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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麗萍:繁榮鄉村文化 賦能鄉村振興

作者:前進雜志
梁麗萍:繁榮鄉村文化 賦能鄉村振興

繁榮鄉村文化 賦能鄉村振興

□梁麗萍

鄉村振興,既要塑形,也要鑄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新時代建設農業強國的重要任務。要全面推進産業、人才、文化、生态、組織“五個振興”,統籌部署、協同推進,抓住重點、補齊短闆。總書記為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提供了指導和遵循,也進一步強調了鄉村文化建設對鄉村振興的重要作用。作為鄉村特有的曆史文化資源,鄉村文化植根于千百年來赓續不斷的農耕文明,具有獨特深厚的人文價值意蘊和生生不息的強大精神力量,承載着為鄉村振興鑄魂築基的重要任務,是新時代鄉村發展的“軟實力”所在。深入分析現階段大陸鄉村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深入探讨鄉村文化賦能鄉村振興的實作路徑,是煥發鄉村文化時代生命力、充分發揮鄉村文化的精神引擎作用、全面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議題。

一、現階段鄉村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文化是曆史文明的積澱,具有的認知、教化、溝通、凝聚、傳承、娛樂等方面功能,對于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建國以後,特别是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文化對于提升村民素養、豐富村民生活、傳承鄉村記憶、繁榮鄉村經濟、塑造鄉村風貌發揮了積極而獨特的作用。但也必須看到,大陸鄉村文化建設與農民群衆精神生活新期待、與農民群衆共享發展新成果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鄉村文化對于鄉村振興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彰顯,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城鎮化程序中鄉村文化逐漸衰落凋零,鄉村文化價值存在“虛無化”傾向。改革開放以後,快速推進的工業化、城鎮化,将廣大農民從世代相傳的傳統農業生産和相應的生活方式中解放出來,大量農村青壯勞動力向城鎮遷徙,農村老齡化、空心化狀況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來,随着土地流轉、資本下鄉等多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出現,村民逐漸遠離傳統耕種,部分轉型成為新型職業農民。工業化、城鎮化改變了農村的社會結構,農村勞動力和本土專業化人才“留不下”,大量青壯年向城市遷移,大量傳統村落正在消失,傳統文化記憶逐漸式微,鄉村文化面臨“斷代”風險。鄉村文化價值的虛無化傾向,意味着其對于農民群體的融合教化作用難以發揮,農民難以在農村生産生活中獲得價值認同、意義和樂趣,農民對鄉村文化的認同感、歸屬感較低,鄉村文化自信難以樹立,由此導緻,一方面鄉土居民缺乏對于鄉村振興尤其是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自主意識,内生動力難以激活;另一方面鄉土居民容易忽視或漠視鄉土特色文化資源本身承載的經濟價值,不能将資源資産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

第二,鄉村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缺乏良性機制,鄉村村落結構存在“空心化”傾向。一個時期以來,大陸鄉村建設與發展存在以犧牲生态環境和傳統村落為代價的财富增長和鄉村建設模式。城市化狂飙突進,傳統村落快速消亡,鄉村記憶和傳統文化的載體逐漸流失,鄉村結構趨向“空心化”。與此同時,在鄉村文化資源開發中,對文化傳承與保護的重視不夠,導緻特色建築、曆史名勝、傳統村落保護不到位,對鄉村傳統文化的原真性造成侵蝕,也給鄉村生态環境和長久發展帶來一系列挑戰。

第三,鄉村治理主體的内生動力尚未被激活,鄉村文化治理功能存在“虛置化”傾向。現階段大陸鄉村治理主要依靠鄉鎮政府及村民自治組織。伴随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及由此而來的人口分化、農村村民内部的階層分化、經濟收入分化等一系列農村社會形态的變化,鄉村治理面臨着農民自治組織效力不足、農民參與農村公共事務的熱情不高、農村傳統治理資源挖掘不充分等問題。特别是鄉村治理體系與鄉村内部的“村規民約”融合性不夠,鄉村文化的治理功能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和運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尚缺乏充足的内生動力和文化支撐。

二、繁榮鄉村文化,賦能鄉村振興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的二十字方針——“産業興旺、生态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這是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總體要求。黨的二十大明确要“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并強調鄉村振興是包括産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态振興群組織振興的系統工程。未來,要真正發揮鄉村文化對鄉村振興的支撐和推動作用,關鍵是按照黨的二十大所提出的“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要求,不斷實作鄉村文化的經濟價值、生态價值和治理價值,進而更好發揮文化賦能鄉村振興的作用。

