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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講堂丨宋代“買撲”裡的商業智慧——夜聽宋韻(132)

社科講堂丨宋代“買撲”裡的商業智慧——夜聽宋韻(132)
社科講堂丨宋代“買撲”裡的商業智慧——夜聽宋韻(132)

兩宋文明在中國曆史上有它的獨特韻味。史學大師陳寅恪先生曾指出:“華夏民族之文化,曆數千載之演進,造極于趙宋之世”。品味中國傳統文化的精彩,無論是物質世界的光彩奪目,還是精神世界的審美意趣,宋文化總讓人感到意味深長。讓我們跟着《夜聽宋韻》,回眸兩宋文明,品味文化精髓。

宋代“買撲”裡的商業智慧

宋朝是大陸古代商業經濟發展的一個高峰時期,一幅《清明上河圖》讓人們目睹了1000年前汴京城的繁華景象。這種繁華和當時先進的商業管理制度不無關系,“買撲”制度就是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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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就是買賣和交易,撲則有博弈、競争的意思。從字面上來看,“買撲”就包含着競價買賣的意思。買撲起源于五代後唐時期,五代、宋、金、元等朝代都存在過買撲的經濟現象,而尤以宋朝最盛。

在宋代,買撲是指特定的人群在向政府繳納一定數額的錢物後,從政府手中買斷一定時限、一定地域範圍之内的某些經濟領域的特權,然後與政府共同分擔由此産生的役法與财政收支義務,并分利互赢的獨特經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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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政府要對一條街上的酒店征稅,一家一家地征收太麻煩,政府就可以通過“買撲”的方式,将街上酒店的征稅權賣出去,有錢的商人通過“買撲”競價取得征稅權,代官征稅。承包商人和政府達成一緻,假如這條街上酒店的賦稅一年為10000貫錢,承包商人就要保障征夠這麼多的賦稅,征了20000貫錢,超額的承包人和政府按照簽訂的比例分潤,若隻征得8000貫,缺的2000貫就要承包人自己墊。

聽起來有點現代特許經營權的意思。這種做法對政府提高經濟領域的執行效能有很大的幫助,是以兩宋時期,酒、鹽、茶、醋、商稅以及政府采購、官田買賣等,幾乎都會通過“買撲”的方式進行。特權和高收益一定會産生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為了保持公平,針對“買撲”制度,一種叫做“實封投狀”的招投标制度應運而生,其非凡的商業智慧影響至今。

社科講堂丨宋代“買撲”裡的商業智慧——夜聽宋韻(132)

“實封投狀”有嚴格的步驟流程設計。

首先,主持拍賣的州政府要對拿出來招标的“标的”(比如某處酒坊的三年經營權)進行估價,設定标底。标底通常采用以往拍賣的次高價或中位數,或者參照同類物品的市場交易價格。并在人口密集的顯要處張榜公示,告知衆人。官員與無法提供抵押物與擔保人的商家是不準參加投标的。後來随着項目越來越多,為了防止壟斷,允許百姓、商賈、家族“聯合投标”。

到了公告約定投标的日子,州政府會制造一批專門的帶鎖木櫃,送到各縣鎮,凡有意投标的人,都可以填好自己的競買價密封後投入櫃中。這也是“實封投狀”名稱的由來。

規定期限一到,木櫃立即運回州政府進行評标。木櫃的拆封是公開的,州政府會派遣多名官員現場揭曉,并允許公衆觀看。通常都會采取最高價中标,如果最高價有多人相同,以實封上标注的投标時間為依據。中标人如果反悔,要按其出價的10%進行罰款。假如打開後無人競拍,政府會調低标底,再次公示招标。

中标人确定之後,會進行公示,接受群衆監督。最後,政府會給中标人頒發“公憑”,訂立合同時間,明确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由于存在經營風險,官府會設定一些懷柔政策。比如發生天災,政府一般會給予蠲[juān]免,簽訂的經營權期間,即使有人出更高的價錢,政府也不能收回進行轉讓。在承包期屆滿前一年,還會詢問原承包人是否續包,續包的價格通常會有優惠,若錢不夠,還可以“分期付款”,“限二年納足”。如果無人續包,則會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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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随着“買撲”制度的泛濫,官員的貪腐,不可避免的也出現了許多弊端,比如當出現無人買撲的時候強行“攤派”讓商人買撲。當買撲人經營不善時,強制按照約定收繳買撲課利。導緻買撲人傾家蕩産,連累保人的記載也屢見不鮮。但是就今天看來通過“實封投狀”制度的實行,最大限度地保證了買撲過程的公開、公正和透明,極大的增加了宋朝官府的收入,是其領先世界的一套完備的經濟運作制度。不僅為宋代經濟的發展,商業的繁榮提供了重要的支援,也為後世提供了一種可供借鑒的經濟發展模式與制度模型,惠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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