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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注意征遷陷阱:拆遷款到賬≠拆房許可!

作者:小欣說法

不少人在與征收方的交涉過程中,遭遇了種種令人困惑甚至憤慨的現象。其中一種典型情況便是:補償款尚未談妥,甚至在雙方争議尚存之時,征收友善迫不及待地将款項打入被征收人的賬戶,并以此為由,試圖立即啟動拆房程式。面對如此“先斬後奏”的做法,我們必須大聲疾呼:“拆遷款到賬了就能随随便便拆我家房?想得美!”這裡,我們要揭示拆遷款到賬與拆房許可之間的法律關系,提醒廣大被征收人警惕征遷陷阱,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史西甯主任律師來跟大家聊一聊。

律師解讀

一、拆遷款到賬≠同意拆遷

1. 合同精神:拆遷實質上是一種基于雙方自願的民事合同行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均需當事人意思表示一緻。即使補償款到賬,若被征收人未明确表示接受補償方案并同意拆遷,征收方無權單方面實施拆房。

千萬注意征遷陷阱:拆遷款到賬≠拆房許可!

2. 補償談判:補償款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等補償内容,應通過平等、充分的協商達成一緻。在雙方未達成最終協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改變現狀。補償款的提前到賬,不應視為被征收人對現有補償方案的認可,更不能成為強制拆房的借口。

3. 意思表示真實:被征收人接受補償款的行為,必須建立在其對補償方案完全知情且自願接受的基礎上。征收方不能通過隐瞞事實、誤導陳述、脅迫手段等影響被征收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否則,該接受行為可能因存在法律瑕疵而無效。

二、強拆行為的法律審視

1. 違法強拆的界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規,征收方在未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協定、未經法院裁定準許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擅自拆除被征收房屋,即構成違法強拆。

2. 強拆的法律後果:違法強拆不僅侵犯被征收人的财産權益,還嚴重違反行政程式法,征收方需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相關責任人還可能面臨行政處分乃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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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遭遇“補償款陷阱”如何應對

1. 保持清醒,堅守立場:面對征收方的“補償款攻勢”,被征收人應保持冷靜,堅持按法定程式進行補償談判,絕不輕易妥協。即使補償款到賬,也要明确表達對現有補償方案的異議,拒絕在未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接受拆房。

2. 尋求專業法律援助:及時咨詢專業拆遷律師,了解自身權益,制定應對政策。律師将幫助您梳理案情,查找征收方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為後續維權行動提供法律支援。

3. 依法維權,追究責任:對已發生的違法強拆行為,應及時報警,固定證據。随後通過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方式,要求确認強拆行為違法,恢複原狀或賠償損失。必要時,還可提起國家賠償,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千萬注意征遷陷阱:拆遷款到賬≠拆房許可!

拆遷款到賬并非征收方可以随意拆房的“通行證”,而是雙方公平交易、尊重權益的展現。面對征收方的種種“小動作”,我們要堅守法律底線,以理智與勇氣對抗強權,讓每一次拆遷都成為依法、和諧、公正的民生工程,而非充滿沖突與沖突的“戰場”。

史主任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争,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着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是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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