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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預公告!涉及蘭山區18個地塊

作者:臨沂自然資源規劃

蘭山區人民政府釋出

征收土地預公告以下土地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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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蘭征預公告〔2024〕18号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範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号)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釋出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範圍及權屬

地塊1範圍:蘭山區棗園鎮闫家屯村,棗園鎮西北部,東至闫家屯村水澆地、西至闫家屯村水澆地、南至闫家屯村水澆地、北至闫家屯村水澆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闫家屯村。

地塊2範圍:蘭山區棗園鎮闫家屯村、小官莊村,棗園鎮西北部,東至闫家屯村水澆地、西至小官莊村果園、南至闫家屯村果園、北至闫家屯村喬木林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闫家屯村、小官莊村。

地塊3範圍:蘭山區棗園鎮闫家屯村、小官莊村,棗園鎮西北部,東至農村道路、西至小官莊村果園、南至闫家屯村設施農用地、北至闫家屯村果園,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闫家屯村、小官莊村。

地塊4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西至農村道路、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5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西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6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西至團埠屯社群旱地、南至團埠屯社群旱地、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7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西至團埠屯社群旱地、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8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團埠屯社群工業用地、西至團埠屯社群旱地、南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北至團埠屯社群喬木林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9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溝渠、西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南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北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10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團埠屯社群工業用地、西至團埠屯社群旱地、南至農村道路、北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地塊11範圍: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義堂鎮西北部,東至溝渠、西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南至農村道路、北至團埠屯社群水澆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團埠屯社群。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3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4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5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6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7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8-9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0-11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

以上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複》(魯政土字〔2023〕496号)準許的成片開發範圍内。

以上地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釋出之日起,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範圍内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釋出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區财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和義堂鎮、棗園鎮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4月4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請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機關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援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補償标準

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複》(魯政字〔2023〕144号)批複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執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标準按照山東省财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的批複》(魯自然資函〔2022〕56号)的規定執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釋出。本公告自釋出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内,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複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蘭征預公告〔2024〕19号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範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号)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釋出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範圍及權屬

地塊1範圍:蘭山區方城鎮東石橋村、大埠村,方城鎮東部,東至東石橋村水澆地、西至東石橋村旱地、南至東石橋村公路用地、北至大埠村水澆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方城鎮東石橋村、大埠村。

地塊2範圍:蘭山區棗園鎮義和屯社群、琅琊莊社群、侯家窩村,棗園鎮北部,東至琅琊莊社群農村道路、西至義和屯社群水澆地、南至琅琊莊社群水澆地、北至侯家窩村水澆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和屯社群、琅琊莊社群、侯家窩村。

地塊3範圍:蘭山區棗園鎮琅琊莊社群、侯家窩村,棗園鎮北部,東至琅琊莊社群水澆地、西至琅琊莊社群水澆地、南至琅琊莊社群農村道路、北至侯家窩村水澆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琅琊莊社群、侯家窩村。

地塊4範圍:蘭山區馬廠湖鎮廟嶺村,馬廠湖鎮中部,東至城鎮村道路用地、西至溝渠、南至溝渠、北至溝渠。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馬廠湖鎮廟嶺村。

地塊5範圍:蘭山區李官鎮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李官鎮東部,東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工業用地、西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其他林地、南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旱地、北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李官鎮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

地塊6範圍:蘭山區李官鎮李官村,李官鎮東部,東至李官村果園、西至李官村公用設施用地、南至李官村工業用地、北至李官村設施農用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李官鎮李官村。

地塊7範圍:蘭山區李官鎮雲泊湖村(原前湖村)、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李官鎮東部,東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公路用地、西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物流倉儲用地、南至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公路用地、北至雲泊湖村(原前湖村)工業用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李官鎮雲泊湖村(原前湖村)、沂河苑村(原本沂莊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7拟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

以上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複》(魯政土字〔2024〕101号)準許的成片開發範圍内。

以上地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釋出之日起,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範圍内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釋出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區财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和方城鎮、棗園鎮、李官鎮、馬廠湖鎮人民政府、蘭山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拟于2024年4月7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請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機關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援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補償标準

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複》(魯政字〔2023〕144号)批複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執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标準按照山東省财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的批複》(魯自然資函〔2022〕56号)的規定執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釋出。本公告自釋出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内,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複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來源:蘭山區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