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資訊化、數字化的飛速發展和廣泛應用,國家秘密管理難度不斷加大,網絡資訊保密防範和管理的重要性愈發凸顯。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進行第二次修訂,進一步完善了網絡資訊保密管理制度,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我們打勞工的辦公神器中
隐藏着許多保密“網”事
你知道都有哪些嗎?
神器1
【檔案傳輸助手】
場景再現
臨近下班,小王接到一份機要檔案,要求次日回報意見。考慮時間緊張,小王發送至微信【檔案傳輸助手】存儲在手機想要帶回家“挑燈夜戰”以便盡快完成任務。
保密提示
杜絕使用微信、QQ等社交軟體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法條連結
《保密法》第二十九條
禁止非法複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
禁止未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和标準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絡或者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神器2
【圖文識别小程式】
場景再現
小王作為代表參加了上級機關的内部會議,并取回标有秘密的檔案,為将會議精神快速傳達至部門同僚,小王想要使用【圖文識别小程式】将帶秘檔案拍攝為圖檔轉為文字發送至微信工作群。
保密提示
嚴禁使用圖文識别小程式等掃描、編輯、傳輸涉密及内部敏感資訊。
法條連結
《保密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
機關、機關應當加強對資訊系統、資訊裝置的保密管理,建設保密自監管設施,及時發現并處置安全保密風險隐患。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三)使用非涉密資訊系統、非涉密資訊裝置存儲或者處理國家秘密。
神器3
【AI智能生成】
場景再現
周五下班小王接到通知根據某份涉密檔案撰寫一份報告,周一開會時使用。考慮周末已安排外出旅行,小王便想“走捷徑”将檔案内容傳至AI程式自動生成報告。
保密提示
杜絕使用網際網路交換、處理、傳播與工作相關的敏感資訊,尤其是涉密資訊。
法條連結
《保密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
開展涉及國家秘密的資料處理活動及其安全監管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機關、機關應當對彙聚、關聯後的資料依法加強安全管理。
神器4
【網際網路網盤】
場景再現
小王即将調離保密崗位,想着之前撰寫的多篇檔案、報告、總結等材料之後工作可能會用到,考慮檔案較大占記憶體,小王便想将材料上傳至網際網路網盤留作日後使用。
保密提示
嚴禁使用非涉密裝置處理涉密資訊,或在網際網路雲盤中存儲國家秘密和内部敏感資訊。
法條連結
《保密法》第五十七條第(五)項及第(十)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五)非法複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十)使用非涉密資訊系統、非涉密資訊裝置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
洩密隐患就在身邊,認真學習新《保密法》相關規定,謹防辦公“網”事背後的失密洩密風險,你我均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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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北京一中院
編輯:何宛珊 肖飛
稽核: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