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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作者:煙鬥來了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人肉是什麼味道?

這個問題能被問出來,在常人的認知裡,就已經十分變态了。

因為人類自诩為進階動物、擁有最基本的倫理底線,而“同類相食”則是無比野蠻的行為,是讓世人所不恥的。

不過,你或許難以相信,在原始社會,“人吃人”也許并不隻是迫于生計的選擇,正相反,吃人肉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普遍到就像我們今天吃掉了一根雞腿、一塊牛排。

是不是光聽着就有些不适了?

诶,膽小的朋友今天先回避,膽大的朋友們,我們今天來探讨一下,那段讓人類學家們都諱莫如深的“食人史”吧!

考古發現的食人證據

事實上,打碎了人類文明優雅的面具,把這段血淋淋“食人史”暴露在世人面前的,正是偉大的考古學。

19世紀初,考古學家德拉古廷,在歐洲東部的克羅地亞克拉皮納鎮的一處岩棚沙土中,挖掘出了幾百塊古人類的碎骨,經鑒定,這些碎骨來自于13萬年前的20多名尼安德特人,這些碎骨位于同一地層,很顯然是在極短的時間内堆積而成的。

可有什麼原因,會讓20多名古人類在短時間内集體死亡呢?

戰争還是瘟疫?都不是!因為這些尼安德特人是被其他古人類給吃掉的!在絕大多數的碎骨上,都存在着由石器打砸切割所造成的緻命痕迹!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無獨有偶,1994年,西班牙北部阿塔普爾卡山腳下的格蘭多利納洞穴中,出土了六具距今80至120萬年的古人類遺骸,這六具遺骸共有92塊骨骼碎片,大多是破碎的頭骨和牙齒。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這裡的頭骨和四肢長骨上,基本都留有被石器宰殺的痕迹,有些大塊的骨骼甚至被暴力破壞,破壞者似乎是想要吸食裡面的骨髓和大腦,而且,從埋葬這六具遺骸的沉積層中,考古學家們還發現了鹿、野牛、犀牛等史前獵物!

這說明了什麼呢?

說明了這六名古人類,就是被當做獵物一樣,宰殺、剝皮、割肉,最後被吃掉了!更讓人無法想象的是,經過對遺骨中牙齒磨損程度的分析,考古學家們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那就是這些遺骨大機率屬于兒童和青少年,至多不超過13歲,看來“虎毒不食子”這種論調,對當時的古人類并不适用。

而法國東南部羅納河岸莫拉-古爾西洞穴裡的考古發現則更令人震驚,因為那裡有至少六具尼安德特人的骨骼碎片,是散落在一個火爐周圍的!

這些散碎的骨頭上,甚至還殘留着火烤的黑色痕迹。

最明顯的、被火烤過的一塊骨頭,是一塊乳突骨,乳突骨位于頭部的兩側,我們用手一模耳後就知道,這裡是人頭顱上覆寫肌肉、皮膚最少的區域,是以一旦整個頭顱都被架在火上烤,那乳突部位絕對是損傷最嚴重的地方,會呈現出明顯的黑色。

除了歐洲以外,其他大洲也陸續發現了諸多史前人類食人的考古學證據。

比如美國的西南部,考古學家發現了阿納薩齊文化,該文化出現在公元前12世紀。

考古學家在阿納薩齊文化中發現了一個非常怪異的現象,那就時阿納薩齊人有自己的喪葬禮儀,對死者非常的敬重,會把逝者的遺骸卷曲成兒童的大小後完整的埋葬,并陪葬帶有精美花紋和飾品的陶瓷器皿。

但奇怪的是,在該文化覆寫的地區,考古學家們同樣還發現了許多成堆的、破碎的、去肉之前就被火烤過的人類四肢骨,有些長骨頭的兩端甚至還有打磨的痕迹,這和阿納薩齊人處理大角羊、鹿等獵物骨骼的方式一模一樣!

同時,在一些出土的陶瓷器皿裡,考古學家也發現了被壓碎的人類松質骨!人的骨肉都被裝進碗裡了,是幹什麼用的我就不細說了!

