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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是檢驗對黨忠誠的“試金石”

作者:蜀道清風
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是檢驗對黨忠誠的“試金石”
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是檢驗對黨忠誠的“試金石”

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消息,貴州廣電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宋霖被“雙開”,通報稱其“毫無組織原則,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此前,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市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率長江被“雙開”,通報同樣包括“違反組織原則,隐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表述。

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上司幹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群組織紀律,也是不斷推進黨的自我革命與自我淨化,時刻保持黨的先進性與純潔性的有力舉措。新年伊始,上司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工作正在進行。黨員上司幹部必須切實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恪守紀律規矩。

少數黨員幹部對黨規黨紀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對個人有關事項或少報漏報、知情不報,或故意瞞報謊報

“這些錯誤本可以避免,但由于我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格,作風松散,紀律松懈,才導緻了這樣的嚴重後果……”2023年11月,上海市嘉定區某機關幹部王某因13次未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因私出國(境)事項,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王某熱衷于出國旅遊,但由于其認為審批流程“繁瑣”,且擔心出國(境)次數過多“影響不好”,便動起了歪腦筋。按照規定,他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由機關統一保管。為了繞開組織程式,他假借遺失重新辦理了證件。2015年至2019年,他多次編造國内旅行目的地申請公休假,實則前往俄羅斯、泰國、日本等國遊玩。 “王某身為公職人員,紀律規矩意識卻十分淡薄。”嘉定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人員表示,王某一直心存僥幸,以為組織不會發現,所在機關對其頻頻請假外出的情況也沒有引起重視,管理松懈,未能及時發現問題、盡早遏制,教訓深刻。 本人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犯罪問題且已作出明确結論,本人或配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根據有關規定,上司幹部受到相關處理處罰的,應當及時向組織報告。2021年3月,山東省樂陵市市中街道幹部孫懷東因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受到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3年8月,孫懷東在填報個人事項報告表時未如實向組織報告該問題,同年9月,其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看似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實際上是關系黨性原則的大事,就看能不能向組織說真話說實話。”樂陵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本質上是要求黨員幹部表裡如一、知行合一,自覺履行黨章規定“對黨忠誠老實”的基本義務。

對在關鍵問題上含混不清、偷換概念、打擦邊球而隐瞞不報的情況予以嚴厲懲治

“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出問題,主要有漏報和瞞報兩種情形。”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喬解釋稱,漏報主要由于疏忽大意,個人和家屬未引起足夠重視,在股票、理财、保險等方面出現遺漏;或溝通不暢,認為無需和家屬溝通,甚至個别家屬不配合,隐瞞自身的資産、違規投資、出入境等情況。瞞報則多出于以下考慮:一是心存僥幸,認為黨組織不會發現問題;二是試圖掩飾,逃避監督,擔心資産偏多引起黨組織注意。 “違紀違法人員更易出現瞞報情形。”杭州市錢塘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謝大雙表示,有的人害怕“多報多錯”,刻意隐匿婚姻變動、房屋資産、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等資訊,特别是将資産想方設法轉移登記到他人名下,試圖實作“資産隐形”。 謝大雙認為,“隐瞞不報”有别于“少報”“漏報”。“少報”“漏報”表現為報告的資訊不全面、不準确,如填報了房産的小區名稱、購置時間及價格等資訊,但因時間久遠、核查不仔細或與家屬溝通不到位等原因,導緻填報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而“隐瞞不報”主觀故意更強。 “對于家庭的‘重大事件’,佯稱‘不知情’顯然有悖日常生活經驗,要對事實加強甄别,對在關鍵問題上含混不清、偷換概念、打擦邊球而隐瞞不報的情況予以嚴厲懲治。”謝大雙說。 此外,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涉及的房産、投資等财産,采取的是“實質判斷”标準,隻要該房産、股票、基金等确系上司幹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等實際所有,即便登記在别人名下,也屬于應當如實報告的範圍。 杭州市蕭山區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振宇告訴記者,從近年查處的案例來看,瞞報房産、瞞報借貸、瞞報經商辦企業問題較為突出。 “故意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背後,往往存在更嚴重的違紀違法問題。”陳振宇說,如瞞報房産可能衍生出巨額财産來源不明問題;瞞報借貸可能衍生出以借貸為名的受賄問題;瞞報經商辦企業可能衍生出違規經營、“幹股”分紅等問題。

