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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史考: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初探 | 《中國文化研究》創刊30周年特稿

作者:古籍
顧史考: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初探 | 《中國文化研究》創刊30周年特稿

中國文化研究

創刊30周年

紀念特稿

2023年·秋之卷

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初探

文 | [美]顧史考

提要:

湖北省荊州市王家嘴古墓群所發掘的《孔子曰》篇,乃幾篇相屬的戰國時代孔子語錄竹簡文本,與《論語》性質相類且章節與之多相同或相近。估計原來約有330枝簡,近日乃公布了其中約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本文針對今已公布的章節,分析其與《論語》相應章節的異同且探讨其所帶來的意義,接着乃歸納出一些初步的結論,以便開始分析《孔子曰》此套竹書的性質,及進一步了解其對《論語》一書的形成問題能夠提供何種資訊。

關鍵詞:

王家嘴楚簡 《孔子曰》 《論語》 孔子語錄 《仲尼曰》

本文曾送出2023年8月26日在鄭州大學哲學學院舉行的“出土文獻:文本、文字和思想多元透視”國際學術研讨會(北京大學哲學系、鄭州大學哲學學院、鄭州大學老子學院、《道家文化研究》編輯部共同主辦),在此特謝主辦機關及與會學者。

一、前言

《論語》一書的由來,漢代有兩段重要的相關記載。其一為《漢書·藝文志》(蓋本漢劉歆《七略》)所述:

《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于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1717頁。

此所論蓋得其要:孔子弟子當時各記所聞,後來門人編纂其語以流傳之,當離事實未遠。然而是否編纂後即已有定本,則要參東漢王充《論衡》的說法:

夫《論語》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漢興失亡。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河間九篇,三十篇。至昭帝女(如)

“女”,今讀“如”而訓“乃”。《大戴禮記·少間》“臣之言未盡,請盡臣之言,君如财之”,(清)王引之《經傳釋詞》卷7曰:“如,猶乃也……言請俟臣之言盡,君乃裁之也。”然則“如”确有“乃”義用法。

讀二十一篇。宣帝下太常博士,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後更隸寫以傳誦。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官至荊州刺史,始曰《論語》。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本三十篇,分布亡失;或二十一篇,[篇]目或多或少,文贊或是或誤……

《正說》篇,見黃晖撰:《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36—1139頁。

據此,則當時所記實多至“數十百篇”而至漢代已亡,武帝時才幸而恢複孔壁二十一篇及河間九篇孔子語錄文本,而至昭帝時方将孔壁二十一篇專命名為《論語》。除了《禮記·坊記》的孤例外,先秦文獻中未見《論語》之稱,而該例亦與《坊記》他章引孔子語之體例不符,似或為後人所增或改動。此外,則最早見“《論語》”稱引之文獻乃《韓詩外傳》,而韓嬰著作《韓詩外傳》時确有可能已在孔壁書問世之後。此中齊、魯《論》之于古《論》的關系及篇目之不同等問題相當複雜,恕本文篇幅不容究之,待後日撰他文詳論。據《藝文志》的《論語》略,“漢興”即“有齊、魯之說”,宛若漢代一興即便有齊《論》與魯《論》。不過該略所記傳齊、魯《論》之人物,并無一位是出自昭、宣兩帝以前的,則反而像是《論語》發現之後才有齊、魯之說可傳。是以,世傳《論語》各篇内容雖然可以肯定确實是來自先秦的,然亦無法認定其在約公元前140年孔壁書發現以前已經成為權威性的、獨一無二的孔子語錄文集。當然,此《論語》尚将經過張禹、鄭玄之手才定成今本的模樣,然此間的詳情亦不在本文的範圍之内。然此所論最關鍵的一點,則是“論語”類的孔子門人記錄,尚且多有所亡佚,而今所存于《論語》者,即使或實源自孔子弟子實錄,而其留存至今亦有偶然的因素,難以代表孔子門人語錄的全集,亦難以認定其章節沒有經過戰國期間孔門後學的發揮、節錄或其他的修改。

對此,王家嘴的《孔子曰》竹書可藉以說明許多問題。王家嘴古墓群位于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其中M798一座戰國楚墓發掘于2021年6月,出土了一些珍貴竹簡文本,包括與《詩經·國風》相當之簡及整理者總題為《孔子曰》的幾篇相屬之孔子語錄竹簡文本,都是以戰國楚系文字寫出。據其随葬青銅器的器形與組合特點,考古學家推測此墓時代為戰國晚期前段,蓋為士級的一座楚墓。荊州博物館:《湖北荊州王家嘴798号楚墓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23年第2期。《孔子曰》為一套與《論語》性質相類且章節與之多相同或相近的孔子語錄文集。據荊州博物館館員趙曉斌的描述,其殘損相對嚴重,共約1000枚簡片,估計原來約有330枝簡,較完整的約110枝,原簡長約46公分;部分簡背上有篇題,均與今本《論語》題法不同。趙曉斌:《湖北荊州王家嘴798出土戰國楚簡〈孔子曰〉概述》,《江漢考古》2023年第2期。

近日,趙曉斌一文公布了《孔子曰》的小部分内容,所舉共約二十七枝簡(多為完簡,部分殘簡;拼合簡此僅算一枝)。初看下,完整簡均約25—30字(分章符号不算),各簡多有一、兩次合文,小部分簡亦有留白之處。假如以平均28字來算,則所姑計的330枝簡蓋總為9240字上下。今本《論語》共約15920字,那麼王家嘴《孔子曰》可粗略估計為今本《論語》篇幅的百分之六十左右。據趙氏所述,最後一枝簡記錄為“貳百□十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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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似是将今一般所謂“章”(或“段”)稱為“篇”。今本《論語》共約五百章(分法不一),然則從章數而言,若以六成的比例計算,王家嘴《孔子曰》該有接近于三百章,亦大緻與末簡記錄相符。因為竹簡原有約330枝,可知是無法全部編在一起的,一定是分為若幹篇,而簡背篇題的存在也是意味着這點。然而同時,各章形式相同,各簡長度也都是一樣的,因而此許多篇亦難以不視為一整套的文集,似或已違背于古書“單篇别行”之理。有趣的是,餘嘉錫《古書通例》将《論語》視為首作開始自名之書,曰:“門人論纂之時,已勒為成書。既裒然巨轶,不可無大名以總彙之也。”見餘嘉錫:《餘嘉錫說文獻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93—194頁。然據趙氏所述,王家嘴《孔子曰》反而“未發現全書總題”。光是此一點,無疑也是意義重大的。

