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還未開庭!李鐵涉5項罪名會判幾年?或15年以上有期 無期不太可能

還未開庭!李鐵涉5項罪名會判幾年?或15年以上有期 無期不太可能

中原標準時間2月24日,央視新聞辟謠“李鐵被判無期徒刑”,确認李鐵案尚未開庭。那麼,李鐵涉嫌5項罪名,分别是涉嫌受賄、行賄、機關行賄、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有可能被判幾年呢?會否被判無期徒刑呢?

還未開庭!李鐵涉5項罪名會判幾年?或15年以上有期 無期不太可能

受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受賄罪是指,國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第三百八十六條規定,關于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第三百八十三條關于A錢罪的處罰規定,對犯A錢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别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A錢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A錢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三)A錢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數額特别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财産。

根據《關于辦理A錢賄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1.A錢或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A錢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3.A錢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别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4.A錢、受賄數額特别巨大,犯罪情節特别嚴重、社會影響特别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從業人員,擔任國足主帥期間,李鐵雖然不是公務員,但屬于受托從事公務的人員,是以是國家從業人員。

而據央視反腐紀錄片透露,李鐵在成為國足主帥後的第二天,就飛到武漢和卓爾俱樂部談交易,最終以總額6000萬元的金額簽下所謂“合同”,以此為幌子來掩蓋權錢交易的本質:很快他将卓爾的四名球員選入國家隊大名單。

6000萬的金額屬于“數額特别巨大”,至少得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司法實踐,可能得12年乃至15年有期徒刑了,理論上也是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的,但可能性不高。

還未開庭!李鐵涉5項罪名會判幾年?或15年以上有期 無期不太可能

行賄罪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從業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從業人員以财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從業人員以财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從業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刑法》第三百九十條關于行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犯行賄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别嚴重”:

(一)行賄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行賄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并具有本解釋第七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嚴重的情節。

行賄罪,指的是向國家從業人員行賄。央視反腐紀錄片中,并未透露李鐵個人(不包括俱樂部)是否向陳戌源、杜兆才行賄、行賄的金額又是多少,是以目前無法判斷。

機關行賄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機關行賄罪是指,機關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從業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機關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武漢卓爾俱樂部向陳戌源行賄200萬,幫助李鐵成為國足主帥,李鐵作為牽線搭橋者和直接獲益人,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機關的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财産。

李鐵在擔任國足主帥之前,并非國家從業人員,是以這一罪名,針對的是他在擔任俱樂部主帥期間的行為。

還未開庭!李鐵涉5項罪名會判幾年?或15年以上有期 無期不太可能

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機關的從業人員以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中的“數額巨大”的起點是二百萬元。

央視反腐紀錄片中明确披露,李鐵向足協前秘書長劉奕行賄100萬,還不屬于“數額巨大”,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李鐵涉嫌5項罪名,“數罪并罰”之下,結合司法實踐來看,是有可能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無期徒刑的可能性,估計不大。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