加大查處問責力度,将隐瞞個人事項、故意欺騙組織的找準查實、嚴肅處理,形成震懾效應

從“隻報不查”到“既報又查”,随機抽查比例從3%-5%提高到15%,幹部提拔時從“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制度威懾力不斷增強。 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隐瞞不報”,“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謝大雙告訴記者,随着制度籠子越織越密,加之紀檢監察機關群組織部門查處力度不斷增強,不按規定報告的問題得到明顯遏制。在組織部門每年開展的随機查核中,報告情況和查核情況的比對一緻率逐年上升。 “事實上,比對一緻率超過90%的情況十分普遍。”謝大雙說,“與此形成對比的是,被查處的違紀違法人員中,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問題占比仍然較大。” “究其原因,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影響。”樂陵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分析,從主觀上看,有的上司幹部填報時不上心、不專心、不細心,認為查找校對原始證件“麻煩”,與家人核對資訊“差不多就行”,導緻填報資訊與實際有出入;有的認為個人事項是個人隐私,與機關業務工作無關,無需向組織說明和報告;有的則刻意逃避監督,在填報時“缺斤少兩”、“瞞天過海”,對家庭成員及其工作、房産、車輛、社會交往等重要事項和關鍵内容不展現、不報告。從客觀上看,細化落實有關規定還不夠完善,對相關領域、行業等指導不足,少數機關黨組織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教育警醒不足,存在“大而化之”“含糊過關”的心态,導緻監督缺乏力度。 上司幹部需要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是與權力行使關聯密切的家事、家産情況,是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之義。 多地紀檢監察幹部建議,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組織(人事)部門要自覺承擔具體工作責任,把教育督促上司幹部按時報告、及時報告、應報盡報、如實報告作為經常性監督的重要措施,通過重點抽查和随機抽查等方式,把監督的“螺栓”擰緊,通過認真檢視證照、仔細查驗賬戶、做好資訊資料核實等,有效避免“有而未報、報而不全、全而不規範、部分事項拿捏不準”的漏報錯報情形。同時,紀檢監察機關群組織部門要加大查處問責力度,将隐瞞個人事項、故意欺騙組織的上司幹部找準查實、嚴肅處理,形成震懾效應。

持續強化對上司幹部全方位、經常性的監督管理

為持續強化對上司幹部全方位、經常性的管理監督,杭州市餘杭區紀委監委會同區委組織部聯合印發《上司幹部報告有關親屬從業及從事經營活動情況操作辦法》《區管上司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調動預報告辦法》《區管上司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及時報告辦法》等“三個辦法”,在預防幹部“帶病提拔”、防範幹部近親屬謀取私利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該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張屴表示,通過落實“三個辦法”,讓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既成為限制上司幹部的“緊箍咒”,也成為清正廉潔的“護身符”。 據了解,多地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納入黨員幹部廉政檔案進行管理。除年度填報外,對變化情況定期更新,實作動态監管,并對更新事項進行嚴格核查,比對公安、市場監管、稅務、人社等部門有關資料,精準核查個人報告事項。 加強資訊整合,織密監督網絡。上海市嘉定區紀委監委打造“智慧紀檢監察”資訊化監督平台,緊盯重點人員、重要事項、重大資金等,精準收集、比對分析相關資料。該區已分類采集148.9萬條資訊,核查存疑資訊3392條,發現問題線索4件,立案查處3人。 加強宣傳教育,精準追責問責。多地通過制發填報手冊、發放填報明白紙等方式,使黨員幹部全面準确把握填報要求,做到應填盡填。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持續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嚴肅處理,對履職不盡責、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的機關及相關上司幹部進行問責。 加強警示震懾,推動關口前移。杭州市濱江區紀委監委利用既有案例經驗對個人有關事項進行“體檢掃描”,針對其中暴露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盡早發現,抓早抓小,建立完善“一對一”談話談心機制,推動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是檢驗對黨忠誠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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