王家嘴《孔子曰》(下或稱“竹本”)之于傳本《論語》(下或稱“今本”或“傳本”),除了有許多相同或相近的章節外,亦有若幹未見于《論語》之語錄,且相近(或基本相同)的章節之間亦多有異同可言,組合情況亦與《論語》多不相同。以下先以趙氏已公布的章節為對象,分析各章與《論語》相應章節的異同而約略探讨各章所帶來的意義,接着乃歸納出一些初步的結論,以便開始分析《孔子曰》此套竹書的性質,及進一步了解其對《論語》一書的形成問題能夠提供何種資訊。

二、《孔子曰》所公布簡釋文及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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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趙曉斌:《湖北荊州王家嘴798出土戰國楚簡〈孔子曰〉概述》。與趙氏釋文異者将在注中注明。

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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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本文釋文中此類“此”字,且從整理者(據《論語》本)而讀為“斯”。但如李天虹已指出,實際上也不必破讀;見李天虹:《讀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六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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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處“孔子曰”後,下半簡全留白,其所接簡上部亦留白,才接以“又(有)父兄才(在)”雲雲之文。内容并不缺字,不知留白之用意或原因何在。然留白部分的長度,本可容約十五字左右,疑抄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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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下即誤抄底本下一枝簡相同位置之“子曰”下的“昏(聞)而弗行”至下一個“子曰”等十六字,發覺後便将此十六字給削去。

②以内容而言,此一章号似不該有,或作用隻是把一章分成兩半。本次符号比其他的稍微淡一點,不知是否抄手曾有意将之抹去否?

③如網友“cioran”已指出,本簡末尾似或有“之”字的殘筆依稀可見,今補。見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論壇“荊州王家咀楚簡《孔子曰》初讀”第70樓(本文引網友之說皆出此論壇,以下僅注其網名及樓數)。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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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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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釋為“喪”,學者一無異議。然本字右上方另見借“亡”字橫筆的“千”字,或可視為某種聲符。因而本字之釋讀為“喪”似可存疑。筆者疑或為某種特定用法的“遷”字,或即死者“遷逝”之義,而在此用為一般意義的“遷”。然缺乏下文,亦難以揣摩。本句标點從王勇,見下。

《論語·先進》第二十一章:各章在今本《論語》及其他文獻相當的章節,趙氏均已指出。本章趙氏稱為《先進》第二十章,是由于所采章節分法不同。本文凡引《論語》,均依(宋)朱熹撰《論語集注》,收入(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本文章數亦一以朱熹的分法為準。至于定州漢墓竹簡《論語》(或其他漢本《論語》殘本),既與傳本《論語》大同小異,今不另外列出其文。

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冉有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公西華曰:“由也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赤也惑,敢問。”子曰:“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按,除了“子曰”作“孔子曰”(每章均如此,下不再指出)及一些不關緊要的異文(如“斯”作“此”等)之外,《孔子曰》本章之于《論語》彼章的主要異點為:(1)冉有的角色以子贛(子貢)來代替,且其“聞斯行諸”之答變成“聞而弗行,焉用聞”;本文用“變成”之類的字眼僅是為了友善起見,并不一定意味着先後關系。(2)叙述上,首先提問的是子贛而非子路,與《論語》的順序(即子路先、冉有後)相反;(3)公西華對孔子與兩位弟子問答的重述比較詳盡,《論語》則相對簡略;(4)《論語》之“由也兼人”變成“由也進”,以緻與“賜也退”(或《論語》的“求也退”)對得相對整齊。

此兩種版本畢竟有何種關系?首先該說明,此兩個“版本”的前後方向蓋不能簡單地視為直線關系,而應該是各有所承,竹本與傳本當是各有所長,或各有相對接近最原始記錄本貌之處。從以上所述的第三點來看,容易想象竹本比較原始,相對笨拙地将前面的對話一五一十地重複于公西華的重述當中,而傳本相對精練,是經過提煉而将無必要的部分适當省略了。然從第四點來看,則正好相反,似可視作竹本為了達成某種對稱的效用而将“兼人”改成“進”,使得能與“退”對得更加整齊。

然而最有趣的則是弟子的替換。《論語》該章與子路對比的、視為“退”向性格的是冉有,而此亦符合于《論語》許多其他章節的情形。子路(仲由)與冉有(冉求)同僚季氏,而在《論語》中此兩位常見搭配(亦并列為“政事”之科),如《先進》第二十五章夫子請四位弟子各言其志,子路首先“率爾而對”以其若得治理千乘之國,三年内能使之“有勇”且“知方”的大願望,而冉有則接着響應以相對謙遜的若得治理“方六七十,如五六十”,三年内“可使足民”而已,亦未能如其禮樂何(然同章公西華之志乃更加謙遜)。該章弟子的比較亦與《公冶長》第七章輝映: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問。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帶立于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此則是孔子自己亦認為冉有之志不如子路之大,不足以治理千乘之國。另外,《先進》第二十三章亦記錄季子然問:“仲由、冉求可謂大臣與?”《季氏》首章亦記載冉有、季路見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然接下來的都是孔子與冉有一個人的對話。即使從冉有一個人出現的章節當中來看,如《八佾》第六章季氏旅于泰山而冉有“不能”救濟此其非禮之舉,或《雍也》第十章冉有說他雖然喜悅夫子之道而自稱“力不足也”,均可以窺見其“退”向性格之一斑。至于屬“言語”科且敢于言論的子貢(端木賜),則完全見不到其有退縮傾向的痕迹。不過,王勇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認為孔子對子貢說要“先行其言而後從之”“行己有恥”等,表現“孔子都在強調孔子欲子貢踐行之,從反面似可窺見‘賜也退’”。見王勇《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試釋七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23年5月25日。然即使不從王氏此說,此處或者仍有可能本以作“子貢”為是,說見下。在《述而》第十四章,冉有欲知“夫子為衛君乎”,然并不自行探求答案,反而讓子貢替他入門探聽夫子之意。亦有兩章此三位弟子是同時見的,如《先進》第十二章,描述“子路,行行如也”,而“冉有、子貢,侃侃如也”;及《雍也》第六章:

季康子問:“仲由可使從政也與?”子曰:“由也果,于從政乎何有?”曰:“賜也,可使從政也與?”曰:“賜也達,于從政乎何有?”曰:“求也,可使從政也與?”曰:“求也藝,于從政乎何有?”

