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切割屬于特種作業
具有高溫、熾熱、易燃、飛濺等特點
若是操作不慎,防範措施不到位
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
近期
四川自貢、達州和山西臨汾
曝光多起
因違規電焊引發火災被拘留的案件
四川達州一勞工冒險作業引發火災被拘留10日
1月25日,四川省達州市,鄧某某和其同伴到通川區一即将拆遷的家具倉庫收購廢鐵,與倉庫老闆達成交易協定後,在使用锂電角磨機切割廢棄門窗時,锂電角磨機的火星沾到地上,不慎引起其工作區域地面沫狀木屑陰燃,持續發展為燃燒狀态,之後突變為明火引燃附近可燃物蔓延成火災。
通川區消防救援大隊會同轄區派出所對此次過失引發火災一案進行查辦,依法對鄧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并對該家具公司進行行政罰款。
山西臨汾4人違規電焊釀火災被拘留
近期,臨汾市一住宅小區頂層突發大火,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查,事發當日,施工現場王某某指使杜某某、陳某某、于某3人在電焊作業時,因違反操作規定而起火,引燃泡沫保溫闆。
目前,當地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已對4人分别進行行政處罰,王某某屬指使他人冒險作業,被處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杜某某、陳某某、于某3人因過失引發火災,分别被處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敲重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可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訓示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焊接作業時
一定要遠離可燃物、配齊滅火器
防範火災發生
防範電焊氣割作業引發安全事故
要做到“十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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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