餘,橫向教育訓練不足,業務溝通交流不暢,尤其是各部門績效考核名額抵觸的問題仍然存在;随着科技的發展,政法工作迫切需要與大資料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區塊鍊技術、元宇宙技術相融合,但科技人才、法律和科技的複合型人才缺乏,已成為制約技術賦能的關鍵所在。

三、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實作路徑和方向

基層政法工作要聚焦推進政法工作理念、體系、能力現代化“一條主線”,突出高水準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兩大建設”,堅持問題導向、目标導向、結果導向“三個導向”,着力在固根基、揚優勢、補短闆、強弱項“四個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現代化水準。具體如下:

(一)推進基層政法工作理念現代化

一是堅持政治統領不動搖。新時期大陸政法工作的現代化的鮮明特征就是堅持黨的絕對上司,推進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首先就是要旗幟鮮明地講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要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确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上司。

二是堅持法治思維不放棄。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基層政法工作必須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沖突靠法”的法治思維,樹立打擊犯罪和尊重人權并重、實質正義與程式正義并舉的理念。

三是堅持系統觀念不脫節。基層問題複雜多樣,單靠一個部門、采用一種辦法往往難以解決,需要從堅持“系統抓、抓系統”的理念。工作内容上,堅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實作從“治罪”到“治罪”與“治理”并重的轉變。在履職方式上,堅持以“我管”促“都管”,充分運用國家法律制度,實作從“就案辦案”到“能動履職”的轉變。在工作成效上,堅持靠前謀劃、系統謀劃、換位思考,以“我好”促“都好”,實作從“零和博弈”到“雙赢多赢共赢”的轉變。

四是堅持改革創新不停步。改革是新時期大陸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旋律,創新是大陸經濟社會發展的不竭動力,基層政法工作必須随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而變化,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改革創新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尊重司法規律,要改在點上、科學規劃、穩步推進,争取落地見效,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推進基層政法工作體系現代化

一是加強上司體系建設。嚴格貫徹執行《中國共産黨政法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正确處理地方黨委政法委上司與依法確定人民法院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的關系。地方政法委既要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也要支援各政法機關依法履職職責。另外,地方政法委要積極貫徹執行中央改革司法管理體制的精神,推動省以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人财物省級統管常态化,支援基層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支援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改革,支援司法行政機關與政法法制部門合并改革,確定中央的各項政策、路線、方針在基層得以貫徹,確定中央的各項改革在基層得到落實。

二是完善機構職能體系。基層公安機關要緊緊圍繞中央要求,穩妥推進落實市縣公安機關大部門大警種制改革,完善“情報、指揮、行動”一體化運作機制,建構職能科學、事權清晰、指揮順暢、運作高效的組織體系。基層檢察機關要繼續深化“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檢察整體架構,做強刑事檢察、做深民事檢察、做實行政檢察、做優公益訴訟檢察、做好職務犯罪檢察,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積極建構大控方格局,把黨中央關于‘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要求落到實處。基層法院要積極落實中央關于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設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四級法院審判職能定位的改革要求,切實做好審判和執行工作,根據中央改革部署,推進刑罰執行統一機制改革。基層司法行政機關要在現有基礎上,加強社群矯正工作力量配備,規範律師、公證員隊伍管理,完善公職律師制度,提升司法行政機關服務政府決策、服務依法治區能力和水準。

三是健全權力運作體系。基層政法工作優化權力運作首先就是要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機制。在司法權力配置上,突出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明确法院院長、庭長的監督管理權限,規範審委會、檢委會的職能範圍。具體工作機制上,主要是健全案件承辦确定機制,完善辦案留痕和節點監控機制,發揮專業法官會議、檢察官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對特殊案件的管理監督,依法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明确各級法院職能定位,規範上下級法院的審計監督關系以及上下級檢察機關的工作上司關系。在監督管理上,加強案件品質評查、廉政風險防控,規範司法責任的認定和追究;加強人工智能與政法工作的融合,實作動态監督、全程監督;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落實生效裁判文書上網,廣泛實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拓寬人民群衆有序參與司法管道。

四是築牢安全穩定體系。基層政法工作的主責是辦案,既要圍繞辦案防止出現新的安全穩定隐患,也要善于利用發現維穩工作中可能成案的線索,依法導入辦案,消除隐患。基層政法工作應深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充分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降低逮捕率、起訴率,同時,應強化對取保候審的監督機制,避免一放了之。加強司法辦案過程中的追贓挽損和發還機制,既要最大限度地確定人民群衆的财産安全,又要做到及時發還,穩定民心。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于生活困難的被害人及時開展司法救助,彰顯司法善意、人文關懷。健全社群矯正制度,從規範化和實效性兩個方面加強社群矯正工作。逐漸暢通社群矯正期滿接矯、刑滿釋放與安置幫教工作的銜接,做好服刑人員複歸社會的後半篇文章。