然此二者并未見有相當明顯的“進”“退”對比。反正,從《論語》其他章節可看出,一般形容為性格較退縮的弟子為冉有而非子貢。然則何以緻此版本間弟子不同的差異呢?一種可能即是今本《論語》是正确的,反映本章原貌,而竹本《孔子曰》則反映某種傳聞錯誤而已。然另一種可能是本章原狀就是以子貢為“退”者(因為相對于子路而言,他或亦可以視為“退”了一步),而《論語》編者則是為了使本章與其他章節的描述比較一緻,方将子貢改成冉有也未可知。實情何如,可以暫且存疑,先看其他章節再來反思。至于上述第二點,也就是兩位弟子提問的順序相反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最後的結論,也就是“求(/賜)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進),故退之”,兩版均是以子路殿後,在《論語》中是跟提問順序相反,而于《孔子曰》則是順序一緻;此點或者亦可以視為竹本追求整齊的結果(如同其“兼人”作“進”的道理相同),也未可知。

本例接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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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善者行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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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雲雲,傳世文獻中似無相應之句;未知其下文,亦難以知何謂。趙氏原未斷句,王勇則斷讀為“善者(諸)行,惑後喪”,謂或指“善為踐行之,困惑便能消除”,認為或與前章相關:“蓋亦承之論所聞與所行之事。蓋聞者有疑惑,孔子提出實踐乃檢驗之标準。”網友“汗天山”(第68、69樓)亦提出相近的讀法。然若釋讀為“善者行,惑後遷”,則或可了解為善者行動,遇到困惑以後才改變行程,不然就不半途而廢;然畢竟仍是猜測。

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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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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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讀為“蕩”,似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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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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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訛。今從李天虹讀為“輕易”之“易”,亦即輕率義;網友“chupu_”(第5樓)亦已曾經出過此種意見(彼據2002年5月25日媒體上先公布的四枝簡),且認為本章或與《論語·裡仁》“子遊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相關。

③“布”字趙氏未破讀,實該如李天虹而從《孟子》讀為“賦”。

④此“弗”字似該讀為“非”,物、微對轉。

《論語·先進》第十六章: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孟子·離婁上》第十四章: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于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這裡有三點值得注意。其一是本章的對象,《論》《孟》皆作冉有(冉求),而此竹本反作子路。問題是與前條相同的。或者光是因為此兩位弟子同僚季氏且亦皆曾為其宰,因而較容易相混,甚至認為其或可能并有一份罪焉,盡管如李天虹已指出,從《左傳》等傳世文獻看,孔子号召弟子“鳴鼓而攻”的實似該是冉有才對。李天虹:《讀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六則》。李氏對此異文的結論是:“季氏聚斂、被孔子指斥之事,在後世的輾轉記錄中出現變化,或分别隸屬于兩人……隻是傳世文獻的相關記載比較豐富,内容一緻,《孔子曰》畢竟是單篇詞組,就目前資料而言,《論語》《孟子》的記載應該更為可信。”然亦有可能是後人改動原文,而因為另有較多貶抑冉有之德(且目之為“無能”)的章節,才将子路改成冉有以求一緻也未可知。另外還有第三種可能,請參本文結論第一條末尾之注。其二是,如趙氏已經指出,本章行文較接近《孟子》的版本。可以設想此種孔子語錄文集關于本事或者原有不同記錄,《孟子》從中取其一,而《論語》編者則選其二而将此章給删除,均難以知曉。不過至少可以肯定,隻要王家嘴《孔子曰》的編作(或其前身的編作)尚在《孟子》撰作之前(相反情況的可能性似乎不大),則《孟子》确實是曾經引用與今本《論語》不同的孔子語錄文集。此種事實相當值得注意。其三則是本章的叙事部分,即弟子為季氏宰而加倍賦斂,《論》《孟》均當叙事者之筆,而《孔子曰》則或當孔子自叙,而前面又重複以隐形叙事者的“子路為季氏宰”。此即如前條一樣,竹本有較為笨拙(或至少無必要)的重複;孟子引之,很自然便将叙事部分先自己說出,然後将主要評語留在孔子之口中。

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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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字,趙氏釋為“焅”而姑讀為“教?”。網友“翻滾的魚”(第30樓)疑其右上部從“旡”聲而本字或可讀為“愛”。王勇依“焅”之釋而疑讀為“告”,認為或與《禮記·曲禮上》“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相關;亦提出讀為“造”、了解為外出的可能。網友“tuonan”(第44樓)以“焅”為“竈/竈”異體(分析為火+造),亦讀為“造”,然了解為“緻”之義。筆者認為,“入之”并非如王氏所言的“歸來入家”之義,而該是将父母殁後“安葬入土”之義才是。所謂“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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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似該有“養”一類的意義才是,然具體釋讀待考。

②王勇将“君考”了解為“君父”,“召”後加逗号停頓,了解“所”為處所而讀“亡”如字,以句意為“君子之孝舉,不因其所處(包括身份、地位、位置等)而丢失。”網友“魚在藻”(第31樓)則斷讀後句為“君子不以其所,無孝”,以“所”當“道”義。

③此二字,趙氏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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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而視“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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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訛;似不如直接隸定後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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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李天虹已指出,“苟且”一詞未見于先秦文獻;若前字讀“苟”,則似該釋讀後字為“慮”才是。網友“潘燈”(第28、29兩樓)疑前字上部為“丩”聲符,二字或可讀為“憂慮”,亦疑“慮”前漏寫“不”字。網友“枕松”(第32樓)則采“苟慮”之釋讀而舉《禮記·祭統》“心不苟慮,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動,必依于禮”以為用例。然如史傑鵬指出(據網友“馮未央”第四十樓所引),本章似與《論語·憲問》第33章之“不逆詐,不億不信”相應;據此,“馮未央”改視前字上部為牙聲符的一種省訛寫法而讀該字為“迓”,與“逆”音、義皆近,似可從。

