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從“頭”做起
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
請務必戴好頭盔
否則
一旦發生事故
受傷害的隻會是自己
案情簡介2024年3月7日,在晉城市城區文昌街與澤州路交叉口,一輛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路口準備掉頭,此時南北方向直行的信号燈為綠燈,左轉彎信号燈為紅燈,張某駕駛機車沿澤州路由北向南從機動車道駛來,兩車躲閃不及,發生碰撞,張某撞翻在地,所幸戴着頭盔,未受嚴重傷害。,時長
經交警一大隊事故民警認定
在本起事故中
汽車駕駛人違反了
未按交通信号燈通行
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機車駕駛人張某
未按規定車道行駛
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案情簡介2024年3月10日, 在晉城市城區太行路與迎賓街交叉口,付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南向北行駛在人行橫道上,此時祁某駕駛面包車左轉彎駛來,未注意觀察路況,與付某發生碰撞。而付某将頭盔放在車籃内自己未佩戴,摔倒在地後頭部受傷。,時長00:19
經交警一大隊事故民警認定在本起事故中當事人祁某駕車行經路口未注意安全、安全駕駛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付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橫過道路未下車推行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 未佩戴和佩戴安全頭盔對比
注意!
帶頭盔≠戴頭盔
工地安全帽≠安全頭盔!
正确佩戴頭盔的方式
馬上get!
▲上下滑動檢視▼
安全頭盔“戴”與“不戴”真的大不一樣請廣大市民朋友們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出行時
戴上頭盔,扣好卡扣
再出發
供稿:交警一大隊編輯:田 靜校對:張沙沙責編:韓 宇核發:王光輝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