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運
交警部門
在加強道路安全管理時
對酒駕醉駕的違法行為
開展嚴格查處
這兩天
南京交警接連發現
兩名酒後開車的司機
交通事故逃逸吊銷駕照後又酒駕
近日,南京高速交警在新集公安檢查站對司機張某進行吹氣檢測時,發現其結果異常。進一步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張某體内的酒精含量高達227mg/100ml,涉嫌醉駕。這時張某才承認自己喝酒了:晚上喝了兩瓶啤酒。
按照流程,交警要求張某出示駕照,沒想到張某遲遲無法出示。張某先是嘴硬說自己有駕駛證,“怎麼會沒有呢”,但在交警指出查不到他的駕駛證後被迫承認:自己考過駕照,但是現在沒有拿到。
經查,2019年5月,張某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駕照被公安機關依法吊銷,并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照。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居然無證并且酒後開車上了高速公路,打算前往山東。
最終血檢結果顯示,當時張某體内的酒精含量高達214.6mg/100ml,涉嫌醉駕。接下來他将再一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高速上遇交警檢查
酒駕司機竟棄車逃跑
不久前,在南京栖霞收費站,夜間執勤交警發現一輛小貨車在下高速後突然靠邊停車,司機下車後一邊打電話一邊走遠。經過多名警力搜尋,很快發現這名司機王某居然趴在匝道的橋墩下。
交警讓該司機下來,并詢問其逃跑的原因。司機承認:自己喝了二兩酒,看見交警在查酒駕,因害怕而逃跑。
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王某體内的酒精含量為35mg/100ml,涉嫌酒駕。王某解釋,自己當晚在家喝完酒後,突然接到送貨的電話,因為比較着急于是抱着僥幸心理開車上路送貨,沒想到還是被交警逮到了。
交警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因為王某駕駛的貨車屬于營運車輛,他酒駕的違法行為将讓他面臨5000元罰款,15日以下拘留,并處吊銷駕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警方提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飲酒會使人意識模糊、反應力下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酒駕=違法,醉駕=犯罪,千萬不要抱有幻想、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的底線。
若想“久”駕,千萬别“酒”駕。
春運期間
高速公路車流量大
事故多發
如果再酒後開車上路
對自己和他人
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司機多上點心
多繃緊腦子裡的那根安全弦
是對自己負責
也是對他人負責
希望大家都能遵紀守法
共同維護春運的交通秩序
過一個平平安安的龍年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範潔萍
綜合|南京交警
來源: 江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