④諸位網友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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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已提出各種讀法,如“迄”“忾”“慨”等,此不詳述,可參王勇《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試釋七則》一文;王勇自己讀為“毅”。然趙氏讀“氣”,實或已得之,因為勇與氣确實相關,本句或可了解為其勇氣是由義氣而生的。孟子以曾子之勇言“浩然之氣”,便是展現了此種“勇”之來自“氣”的關系。

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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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予一古人”(第26樓)疑讀“網”;網友“品質複位”(第34樓)亦疑可能是“網”(“罔”)字繁體。王勇則疑為“罝”字異體而讀為“苴”,二字“衰苴”指喪服上的服具:“疑孔子此以三年喪斬衰為況,言道之衰減”。網友“汗天山”(第63樓)從“蓑網”之釋讀,謂指漁網及遮風擋雨的蓑衣而“當是代指普通群眾平時極為常用之器物,用來喻指‘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各可以備一說。

⑥此“與”讀為“欤”而後面的“又”讀“有”,從網友“不求甚解”(第33樓)的斷讀。

本例首章相當于《論語·裡仁》第十八章:

子曰:“事父母幾谏。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此《論語》與竹本基本相同。

本例第二章見《論語·裡仁》第十九章: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此則《論語》與竹本該章後半相同,然缺竹本前半“君子造(?)之以敬,入之以安。”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兩章,竹本《孔子曰》與今本《論語》一樣都是先後并列的。

本例第三章“孔子曰:‘君考召,亡(無)諾,君子不以其所亡(/無)孝’”,傳世文獻似乎未見完全相應之句。然如學者指出,《論語·鄉黨》第十二章“君命召,不俟駕行矣”、《禮記·曲禮上》“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及《孟子·公孫醜下》“《禮》曰:‘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可以與此合看。見網友“予一古人”(第26樓)及王勇《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試釋七則》。如《鄉黨》其他章節一樣,《論語》該篇該句并未引作孔子之語,而《孟子》既将相關之句當古《禮》書所記,則竹本孔子此章所言的前半似該亦視為其引用古禮才是。具體如何了解“君考召”待考,反正此章無疑亦是講孝敬之正道。

本例第四章見《論語·裡仁》第二十一章: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竹本此章亦與《論語》的版本基本相同,唯“喜”“懼”兩句順序相反耳。

本例第五章,若略從趙氏而釋為“孔子曰:‘君子不苟慮,不言不信’”,則傳世文獻中亦無相應之句。除了《禮記·祭統》“心不苟慮,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動,必依于禮”之外,東漢徐幹《中論》所雲“君子心不苟願,必以求學;身不苟動,必以從師;言不苟出,必以博聞;是以情性合人,而德音相繼也”,意或亦與此相近。先秦儒家文獻多言“不言而信”,而從來不言“不言(則)不信”;然則此處“不言不信”實似該了解為動賓結構才對,意即君子不言及無信之事,亦乃“言必有中”之謂。然如史傑鵬指出,本章似或實與《論語·憲問》第三十三章的前半相應: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故今依此而從網友“馮未央”改釋讀本章為“孔子曰:‘君子不迓詐,不言不信’”。不過,“不言”與“不億(億)”有别。按,宋朱熹解《論語》該章曰:“逆,未至而迎之也。億,未見而意之也。詐,謂人欺己。不信,謂人疑己。抑,反語辭。言雖不逆不億,而于人之情僞,自然先覺,乃為賢也。”(宋)朱熹撰:《論語集注》,第156—157頁。此種解法如果正确,則竹本“言”字似誤。今疑“言”為“(意)”字誤抄,讀如“億測”的“億”。不過,《論語》該章後半顯然不可能曾為獨立的一章,因而隻能為《論語》本所加,或竹本所删,抑或兩次記錄之詳略不同者耳。

接下來的第六章“孔子曰:‘君子之勇也,氣于義。小人之勇也,果于死’”,傳世文獻中亦無完全相應的章節。不過如趙氏指出,《論語·陽貨》第二十三章之大義相近: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極可能是兩次内容相類的不同記錄,而前者未收進今本《論語》耳。

本例第七、八兩章并見于《論語·學而》第十一章: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而後者又見于《論語·裡仁》第二十章:

子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學而》所錄彼章,《孔子曰》明顯分為兩章,然除了“道”作“所”外,則行文基本一緻。基于《裡仁》彼章僅錄其後半内容,可知八成确實本為獨立的兩章,而後來《論語》(《學而》篇)編者依其内容之相涉而幹脆将之合并。

本例第九章“孔子曰:‘道如衰(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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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傳世文獻似無相應之文。最後二字讀法待考,比喻性質難測,暫且存疑。

最後第十章“孔子曰:‘苟非天道,人力欤?有能達欤?’”,亦未見相應之文。然其提到人類所未能達到之“天道”,對孔子思想進一步的認識,當然便是相當值得注意的。

從第三例整段言之,值得注意的是有許多意義相關之章或多或少集聚在一起,亦即是說其第一至四及七至八等六章均言孝順之道。此與《論語》中偶見若幹意義相屬之章組的情況基本相同。然其組合的具體安排又與《論語》不同。《論語》中,集中論孝道之章節分見于《裡仁》與《為政》兩篇内,《學而》也散見幾章;而在《孔子曰》本段,相當于《裡仁》第十八至二十一等四章均見(然順序稍别,且其應第二十章者隔開),又見《學而》第十一章的前半(即與《裡仁》第二十章内容于今本直接合并的),但同時也未見《為政》那幾章(固然或在尚未公布的竹簡當中而位置未可知)。可見《論語》與《孔子曰》各有其編排标準,似乎意味着當時孔子語錄文獻雖有一大群基本公認的孔子言論記錄,然實未見有編排相同的定本。

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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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雍也》第九章:

