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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治環境利用的孝道: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異國尋親”

作者:談史鑒夕朝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發生動亂,時而多國林立,時而南北對立,這給當時人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一方面,不少的群眾開始了聚族大遷移;另一方面,戰争又使不少的家庭分崩離散;再一方面,有不少的群眾被俘獲而做了奴婢。

凡此等等,都使當時的社會出現了廣泛的親人分居異國的現象。

可以說,在這個時代,不少被拆散的家庭成員從此天各一方,再無團聚的機會,由此而演繹了無數的人間悲劇。

被政治環境利用的孝道: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異國尋親”

受儒家孝觀念的影響,魏晉南北朝時期人們對父母的孝敬,處于倫理道德的核心地位。此外,對親戚之愛,也是孝的延伸。是以,在這個時代,孝敬父母和兄弟姐妹互相恩愛,是當時群眾道德的首選要求。

盡管在這個時代,普通的群眾根本無能力和條件去異國尋找自己的親人,但是,也有部分群眾會想方設法,尋找身在異國的親人,以求團聚。甚至有些政府也出面贖回其國的有關人員。這就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異國尋親”現象。

因為财力有限,交通不便,社會又不安定,或者也不知道親人究竟會在異國何方;更重要的是,其親人所在之國與其自己所在之國,多數時候處于敵對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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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魏晉南北朝時期普通的群眾要尋找到自己的親人是極為困難的。

這一時期社會的普遍觀念既然是重孝,在“君先父後”或“父先君後”的兩難選擇中,一般士人都要以父為先。

換句話說,也就是“孝”在“忠”前。如此一來,政治鬥争中孝觀念也就有了利用的價值。

三國時,曹操拘徐庶之母,迫使徐庶乖乖離開劉備,投入他的懷抱。這對劉備,是一個很大的損失,而對曹操,卻是一個很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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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太和中,姜維降蜀,魏又抓到了姜維之母,迫使她給姜維寫信,要他回到魏國去。

《晉書·五行志》載:“姜維歸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書呼維令反,并送當歸以譬之。維報書曰:‘良田百頃,不計一畝,但見遠志,無有當歸。’維卒不免。”

“維卒不免”,是說姜維沒有好死。沒有好死的原因,就在于姜維不顧其母留在了蜀漢,有失孝德。

一般說來,不是主動尋親異國(異方),異國(異方)也就很難以其親人相挾。劉琨主動送還石勒之母,沒起到任何作用,也說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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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雖然是主動尋親,如果尋親者政治地位一般,進行贖買活動,隻要交納一定量的錢财,對方也就放人。

但是,如果有人身份不凡,還主動尋找身在異國的親屬,那麼,異國政府就要利用其身份大做文章,以得到不菲的政治利益或者物質利益了。

姚興以慕容超母相挾,責其送一千吳口或太樂諸伎,并要求其稱藩。慕容超為此特地召開會議,和大臣進行商議。

顯然,在這個時代,誰擁有了魏晉太樂,也就意味着其地位比其他國家更高、更具有合法性,是以,有大臣起初不願意以太樂換其母,而想通過與宋朝開戰,掠奪人口來交換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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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興的算盤打得很精,他索要一千吳口,對他的國家來說,其實起不了什麼大的作用,而是想讓南燕與宋王朝開戰,他好坐收漁翁之利。

利用尋親心切大做政治文章的個案,莫過于北齊政府在北周宇文護尋母事件中的運作了。

宇文護之母及皇姑均在早年為北齊所拘,他雖然多次派人去北齊暗中訪探,卻一直沒得到音訊。因為北齊政府并沒公開他們拘禁宇文護之母的事情,或者是作為一件密事而不公布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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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北齊漸弱、北周漸強形勢的轉變,北齊隻好使出以送還宇文護母而講和這一手段了。

北齊因為宇文護是北周的實際最高統治者,是以把其母閻氏和皇姑作為奇貨,以便于在關鍵時候擲出。

是以,宇文護在得到北齊讓其母寫給他的信後,雖然寫了幾次回信,北齊政府也一直不放其母,僅是先把皇姑放還。

隻是在突厥人和北周聯合之後,生怕兩國聯合攻擊北齊,這才與北周談判,目的有二:一是拆散北周與突厥的聯盟,二是以此與宇文護達成協定,以便于在突厥出兵北齊時保持中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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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政府起初僅放回皇姑,而未放宇文護之母。後來,北齊感覺再留宇文護母已沒太多價值,故北周“移書未送而母至”。

北周在宇文護老母到達長安後做了三件大事:一是“舉朝慶悅,大赦天下”。二是宇文護極力盡孝,三是皇帝親自帶隊進行慰問。

宇文護母子團圓,不管他對齊政治政策是否改變,但是,他暫時必須得做出感謝齊國政府的姿态來,否則,在社會輿論上就犯了恩将仇報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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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也,突厥複率衆赴期。護以齊氏初送國親,未欲即事征讨,複慮失信蕃夷,更生邊患。不得已,遂請東征。”但是,這次東征“又非其本心。故師出雖久,無所克獲”最後無功而還。

無功而還的主要原因,是宇文護為了表現出知恩圖報的姿态。一方面,他不能公開撕毀和突厥的盟約,另一方面,他又不願意在北齊送還其母不久,就與之開戰,給世人留下恩将仇報的把柄。

是以,他最好的做法,隻能是無功而還,以此來表示對北齊的感謝。北齊的政治目的達到了。

事實上,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一家人異國分居的事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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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的家庭隻能選擇随遇而安,對親人的團聚不再抱有希望。而政府,對于社會中廣泛存在的親人分居異國的現象,一般不會給予普通人以任何關照,而且在當時政治環境下,異國間的人口争奪戰是非常劇烈的。

是以,衆多的親人分居異國者,根本沒有團聚的指望。但是,一些重要的政治人物,在為敵國俘獲後,有時該國政府會主動用重金贖回,或進行人員交換,甚至隻是贖回其骨骸。

放還生口事件多發生在南北朝的中後期。放還生口,有利于其與家人團聚。這部分人主要是戰争中掠得的人口,他們若不被放還,多數在做奴婢,社會地位低下,根本談不上與親人團聚。

被政治環境利用的孝道: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異國尋親”

政府對他們采取放還措施,目的在于從政治上顯示對敵國人民的“大度”和“恩惠”,以便這些人回國後對其國家的“恩惠”進行廣泛的宣傳。

但是,這種放還政策,畢竟減少了親人分居異國的痛苦,增加了團聚的家庭數量,說明當時統治者已開始注意到群眾的感情需求,從人性上講,是一種進步。

但是,放還政策不可能作為一貫的措施去執行。顯然,人口是當時最為重要的社會資源之一,戰勝者要利用這部分人口,作為兵士或奴婢來滿足其各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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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放還政策僅是偶爾之舉。概之,魏晉南北朝時期,動亂使整個社會家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家人分居異國在當時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

受儒家思想影響,無論是漢人還是胡人,尋找身在異國的親人,尤其是父母,以求團聚,是當時社會的普遍心理要求。

但是,由于政治、經濟等原因,一般的家庭根本沒有條件尋找到親人,隻有少數人,身居要職,動用國家的力量,才找到了自己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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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這部分人身居國家要職,是以,以其親人作籌碼進行政治交易也就有了可能,進而使尋親這一單純的追求家庭團圓的親情活動打上了深深的政治烙印。南北朝政府有放還俘獲生口的政策,有利于親人團聚,但僅是偶爾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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