不過,如果你還不信,我這還有考古學上更“石錘”的證據,在阿納薩齊人的糞便化石裡,科學家分解出了肌紅蛋白,這種蛋白隻存在于人類的骨骼肌和心肌裡,或有極小機率能從血液中檢測出來,總之,腸胃這樣的消化系統裡是絕沒有這種東西的,除非是人吃了人肉,并在8-16個小時後消化掉,再排出體外。

還有房山周口店出土的猿人頭蓋骨化石,這些頭蓋骨上大部分都有呈圓狀的打擊痕迹,這些痕迹實在是太規則了,根本就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明顯就是被人用石器等工具鑽出來或敲出來的,這麼做的目的也很直接,就是為了取腦蓋骨裡的骨髓!非洲阿爾及利亞阿爾法盧人古人類化石、印度尼西亞爪哇島更新世晚期的昂棟人化石、以及德國舊石器時代埃林斯多夫人化石,也存在着這種現象。

在這些證據的基礎上,我們其實可以非常迅速的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從歐洲到南美、北亞到澳洲,幾乎全球的舊石器時代的老祖先們,确實普遍擁有過一段黑暗的“食人史”,而且他們吃人吃的還很徹底,知道骨頭裡還包裹着可食用的骨髓和大腦!

是以,其實在考古學界,絕大多數專家們都已經預設了“人吃人”這件事的存在,他們通常要讨論的問題,都是“這裡為什麼會發生食人行為”,而不是“這算不算食人行為”。

不過呢,同類相食,總歸是一件聽起來很不體面且不文明的事情,可我們人類通常都是傲慢的,作為進階動物,怎麼能擁有這麼野蠻的“黑曆史”呢?

是以,考古學也面臨着來自人類學的壓力——那就是在人類學界,學者們總是會找到各種各樣的理由,來駁斥考古學的“食人史”結論。尤其是在上個世紀,針對“食人”這個問題,考古學和人類學幾乎是針鋒相對的。那麼,從人類學的角度,他們又是怎麼否定這段“食人史”的呢?

為何說“食人史”不存在?

事實上,最早拉開了“食人史是否存在”這個人類學論戰的,是威廉·阿倫斯,他在1979年公開發表了一本著作《吃人的神話》,在這本書裡他提出:

人或許會吃掉同類,但那也是在極為困難的求生條件下、才會出現的零星現象,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确切證據,能證明“人吃人”是作為一種古人類的生活習慣而存在的。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從威廉·阿倫斯開始,人類學家們幾乎遊遍了考古發掘過的每一個“食人”遺址,希望通過各種各樣的證據,來駁斥掉考古學扣在全人類腦袋上的“吃人帽子”。

比如,對于100多年前,考古學家德拉古廷在歐洲東部的克羅地亞克拉皮納鎮,發現的數塊屬于古人類的、帶有傷痕的碎骨,即使考古學界都認為這些骨頭之是以這麼破碎,都是“食人者”切割、打砸造成的結果。但在1985年,美國新墨西哥州大學的兩位人類學家埃立克和特林考斯,卻反駁這些碎骨頭是當初德拉古廷在發掘的時候,使用了爆破炸藥給炸碎的!不過那時候德拉古廷已經去世很多年了,他們這種猜測屬實是有點“死無對證”的味道。

1987年,美國俄亥俄州的人類學家瑪麗·羅素,還把這些碎骨上面的傷痕,和法國格蘭那爾遺址出土的馴鹿骨頭做了比較,她認為人骨和鹿骨上的痕迹,無論是位置、長度還是方向都大不相同,以此來反駁考古學中“這些人骨是為了友善食用而被切碎的”結論。對于這個說法,我本人是大受震撼,因為人和鹿的生理結構完全不同,切割分解的位置、長度不同也在情理之中,為什麼會被拿出來當做證據呢?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還有對希臘克裡特島上古人類頭骨上刻痕的解釋,人類學家認為這是遷墳二次葬造成的,理由是他們發現有刻痕的部位都沒有多少肉,這說明這些傷痕是人死後腐爛露出白骨,然後在遷墳的過程中,不小心被屍塊等利器劃傷弄出來的~可這得是多暴力的遷葬,才能搞出這麼多的傷痕呢?

更奇葩的反駁理由,出現在法國東南部、6000多年前新石器時代的十個古人類頭骨上,這些頭骨上的刻痕和破損,跟旁邊出土的動物骨頭一模一樣!這看起了幾乎是闆上釘釘的食人證據了吧?

但澳洲的人類學家邁克爾·皮克林、硬說這是“刮肉碎骨”的合葬習俗!什麼是“刮肉碎骨”呢?就是先讓遺體充分暴露腐敗,然後把腐肉切下來、骨頭打碎,之後進行埋葬。

這種奇葩的喪葬模式确實存在,但問題在于,這種喪葬文化,目前隻存在于澳洲土著群體裡,用它來解釋遠在幾千公裡外、隔着一整個印度洋的法國古人類遺骨,是不是地理跨度有點兒太大了?