子曰:“賢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

又安大戰國竹簡《仲尼曰》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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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整理者已言,《孔子曰》本章行文與《論語》該章有别,而與安大簡同章則幾乎一模一樣。兩種竹本既然相同,則《論語》該章若非來自内容相類的不同言論記錄,則似該視為對原章稍加修改與潤色的結果。更重要的,則是可以從此進一步證成安大簡《仲尼曰》的真實性。安大簡早在2015年入藏,而王家嘴M798号墓于2021年6月才發掘,且當時《仲尼曰》篇已經基本整理出來了,絕不可能是據《孔子曰》僞造的。因而,《仲尼曰》與《孔子曰》本章之相同而同時又與《論語》本相異,實可視為安大簡《仲尼曰》絕非赝品的鐵證。安大簡固然是已經過科學檢測,然疑之者尚在。今則可将其任何留下的疑雲給斷絕,實為可慶之事。

所接下的“詩、書、禮、樂”章,未見今本《論語》,其他傳世文獻亦未見孔子并言此四者,值得留意。《說苑·雜言》記孔子曰:“夫詩、書之不習,禮、樂之不修也,是丘之過也。”此外,最相關的蓋即《論語·述而》第十七章的“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然與本章亦無直接關聯。

第五至七例主要以不見于《論語》而可與其他傳世古籍對讀者為例。

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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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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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從傳本而讀為“揜”。李天虹指出其字形如容庚所釋出過的“窵”字,而“窵”與“揜”讀音并不相近,或該另讀才是。網友“品質複位”(第52樓)則讀此“窵”為“矞”而訓為“溢出”。潘燈(第58樓)則以“隹”為本字的聲符而提出釋為“堆”字異體的可能;不過先秦傳世文獻未見“堆”的此種用法,且“揜”與“堆”義有别(“揜豆”适足,“堆豆”似乃過分),因而竟難取。按,此“”似該釋為“雚”字之省訛,于此可以讀為“冠”(同為見紐元部),義即覆寫,與傳本之“揜”義近。或亦可以考慮讀為“貫”而在此訓為“滿”義。

②于此,趙氏置逗号,今改成句号,下同。

③依趙氏該文圖版上的位置,此處似為原簡末尾。然而其下端不平,似乎未必,詳情見下。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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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隸“”而讀為“颠”;李天虹謂此字該與學者或釋為“貞”、“鼎”而用為“領”的一個字相同,或不該讀為“颠”。網友“品質複位”(第45樓)亦采“貞”之釋,而謂“貞”有“壓”或“鎮”義,與《雜記下》的“偪”字相當;今且徑讀為“鎮”(真、耕合韻)。李天虹反讀下句“備”字為“偪”,“品質複位”則讀“備”為“服”而訓“駕”。雖然傳本中“偪”當對“下”而行的而非對“上”,然李氏之讀似仍可從。如網友“予一古人”(第51樓)指出,《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亦記錄孔子對管仲之評價為“泰侈偪上”或“其侈偪上”。

《禮記·雜記下》:《雜記下》之文,趙氏并未言及。如李天虹已指出,其内容比《禮器》實更接近于簡文。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賢大夫也,而難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禮記·禮器》:

古之聖人,内之為尊,外之為樂,少之為貴,多之為美。是故先生之制禮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稱也。是故,君子大牢而祭,謂之禮;匹士大牢而祭,謂之攘。管仲镂簋朱纮,山節藻梲,君子以為濫矣。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為隘矣。是故君子之行禮也,不可不慎也;衆之紀也,紀散而衆亂。孔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蓋得其道矣。

《孔子曰》本章以關于晏平仲、管仲兩句當孔子所謂,《雜記下》亦如之,而《禮器》彼章則直說其理,未當孔子引語,後面才引到“孔子曰”的另外兩句。竹本與《雜記下》本行文極近,唯晏子、管子(及與之相當的“為下”“為上”兩句)的順序相反,《禮器》的版本亦以管仲為先。竹本的缺文,依《雜記下》可補作:“孔子曰:‘晏平仲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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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先人,豚肩不冠豆。賢大夫也,而‖【難為下】‖也。管仲雕‖【簋】‖而絑纮。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按,簡片297(“也管仲雕”)與簡片1047(“而絑纮。賢夫=(大夫)也”),圖版上的間距過長,後者實該往上移約一字的距離;是以,簡片1047該稍微挪上,而“也”字下實非簡末,該再補進一個“而”字于其下。這一點,李天虹已從完簡字數的角度講明,甚确。李天虹:《讀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六則》。

《禮器》采用彼兩句,似為某種節引,拿來當作“禮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之執行個體耳。假若是将原為孔子所雲的某次言論記錄加以節約而默引過來,似乎也不足為奇。另外,與竹本相比,《雜記下》似亦有所加進來的小部分内容,包括将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之事給混進來的,似非兩句的原樣。《禮器》亦重複彼“山節藻梲”的部分,則似亦以接近于《雜記下》的一個版本為底本。

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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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句”:趙氏讀“後”,今如王勇讀為“苟”。

③“色”:趙氏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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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釋讀為“色”;今直接隸為“色”,疑或為“則”之音誤。王勇以“乇”為聲符而讀為“度”,又将“於”相當于“乎”而整句斷讀為:“苟聞君子之言,度可裡于?人之衷”,以其意謂“如能得聞君子之言,則忖度可與之同裡而居乎?這是人心中所想。”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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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趙氏釋文所示,此乃常見的楚文“察”字。顔世铉則讀為“踐”,固亦通;見其《王家嘴楚竹書〈孔子曰〉 “壯者有所踐”新解》,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23年7月26日。

《禮記·禮運》: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禮運》當中,“老有所終”三句位于孔子所論的一大段之内,形容“大道之行也”的情況,而《孔子曰》的“老者有所歸”三句則似為祈使句,蓋是給弟子之将從政者而說的一種欲牢記在心裡的格言。《禮運》作者,似乎是以其所見過的孔子語錄短語用來放進其所編撰的孔子假設對話之内。“壯有所用”,《孔子曰》作“壯者有所察”,後者或與“察賢”之義相關,“有所察”或即經過考察而予以選拔之義。顔世铉則讀此“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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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為“踐”,義即“任用”;此種讀法亦頗值得考慮,然讀“察”讀“踐”一樣該都是與選拔任用之義相關。

