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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

作者:海闊天空OCE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诽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楊幂作為公衆人物,其肖像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進行商業活動。如果該貿易公司未經楊幂本人許可,擅自使用其肖像權進行商業活動,則構成了侵權行為。

法院判決該貿易公司向楊幂本人道歉,并賠償18470元,是維護了楊幂的合法權益。同時,這也提醒了其他公司和個人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權,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進行商業活動。#如何了解法律# #身邊的法律問題# #人身侵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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