至于最牽強的反駁理由,是對我們前面提到的、食人實錘證據、美洲阿納薩齊人糞便化石中的肌紅蛋白。對于肌紅蛋白是怎麼跑到人的糞便裡的,人類學家們持這樣的态度:

咳咳!首先,這塊糞便根本不是人類的,如果非說是人類的,那它隻可能屬于一個患有腸道出血症的病人,也就是說,那個人自己的肌紅蛋白被留在了自己的糞便裡儲存了下來!

聽起來像是個繞密碼,不過這也證明了,即使隻有萬分之一的微小可能,人類學家都會緊緊抓住這個機會,堅決反對考古學得出的“食人史”結論。

不過,或許人類學界也感覺到自己以上的這些駁斥角度都有些站不住腳了,于是,他們開始從“人為什麼要吃人”這個問題上下功夫了。

按照大衆的了解,古人類沒有社會、族群甚至是親屬的概念,他們之是以吃人,是因為覺得人和什麼鹿啊、大象啊、魚啊、鳥啊,都是一樣的,可以成為飽腹并提供生存能量的食物。記住這句話“人肉提供能量”,因為人類學家想反駁掉的,正是這一點!他們經過了一番周密的分析,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

人肉的卡路裡低,不如其他動物!是以,古人類為什麼要去吃能量提供率這麼低的人肉呢?

對此進行的研究的,是英國英國布萊頓大學的詹姆斯·科爾,他采集了四名成年男性身體各部位的平均重量,之後通過化學成分分析,得出了成年男性人體各部位脂肪和蛋白質的熱量值,形成了一個十分完整的人體營養值模闆。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據這個模闆顯示的資料,我們可以發現,一名65kg的成年男性身上,可食用的部分大概有55kg左右,最多可提供熱量125822.25kcal。如果按照成年男性每天基礎消耗2000kcal計算,一名成年男性的身體大概可以夠自己的同類食用60天左右,但如果按照部落叢集來看,這也就是一個60人小部落一天的口糧而已。

而成年男性還是人類中,能提供最多營養能量的個體,如果換成青少年、兒童甚至是嬰兒,那提供的營養能量還要遞減,青少年隻能供1名同類食用42天,小男孩20天,嬰兒12天。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換句話說,一個60人的小部落,如果隻靠吃人肉生存,那一年至少要吃掉360多人,是自己族群總人口的6倍!是以,人類學家得出了第一條結論:

如果古人類真的把吃同類當做一種習慣,那估計人類早就已經被吃滅絕了!

當然,這些資料都是來自于現代人的,和古人類或許有些差距,因為從目前出土的古人類骨骼來看,他們的肌肉明顯要比我們發達許多,尤其是尼安德特人。

是以,可能一具古人類的身體,會提供更多的營養能量。不過,古人類畢竟也還是人類,即使和我們現代人有差異,這種差異也不會很大。

科爾還拿這個人體營養模闆,和古人類的其他食物,也就是遺址裡出土的一些像猛犸象、野豬、熊、魚、馴鹿、山羊、巨鹿等動物能提供的營養能量進行了對比。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結果發現,人肉的平均營養價值,和猛犸象、野牛、河狸、野豬等常見的古人類獵物相比,實在是差的太遠了。

事實上,和人肉營養值差不多的動物,是馬、鹿、山羊和魚,但刨除魚不算,馬、羊、鹿這些動物由于體格比人要大上許多,身上能食用的部分也比人要高出好幾倍,比如,一頭馴鹿能提供的總營養價值,相當于5名成年男性!是以,按提供的總體營養價值來計算,吃人肉實在是個很不明智的選擇,古人類如果真的需要營養,可以直接去獵殺動物,而不是把矛頭對準同類。

憑借着這些資料,科爾得出了一個新結論,那就是:

原始人捕食人類這一行為,可能并不是純粹出于想要擷取營養和能量的自然需求,而是和部落争奪、宗教迷信等社會需求有關。

如果用白話解釋一下,就是我們的祖先并不習慣于或熱衷于吃同類,他們之是以吃同類,都是有理由的!

那麼,真相真的是如此嗎?

食人的社會因素

目前,學界對于人吃人這種現象,給出了5種解讀,分别是: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但人類學界和考古學不同的是,考古學覺得古人類的食人現象,絕大多數是因為生存營養的自然需求,可人類學卻覺得,基于科爾的研究,古人類食人,更像是因為其他幾種社會需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哪一派,才更貼近真相呢?