“苟聞君子之言”兩句,傳世文獻未見相應者。

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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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本字,趙氏釋為“兔”且參照《論語》而當“昜”之訛而讀為“蕩”。今且從李天虹改釋為“象”而直接讀為“蕩”。網友“品質複位”(第45樓)則當楚文字“逸”字(“丬+兔”或“兔+心”)的省寫,義為“放縱”。

《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對曰:“……君子之于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大戴禮記·保傅》:

三代之禮……于禽獸,見其生不食其死,聞其聲不嘗其肉,故遠庖廚,是以長恩,且明有仁也。

海昏侯墓竹書《論語》的《知道》篇:

後軍問于巫馬子期曰:“‘見其生,不食其死’,謂君子耶?”曰:“非也,人心也。”後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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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與焉。”巫馬子寬曰:“弗思也。”後軍退而思之三日,曰:“亦弗食也。”朱鳳瀚主編,柯中華副主編:《海昏簡牍初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175頁。論海昏《論語》彼篇由陳侃理執筆。

《孔子曰》此章或可據《保傅》行文而補足為:“[孔子曰:]君子之于禽獸,見其生也,不食其死也。”按,海昏《知道》篇彼章,與本章顯然不同,且有明顯的孟子思想特色,如君子禮儀之行講成是出自人類本善之心且強調“弗思”等。依《孔子曰》所見的一般體例,本章蓋亦冠以“孔子曰”,隻是此一格言當孔子個人原創,抑是孔子引述古語,亦難以确知;不過,《孟子》與《保傅》均未引作孔子之語,此點還是值得注意的。另外,《孟子》與《保傅》亦均殿以守禮之君子“遠庖廚”之結論,或是依據《禮記》所收《玉藻》篇(或其前身)的“君子遠庖廚,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而加的。此點及孟子思想對《知道》該章的影響,陳侃理亦已言及。唯陳氏将“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當孟子原創,則似乎未是。見朱鳳瀚主編,柯中華副主編:《海昏簡牍初論》,第 177頁。

本例第二章與《論語·陽貨》第八章大緻相當:

子曰:“由也,女聞六言六蔽矣乎?”對曰:“未也。”“居!吾語女。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孔子曰》彼章與此不同,為孔子直述而未見與子路問答的架構,且以“好知”開始而非以“好仁”起論。像“六言六蔽”此種數字化的述語,《論語》最後五篇偶見,然于整書而論則仍算比較特殊。是以,《論語·陽貨》的版本似或是經過修改與潤色而非原貌。其叙事架構中的“吾語女(/汝)”之語,偶見于孔子與弟子的長篇對話文獻,如《禮記·仲尼燕居》“子曰:‘居!女三人者,吾語女禮,使女以禮周流無不遍也’”,而于《論語》中則僅此一見,亦可視為此章實已經過後人潤色的旁證。

第八至十例則以未見傳世文獻直接相應者然所論人、事可考知者為例。

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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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章後,下大半簡全留白。

《論語·憲問》第十六章:

子曰:“晉文公谲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谲。”

如趙氏指出,是乃《論語》中與此關系最密切的一章,對兩個霸主的優劣評價是一緻的。進而可知簡文所言蓋确為晉文公與齊桓公,而并非魯國的文公與桓公(更何況後者行迹多可惡,且魯國的文、桓亦沒有相比之理),盡管未冠以國名。晉文公之如何“滅其同姓之邦”及齊桓公之如何“興其同姓之邦”,趙氏已略舉其端,今由于篇幅所限而不詳論之。反正,竹本此章與《憲問》彼章孔子态度之一緻,似乎意味着其淵源皆有自。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哀公問”于孔子,《論語》中隻有兩例,一則《為政》第十九章的“何為則民服?”之問也,一則《雍也》第二章的“弟子孰為好學?”之問也,如此而已。

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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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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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未釋。網友“潘燈”(第14樓)疑或乃“隐”字的一種異體。

②“炇”:趙氏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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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訛而讀為“燔”。論壇網友對本字多有讨論,或視為使動形态動詞的“火”,或視為某種專門标火災的“災”字。然此次火災被講成是出自天意,而不是人放火,故釋讀為使動形态的“火”不恰當,而“災”則雖偶亦見“焚燒”之義,然本字亦并無可标“災”音的聲符,因而此且從趙氏之解法。

③趙氏将“去夫魯”連讀而以“人”字起下句,今改斷讀如此。

④此“魯人”二字甚淡,似或為擦拭之餘筆。

本例首章略相當于《論語·子張》第十一章:

子夏曰:“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

竹本本章引作孔子的話,且是應答宰我之問,而《論語》則當子夏所言。此種情況偶見,或是由弟子重述所聞于夫子之言,而記者誤以為弟子首創,并不足為怪。又如李天虹指出,《韓詩外傳》卷二(及《說苑·尊賢》)将相同之句放在孔子所講的一段之末,與竹本相同屬之孔子,然《晏子春秋》“景公使魯有事已仲尼以為知禮”章,晏子亦曰:“且吾聞之:‘大者不踰閑,小者出入可也。’”李天虹:《讀荊州王家嘴楚簡〈孔子曰〉六則》。《晏子》此一記錄若屬實,則此一格言甚或亦非孔子原創,而實乃其所好引的古者之傳語耳。另外,《論語》中多見弟子“問仁”“問政”等,而未見其“問德”者,或亦值得留意。唯《顔淵》第十章記“子張問崇德、辨惑”,然并無直接“問德”之例。

本例弟二章,趙氏已指出略相當于《左傳》哀公三年針對經文“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所記的詳情當中孔子的反應: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踰公宮,桓、僖災。……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620—1622頁。