第一,發揮鄉村文化的經濟價值,賦能鄉村經濟發展,建設“宜業”鄉村。鄉村文化振興與鄉村産業發展相輔相成。以繁榮鄉村文化推動鄉村經濟建設,關鍵在于充分認識和挖掘鄉村文化的經濟價值,大力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産業,将文化資源轉化為經濟資源,賦能鄉村經濟發展,促進鄉村文化與鄉村經濟深度融合。其一充分挖掘鄉村文化特色,持續開發新的經濟增長點。如通過開發傳統生産技術、農業器皿、古寨村落、自然景觀、地域美食、風俗習慣等文化資源,将其轉化為鄉村産業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同時利用文化産業強大的融合功能,與旅遊業、農業、制造業、服務業等多産業協同推進,利用“旅遊+”“農業+”等多樣化模式,實作産業融合發展,創造鄉村文化産業品牌。其二要記住“鄉愁”,留住人才,用好村民。繁榮和發展鄉村文化,重在凝聚文化共識,喚醒鄉村記憶,激發文化認同,重塑“精神故鄉”,給予鄉村居民及離鄉遊子強烈的歸屬感和自豪感,基于情感訴求引導本土人才資源積極投身于鄉村建設、鄉村發展和鄉村治理,讓更多出身于鄉村、成長于鄉土、學成歸來的專業人才留在故鄉,發展故鄉,為鄉村振興的全面推進奠定本土人才之基。其三是基層政府主動作為,推動城鄉間各類要素的交流互動。基層政府要深刻認識鄉村文化在城鄉融合發展中的文化資本作用,進一步強化鄉村文化價值,吸引城市文化企業、相關機構深入鄉村對接幫扶、投資興業,進而豐富發展鄉村文化業态,延伸鄉村産業鍊條,助力鄉村文化産業規模化、內建化發展。

第二,發揮鄉村文化的生态價值,賦能鄉村可持續發展,建設“宜居”鄉村。生态宜居是鄉村振興的内在要求,也是關乎農民福祉和鄉村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以鄉村文化引導鄉村生态建設,關鍵在于深刻了解和廣泛利用鄉村文化的生态價值,圍繞鄉村生态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理念,保護鄉村本色和傳統文化,建設宜人宜居的特色鄉村。其一要傳承保護農耕文明。大陸農耕曆史悠久,孕育并保有着豐富的農業文化遺産,成為見證和傳承發展中華優秀農耕文化的重要載體。2012年以來,國家農業農村部已分七批認定了188項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産。傳承保護農耕文明,要以傳承和諧天成的農耕思想、保護山水田園的鄉村生态、建設守望相助的鄉風民風、發揚耕讀傳家的優良傳統為核心,不斷推動農耕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成為連接配接鄉村傳統生活與現代文明的紐帶。其二要傳承保護村落肌理。在村莊規劃、人居環境整治中,在鄉村景觀設計風格、建築空間布局上,要延續好鄉村傳統格局和肌理,維護好鄉村整體風貌和形态,形成民居、道路、農田、山林、水系的和諧共生格局,形成生态宜居、天人合一的理想狀态,将曆史文化,山水文化與鄉村規劃建設相結合,促進鄉村美景、民間記憶與百姓創造相融共生。其三積極探索鄉村文化遺産保護利用新模式,以“遺産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群眾受益”為目标,推動對孕育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的整體性保護;把鄉村曆史文化遺産保護利用與鄉村建設行動、農文旅融合發展、推進村民共同富裕結合起來,既注重保護村莊傳統肌理、空間形态和傳統建築,又修複和維護好有價值的曆史文化遺産,讓曆史文化與現代生活融為一體,建設“宜居”鄉村。

第三,發揮鄉村文化的治理價值,賦能鄉村“善治”體系,建設“和美”鄉村。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方面,提高鄉村善治水準是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千百年來,鄉村社會發展中的道德标準、村規民約等禮俗文化,已經逐漸成為鄉村社會治理的精神支撐,在維持鄉村社會正常運轉的過程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以鄉村文化賦能鄉村治理,關鍵在于挖掘和應用鄉村文化所蘊含的治理價值,建構和諧鄉村發展秩序,走好鄉村“善治”之路。其一充分挖掘鄉村文化所蘊含的“善治”資源。千百年來,鄉土文化以一種約定俗成的非制度性規範建構着傳統鄉村社會的精神秩序,維護着鄉村秩序。發揮鄉村文化的治理價值,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借助鄉村文化所蘊含的農村群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和親切自然的風格,在潛移默化中規範鄉民倫理道德和行為思想、提升鄉民文化素養和文化自信、激發農民主體意識和自主力量,督促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推動村民有效自治。其二是着力打造鄉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間。持續深入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專項行動,圍繞倡導婚事新辦、孝老愛親、勤儉持家等文明風尚,引導農民群衆自覺抵制陳規陋習,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會氛圍,築牢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精神支撐。持續廣泛開展健康向上的農村文化活動,建立村史館、整理文獻典籍、複原民俗活動等,讓活态的優秀鄉土文化傳承下去。同時,因地制宜建設文化禮堂、鄉村戲台等,拓展鄉村文化陣地,塑造具有鄉村特色的文化符号和精神地标,強化本土意識,增強文化自信。其三積極建構鄉村社群文化共同體。面對鄉村原子化、離散化、松散化的社會結構,要以重建鄉村社會生活為宗旨,以增強農民當地感、存在感與社會歸屬感為原則,大力推進農村公德心建設,大力開展鄉村文化活動,通過多樣化的文化項目和活動安排,增進村民之間的日常聯系與社會整合,進而建立起村民對于鄉村社群的認同感、歸屬感,形成守望互助的鄰裡社會關系,提升鄉村治理凝聚力。(作者系山西科技學院院長)

梁麗萍:繁榮鄉村文化 賦能鄉村振興

責編:劉永霞 劉玉琳

二審:趙凝

終審:段利軍

來源:2023年第12期《前進》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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