五是提升公共服務體系。公安機關要依托“110”報警熱線,立足本職崗位,牢固樹立立警為公、為民服務的意識和能力,強化規範、文明執法。規範受立案審查,堅決杜絕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偵、偵而不結等問題,既要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也要防止不破不立、弄虛作假,既要及時開展偵查驗證工作,又要對長期挂案進行及時清理。人民檢察院要大力推進檢察服務中心建設,充分發揮能動履職優勢,立足辦案,參與社會治理,為知識産權權利人、未成年人、勞動者等提供法治保護。人民法院要大力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推動跨區管轄案件便民化立案機制,加強人民法院與行政機關、公證機構、仲裁機構,以及各類調解組織協調配合,推動在程式安排、效力确認、法律指導等方面有機銜接。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開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全覆寫,要積極配合中央要求,做好控告申訴案件律師代理全覆寫工作,為人民群衆提供優質、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務。

(三)推進基層政法工作能力現代化

新時期,基層政法工作能力的現代化突出表現在業務能力的現代化上,而業務能力現代化以隊伍素質現代化為基礎,主要是人的現代化。具體包括:

一是提升法律運用能力。法律運用能力是做好基層政法工作的基礎,所謂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提升基層政法工作中的法律運用能力,一方面要靠加強基層政法幹警的教育教育訓練,鼓勵基層政法幹警在職進修學習,常态化推進業務學習教育訓練工作,抓實教育訓練結果的考核獎懲機制,另一方面要靠建立典型案例庫的建設,對于司法實踐中常見多發的問題及時整理彙總,用案例要旨的形式供辦案人員參考。另外,要強化法律運用中的法治理念教育訓練,依托黨建與隊建相融合、黨建與業務相融合的品牌建設,将新時期黨的法治理念,尤其是新時期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貫徹落實導入業務工作中,進而使執法辦案工作實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是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目前基層政法工作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網絡違法犯罪風險、非法集資類違法犯罪風險、金融違法犯罪風險、突發應急事件風險等,應建立風險線索資料庫,并落實線索資料庫日常管理、動态管理,強化風險隐患的日常排查、預警、管控工作。同時,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型,應建立針對性、場景化、實戰化的預案,并在模拟演練中不斷完善預案,做到有備無患。另外,健全以傳統手段和現代技術手段為内容的多元風險預警體系,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管控、早處置,并完善風險處置工作機制,形成各部門協同配合、共赢多赢的新格局。

三是提升群衆工作能力。一方面,要通過真抓實幹、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釋法說理,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解決群衆急難愁盼的根子問題、核心問題、本職問題。另一方面,要通過聘任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兼職檢察官助理、兼職技術調查官等工作,暢通人民群衆直接參與司法的通道,讓群衆更了解司法,司法工作更貼近群衆。此外,最重要的是,用實實在在的政法工作成績,守護群衆的萬家燈火,守護群衆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政法工作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準,嚴懲群衆身邊的犯罪、直接危害群衆切身利益的犯罪、危害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犯罪、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

四是提升科技應用能力。認真彙總基層政法工作需求,以基層所需、實踐急需作為科技賦能的突破口,積極利用大資料、人工智能、區塊鍊、元宇宙等科技技術,融合基層政法工作,深化政法機關“206”工程、公安機關“雪亮”工程和“非羁碼”取保候審監督系統、檢察機關“全息線上辦案平台”、人民法院“線上訴訟服務平台”、司法行政機關“社矯碼”平台等業務應用系統。建設政法機關跨部門大資料辦案平台,推進電子卷宗共享,加快推進政法機關設施聯通、網絡暢通、平台貫通、資料融通,逐漸推廣案件全流程線上辦理機制。推廣網上立案、線上調解,遠端訊問、詢問、庭審、視訊接訪等。依托司法大資料建立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為辦案人員提供類案推送、期限預警、文書生成、裁判結果自動監測等服務。

征程任重道遠,奮鬥正當其時。黨的二十大報告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藍圖,吹響了奮進新征程的時代号角。政法工作現代化既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作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又是政法工作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其中最基層、最基礎、最基本的工作。新時代新征程,基層政法機關應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現代化的基本要義、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大局,立足政法機關的職能使命,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着力推進思想觀念、工作體系和工作能力的現代化,以基層政法工作的現代化豐富政法工作的現代化,助推中國式現代化。

張慶立|新時代基層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思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