桓公、僖公,于哀公分為八世、六世之祖,依常禮其廟該早已破毀,而當時是以尚未毀之者,蓋由三桓之用事而私阿其世祖與恩主耳。孔穎達《疏》所引服虔注曰“季氏出桓公,又為僖公所立,故不毀其廟”(趙氏已引),蓋得其要。孔子之是以能推測此火災所毀的便是桓、僖二廟,應該是認為此火災必定是來自某種天意,是老天有眼而毀滅了所不當留存之廟。《孔子曰》的版本中,則孔子明言此該毀卻未毀的兩座廟之是以于此焚毀便是因為“天毀之也”,而且不但設為與其弟子巫馬旗的小對話,同時也特别點出孔子“喜”之的反應及巫馬旗對此的憂慮,顯然比《左傳》的版本詳盡。然是《左傳》編撰者見到像《孔子曰》此種孔子語錄文集相同或類似的一章而節用其意,抑是《孔子曰》的編者據已有的曆史記載而加以發揮,則難以光從此孤例而得知。至少,其設為此種與弟子的小問答,即弟子對孔子之言或孔子之行提出疑點而孔子為之釋惑此種形式,亦符合于《論語》類文獻的體例。類似的形式可舉《陽貨》第五章以為例:“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固然,亦有學者認定《陽貨》該章是後人妄編造的,然類似之例尚多。

末章“孔子去魯之衛,魯人詹因辭曰”雲雲,于傳世文獻無征。可以留意的是,此與前章一樣是以孔子之周遊列國為場合背景,或亦是出于某種物以類聚的編排。

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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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見”:趙氏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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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今疑實該釋為“見”。

③趙氏将“型(刑)幾?”放進引号,或是。

孔子在陳、蔡間的故事多有,但都是講其困阨遇難之事,未見其與弟子公夏守的對話。疑此處“無食”或指其在陳、蔡間“絕糧”“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弟子皆有饑色”的事情,見《說苑·雜言》《荀子·宥坐》。而公夏守因為“久不得見”于孔子而居然于此種困境當中送精絲禮物給他,因而孔子隻能重複強調現在之急事在他們無以食,來顯出此弟子不知輕重緩急之甚耳。弟子有時難以私下見到孔子,蓋可從《大戴禮記·主言》中曾子兩次言“得夫子之間也難,是以敢問”而窺見此種情況之一斑。連曾子也難以得夫子之閑,更何況像公夏守那種或不及門的弟子。

本例第二章“少孫石”,趙氏以為“公孫石”之誤,亦即孔子的另外一位弟子;因為先秦文獻未見少孫(或小孫)之姓,其說似可從。《周禮·地官·司徒》雲“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此種“八刑”之說可能早已有之,而孔子或曾引到以強調孝順之要。孔子此章首句或可補為“天下之刑八,不孝為首”,而如何接下則不得而知。

三、結語

從以上對已公布簡的分析來看,王家嘴《孔子曰》與傳本《論語》的同點與異點可以歸納為以下的初步結論:

(1)《孔子曰》有些章節(如例一、二彼兩章)與《論語》内容基本相同,但其中的弟子反而不同,而在這種情況之下,《論語》中的弟子,在當章中所表現出的性格,似與其在其他章節中所出現的性格比較一緻,而《孔子曰》中所見的弟子,則與《論語》他章所給我們的印象并不甚符。然而是《論語》反映記錄原貌而《孔子曰》記載的是傳聞錯誤(甚或憑意妄改),抑是《論語》編者為了使之與其他記錄所描述一緻而替換了弟子,目前仍是難以定論。按,《論語·先進》第二十一章中冉有被目為“退”者,同篇第十六章他助季氏“聚斂而附益之”的行為被揭露而批評,然而于《孔子曰》第一、二兩例相應的章節内,則冉有并不出現,分為子貢、子路所代替。據此,《孔子曰》編者是由某種未明的原因而偏重冉有這種可能性,似乎是不能完全排除的。

(2)有的章節(如例一、二彼兩章),《孔子曰》的行文比較笨拙,多重複一些無必要的話,似乎較接近原始記錄本貌,而《論語》則相對精要,每将此種部分給省略,似乎是經過提煉而成。《論語》編者将比較“普通”的行文加以提煉以成為相對扼要整齊的章節,陳桐生在研究上博楚簡的《君子為禮》等篇時早已提出此種可能,頗有見地。見陳桐生《從上博竹簡看〈論語〉的編纂特點》,《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6期。然另有一些句子(同見例一彼章),則是《孔子曰》比《論語》整齊、對稱,反似是前者經過修改的。若果真可以如此分析,且兩種情況偶見于同章之内,則隻能意味着《孔子曰》與《論語》間沒有直線方向的關系,而是各有所承且蓋并非其語錄原貌,或多或少都是經過修改的。

(3)《孔子曰》亦有行文較近于《孟子》中的章節而與《論語》相應者反而懸殊(例二彼章),因而如果《孔子曰》的編纂時間果在《孟子》之前,則此種傳本《論語》未收的同僚異錄,該是淵源有自,孟子蓋見到與《孔子曰》相類的、有部分重複而又不全同于《論語》前身的另一種不同孔子語錄文集。若然,則《孟子》所引到孔子的話與《論語》不同者,至少有一部分并非孟子(或《孟子》編撰者)自己任意改述(盡管亦有為了自己的行文考慮而稍微修改或省略之處),而是引自此種先存文集的。

(4)《孔子曰》亦有與安大簡《仲尼曰》篇行文相同而與《論語》又相異的一章(例四),不但可證成《仲尼曰》的真實性,亦可說明《仲尼曰》的性質雖與《孔子曰》不同,然兩者顯然亦都是淵源有自。筆者對《仲尼曰》所下的結論是“《仲尼曰》各條幾乎一律比傳世文獻中相應的章節簡略而扼要,而将此視為摘錄的結果無疑可以算是一種最為合理的推測”,見拙作《安大戰國竹簡〈孔子曰〉初探》,收入《第三十四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台灣)中國文字學會、逢甲大學中國文學系,2023年6月,第171—188頁。另外已有其他學者得過相近的結論,認為《仲尼曰》是某種摘錄本或節選集,如周翔《從安大簡〈仲尼曰〉談論孔子語錄類文本的相關問題》,《中國文化研究》2022年冬之卷;陳民鎮《論安大簡〈仲尼曰〉的性質與編纂》,《中國文化研究》2022年冬之卷。王家嘴《孔子曰》則與之不類,并沒有摘錄或節選的痕迹。

