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作者:風雲銳評

有這樣一種情況,一名交警攔住了一個騎着三輪車的老人,并對三輪車上老人的老伴說:對不起,你們違規騎行三輪車上路,需要接受處罰。兩個老人非常生氣,于是跟這位警察理論,并引起了很多路人的圍觀。而最後的結果通常隻有兩個,一個是交警堅持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對這兩名老人進行處罰,并沒收了兩名老人用來出行的三輪車;另一個是交警考慮到老人的實際困難,在老人的求情之下,最終選擇了以老人年齡太大,不友善出行為由,最後進行批評教育之後放行。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雖然貌似我們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是僅僅這樣的話,事情卻并沒有是以而結束。我們先說第一個情況,交警堅持按照法律規定沒收了老人的三輪車,對老人進行了處罰之後,事情被路上上傳到網絡上曝光,網上頓時掀起到對執法人員的批判大潮,很多人都指責這位交警沒有人性,絲毫不考慮到實際情況,不應該沒收老人賴以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時很多人對這種沒有“人性化執法”的行為大肆批評,認為交警的職責是維護交通秩序,本質上是為人民服務,應該維護好群衆出行利益,對于這種情況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有一些人認為交警做的對,執法者就應該公平公正,不能因個體的差異而選擇性執法。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那麼第二個情況呢,就是交警最終選擇了“人性化執法”,對兩名老人進行批評教育後讓兩名老人離去。但是令人沒有想到的是,老人騎上電動車離去之後,還沒有走過多遠,就卻被一輛急馳而來的小車撞倒,最終兩名老人雙雙身亡。雖然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小車趕着黃燈沖過路口導緻,雖然判定了小車全責,但是不可避免的又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而網上的議論很少是讨論這個小車的行為,而是很多人指責老人本身年齡太大,不應該騎行違規電動三輪車上路。更有甚者,老人家屬甚至一紙訴狀将交警告上法庭,認為交警沒有及時制止老人的違法行為,最後導緻老人身亡,并索賠180萬元。也正因為如此,這名交警最後因玩忽職守罪被判刑,并承擔了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當然,以上的故事純屬虛構,但是卻代表的是事實。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可以看出目前很多基層執法者的困境。其實我相信一些比較智慧的人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問題所在,其實最大的問題并不是在于執法者嚴格執法或者是人性化執法的行為錯了,歸根結底上是我們的法律法規在某些方面過于死闆導緻,更是我們目前的社會不良風氣所導緻。可以說,如果是放在以前的某個時代,不管是交警嚴格執法,或者是人性化執法,最後得到的都是一片稱贊,因為在法律和道德的雙重要求之下,這兩者都是有理有據的。但是在當今這樣的情況非常難以實作,就像我前面文章經常所說的見義勇為相關問題,見義勇為者和抓小偷者竟然最後會被判刑,這種情況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當今卻很正常。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也正是由于現代社會風氣的原因,當然這個風氣也包括法律上的風氣,才會導緻一些不正常的現象出現。其實對于交警來說也是同樣,嚴格執法是他們的職責,而人性化執法則是他們出于道德要求而做的一件好事和善事,但是就是這樣的現象,卻受到了很多無端的指責和非議。難道這是交警的責任麼?很顯然不是!就比如當年的杭州小夥,勇救落水女性後,因這位女性執意赴死,最後竟将救自己的小夥狠狠咬傷,鮮血直流,在這種情況之下,一個正常人的反應也就是你死就死吧,我也不管了,但就因為下來随手一推的舉動,卻為這個好心的小夥子帶來了牢獄之災。那麼我們想要問一下,是這個小夥子的問題麼?是他真正想殺人麼?他有這個動機麼?都沒有,但是結果卻是小夥子被判處故意殺人罪。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從這樣的法律觀點來看,今後社會上還會有人做好人好事麼?對于本文講的這個故事,雖然最後這兩個老人不幸被撞身亡,但是主要問題是小車的交通安全意識不足而導緻的,與交警的人性化執法毫無關聯,難道交通事故的結果是因為交警的人性化執法導緻的結果麼?很顯然也不是。那為什麼最後交警被以玩忽職守罪判刑呢?按照法律的解釋就是因為交警沒有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最終引發了交通亡人事故。那麼這樣一來,今後還有哪一個交警敢于人性化執法呢?隻要你違章,哪怕你車上有病人,我也不能随意放你離開,需要正常處罰,否則我就是玩忽職守,是這樣麼?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我們很多人都說,公正司法是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其實對于執法者來說,他們的執法行為正确與否,也需要最後的司法審判環節來予以證明。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司法審判的公正與否,才是社會上最應該關注的問題。我前天寫了一篇文章《這幾句話,讓中國傳統道德觀念至少倒退五十年!》,在那篇文章裡我就深刻的提到了這個現象,南京法官王浩的一句:不是你撞得,為什麼要扶?從法律的觀點來看,似乎确實沒有什麼大的問題,但是從道德來看,從中國傳統文化的觀念來看,這句話不僅非常不合适,而是有嚴重問題的。因為這一句話,就直接否定了中國幾千年以來濟貧扶弱樂于助人的優秀傳統,更是直接否定了幾千年以來的優秀傳統道德觀念。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再比如那個檢察官的話:他打你,你為什麼要還手?我的天,我相信大家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都不敢相信這話能夠出自于一個法律人口中,而且還是代表大陸法律監督機構的檢察官之口。什麼意思?也就是說今後别人打你,你決不能還手,否則就是互毆,隻能報警,但是我們想過沒有,你有沒有機會報警呢?其實正是由于某些司法的不良行為,才會導緻大陸優秀傳統道德備受打擊,才會導緻社會上人情更加淡漠,才會出現開頭那些離奇的事情。

基層執法人員的“坑”!“人性化執法”與嚴格執法背後的沖突

是以,我們可以說,其實對于一些基層執法人員來說,本身對錯并不是關鍵的,核心的是這種行為最後法律怎麼看,司法機構怎麼判,這才是最重要的内容。如果基層執法人員做錯了,最後能夠得以公正的審判,這就是積極的;如果基層執法人員沒錯,最後法律也支援這種正義的人性化行為,這當然是最好的結果。因為從一個司法判決上,不僅僅是法律意志的展現,更是傳統道德觀念和人們認知常識的展現。對于人性化方面,我個人認為應該從法律的立法之初要人性化,不能等到執法人員來人性化,否則就是一個“坑”!那麼有人想過沒有,為什麼會制造這樣的“坑”?大家可以自行聯想一下,我就不說了。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