要讨論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确一點,那就是我們所讨論的對象,是生活在距今幾千年到100多萬年前、舊石器時代以及新石器時代的古人類。是以,隻有還原出這些古人類當時生活的環境,才能得出一個相對準确的結論。

事實上,很多地質學證據都已經可以證明,在漫長的地球生命演變過程中,至少發生過4次溫度驟降的冰河時期,最後一次發生在300萬年前,結束于11000年前,在那段時間裡,地球的環境遠比現在要惡劣很多,全球的平均氣溫隻有零上8℃,極低的溫度會導緻北美和歐亞大陸的北部大部分地區,都被冰雪覆寫,海平面很低,陸地大多是荒蕪且幹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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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段冰川期,也正是古人類和猩猩等動物分道揚镳,并逐漸走入舊石器時代的階段。可以說,古人類在這漫長的惡劣氣候中為了活下來,肯定是經曆了我們難以想象的艱苦過程。那麼,那時他們的生産力又如何呢?

縱觀整個舊石器時代的早期和中期,古人類所擁有的的工具就隻有打制石器和木器,遠端複合式捕獵工具——弓箭還沒被造出來,天上飛的鳥類根本射不下來,地上跑的諸如猛犸象、野豬、犀牛等大型的、攻擊力很強的走獸更是很難捕獵,想吃魚就隻能徒手抓,因為漁網和魚鈎還不存在,野果子、野生植物的根莖可以果腹,但别想吃糧食,因為這時候種植業連萌芽都還沒冒頭。

在這種大環境下,古人類最缺的就是肉和蛋白質,尤其是蛋白質的缺乏,讓古人類的頭腦發育受到了限制,在近100萬年的時間裡停滞不前。

這些事實,其實就可以完全推翻前面科爾做出的“古人類與其吃人肉,還不如去捕獵動物”的結論,因為擷取獵物,在那個時候真的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

人肉是什麼味道? 考古學挖出的那段,不願被承認的“食人史”

說的更直白一點兒,站在現代生産力的角度,去質疑古人類為什麼不捕獵,這就很有些“何不食肉糜”的味道了~

不過,如果不考慮進化的問題,不吃肉,光是吃天然的植物、果子,古人類還是能堅持生存、繁衍下去的,但問題在于,這些天然食物來源的穩定性是得不到保障的,尤其是在冬天,如果吃光了提前儲藏的食物,那等待着他們的就是饑餓和寒冷。

再加上我們前面也提到過,這個階段古人類捕獵的能力并不強,那我們也就不難了解,為什麼吃人這種事情,會頻繁出現在全球的古人類遺址當中了,因為“人”幾乎是他們最簡單、最容易擷取到的一種“食物”了!

而且,别說是古人類了,就算是在近現代,一些生産力不高的部族,還是要靠吃人才能生存下去。像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印第安霍比人,他們身處原始農業文明之中,比古人類的生活環境已經好上很多了,但面對食物的缺乏,他們還是要對老弱病殘的同類狠下心來,殺而食之。

基于以上的這些,我們其實就可以感覺到,古人類的吃人行為,更多的就是為了“活下去”這個自然需求,而不是所謂的社會需求。

不過,我們前面也提到,人類學家還基于人肉營養分析,做出了“如果人類長期同類相食,那就會活生生把自己吃滅絕掉!”的結論。其實這種擔心不無道理,但太極端,因為生活在巴西邊界處的原始民族圖帖利人,已經用行動推翻了這一觀點。

科學家發現,圖帖利人曾經有過吃人的習慣,他們不僅吃敵人,還吃自己本族人,而且他們對人肉的欲望是非常強烈的,在1925年,這個部族還有2000多人,但到了20年後,這個族群就隻剩下了180人!活生生把同族吃掉了90%,這實在是太可怕了!

不過,令人震驚的是,在發現自己的族群即将遭到滅頂之災的時候,圖帖利人竟然奇迹般的停止了吃人的行為!這就說明,人類其實有理智,可以把自己看似殘酷的同類相食行為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内!

是以,我們其實可以相信,把部族吃滅絕的這種事,在古人類中可能确實發生過,但絕大多數的古人類肯定也會像圖帖利人一樣,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

綜合這些資訊來看,古人類大機率還是經曆過一段漫長的“食人史”,在這期間,食人就是一種普遍的生活習慣。在靠着同類的骨肉度過了艱難的冰河時期,天氣轉暖,原始農業和畜牧業開始發展後,人類由依賴天然食物,進化到了生産食物的時代,這個時候,原本賴以生存的“食人”現象就開始慢慢消失,變成了“零星”、“偶發”的事件,直到現在成為一種讓人無法了解的野蠻行為。

當然,以上的内容也都是一些考古學家們根據考古結果推測而來的,至于事實如何,還有待更有利的證據證明。

對此,你又是怎麼看的呢?你覺得以上的推測是否靠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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