(5)《孔子曰》亦有未見于《論語》而出現于傳本《禮記》《大戴禮記》之例,其中有基本相同的(第五例與《雜記下》),亦有後者所節引而借用的(第五例之于《禮器》、第六例之于《禮運》及第七例之于《保傅》[及《孟子》])。可知《論語》以外散見于二戴《禮記》各篇及其他早期傳世文獻中的若幹簡短語錄,至少有一部分是性質與《論語》及《孔子曰》此種孔子語錄文集所收相同且内容有部分重複的。假若《論語》與《孔子曰》确實都來自弟子所記的孔子實際語錄,則《禮記》等書所見者亦該有不少可以視為同樣有權威性的孔子語錄,盡管同時亦多有後學所虛構的孔子對話焉。

(6)與前條的情況相同,《孔子曰》亦有與《左傳》相應而未見于《論語》的一例(第九例第二章),亦可以從此而得知《左傳》編撰者所引述孔子之事及孔子之語蓋并非虛傳。然是《左傳》編撰者節用先存的孔子語錄文集,抑是《孔子曰》編者發揮已有的曆史記載,目前尚難以定論。

(7)《論語》等傳世文獻所見弟子或其他人之語,于《孔子曰》則或當孔子自己的話,如第九例首章孔子對宰我之答,《論語·子張》則引作子夏的話,于《晏子春秋》則出自晏子之口。或者是傳本誤将弟子傳述的當弟子原創之語,或者實為古代傳語而亦非孔子原創;第三例第三章及第七例的情形或乃與此相同。此種竹書與傳世文獻(或竹書彼此間)發言者的出入,其他出土文獻已偶見,如安大簡《仲尼曰》兩次将他文所歸為曾子的話當仲尼之語;或上博簡《季康子問于孔子》所見臧文仲之言,同批簡〈從政〉篇則僅冠以“聞之曰”且與似多源自孔子的其他語錄同列;皆是其例,且或亦出于類似的原因。固然,有時也可能是出土文本幹脆将弟子的話錯誤歸為夫子之語而已。

(8)《孔子曰》幾乎每章皆冠以“孔子曰”,而傳本《論語》則除了〈季氏〉一篇之外皆僅冠以“子曰”。《論語》或其前身若主要是給門内學人用的,則明目其夫子為“孔子”并無必要;《孔子曰》之采用明确帶姓的“孔子”之稱,不知是出于其門外流傳的考慮與否。然“子”與“孔子”兩種稱法,均仍适合門人采用,與外人所稱的“仲尼”有别;從此點來看,亦可以看出王家嘴《孔子曰》之于安大簡《仲尼曰》不同性質的一斑。

(9)從編纂的角度而言,《孔子曰》與《論語》亦皆有題目方面物以類聚的現象,如《論語》的《裡仁》《為政》及《孔子曰》第三例當中,各有若幹以孝道為重點的章節集中于一處。然而同時,二者也均能見到許多不倫不類的組合。題目相同之處,《孔子曰》與《論語》間也有其章節彼此部分相同且部分相異者,可見其編排的标準亦有同有異焉。

(10)總體而言,《孔子曰》一方面有許多章節與《論語》大緻相同或幾乎一模一樣,另方面亦有完全不見于《論語》之章節及一些與《論語》内容相近而行文不同者,然其皆為孔子格言或孔子與他人的短略對話形式則一也。若僅以上面第三例為例,其第一、四、八等章與《論語》相當之章基本相同;第二章相對于《論語》有多餘的内容;第五章則《論語》反有多餘的内容;第七、八兩章為《論語》一處所合并的;第六章于《論語》中無行文相同但有内容相近的;第三、九、十等章則均不見于傳本《論語》。短短一段之内,各種情況均見,可見《孔子曰》與《論語》關系的複雜性。此皆意味着《孔子曰》與《論語》實為同類且有共同來源的孔子語錄文獻,然而具體章節的取舍不同,似乎當時并未見像漢代以後《論語》那種定本的孔子語錄文集。另外一種值得留意的問題,則是《孔子曰》的章節究竟見于《論語》的哪幾篇,是否與《論語》的分布情況相對均勻?以目前所公布簡而論,與《孔子曰》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章節見于《論語》的《先進》(例一、二及例三第七、八兩章)、《裡仁》(例三第一、二、四、八等四章)、《憲問》(例三第五章)及《雍也》(第五例首章)等四篇;與之意義相近但行文比較不同的則見于《陽貨》(例三第六章及第七例後章)、《憲問》(第八例)及《子張》(第九例首章)等三篇(《陽貨》彼兩章,前者似為同僚的不同記錄,後者則似是同一記錄而經過修改潤色的;《憲問》彼章似亦或是孔子兩次評價的不同記錄;而《子張》彼章則将竹本孔子的話引作子夏的話)。不過,今所公布簡還不到全套書的十分之一,因而目前尚且無法從此而得出有意義的結論。

從以上的種種情況來看,王充對《論語》形成的說法大緻可信。鑒于戰國期間确有如此不同卻多見重複的孔子語錄文集并時流傳,可見其間的種種孔子語錄蓋是淵源有自而并非後學虛構,《藝文志》所謂“當時弟子各有所記”而後來“門人相與輯而論纂”之說,仍屬可能性最高的假設,即是說《論語》與《孔子曰》大部分的章節确實都源于孔子弟子的實際記錄。隻不過其間或有所言内容相近而下言時間、對象不同,以緻記錄行文相異的,而同時亦難免有經過後學修改、潤色或有所加減以導緻行文之不同者焉。再加上諸位門人編纂的取舍及編排标準不一,不同的孔子語錄文集乃從此而生。王充謂“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勑記之時甚多”以緻成“數十百篇”,然“漢興失亡”而後來僅發現其中一小部分,從中才逐漸定出傳世本《論語》此種說法,今從此一新批出土材料,實已得到進一步的證明。王家嘴《孔子曰》的發現,實在是無法低估的,使“失亡”兩千多年的許多孔子語錄重新問世,确實可見“天之未喪斯文也”,不亦樂乎?

作者簡介

顧史考(Scott Cook,1964—),男,生于美國底特律市,密西根大學東亞語言文化系中文博士,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YaleNUS College)陳振傳漢學研究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戰國時代思想史及出土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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