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面條用'面條新鮮',作為Gaga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嘎嘎食品")的代表産品,"面條鮮"紅杆一段時間。近年來,"鮮面"實際上一直面臨知識産權糾紛。
新京報記者獲悉,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十個典型案例顯示,嘎嘎食品與四川清香園調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清香園")的"鮮面"競争激烈。該案曆時四年,經過三次審理,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最終認定,四川清香源在醬油産品中使用"面條鮮"名稱,構成不正當競争。
"鮮面"之戰
"面條鮮"醬油是Gaga Foods于2009年推出的一款産品,一經推出便氣,銷售區域遍布全國。2012年,四川清鄉源還研制出一種中巴"面鮮"醬油,産品在包裝、标簽上都突出采用"面條鮮"文字,并于當年11月,主要在湖南、四川、貴州等地銷售。
嘎嘎食品認為,香園與嘎嘎食品之間存在競争關系,在醬油包裝、标簽上突出使用"面條鮮"文字,侵犯了其專有名稱為知名商品"面條鮮"的專有使用權。2016年,嘎嘎食品起訴長沙市香源區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使用該知名商品的獨特名稱"Noodle Fresh"。法院于2017年11月作出一審判決,責令香榭麗舍大街停止使用該著名商品的特稱"面鮮",并賠償經濟損失35萬元。
四川清鄉源對一審判決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8年7月31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面鮮"是消費者區分不同調味品而不是不同産品來源的基礎,根據中國反不正當競争法,不構成"唯一名稱"。現有證據也不足以證明,在香園中使用"面條鮮"會讓公衆将其與添加"面條鮮"醬油混為一談。是以,二審指令撤銷了一審判決。
嘎嘎食品在對二審判決不認罪後,還向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提起重審上訴。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2019年7月29日公開聽證會認定:嘎嘎食品在2009年推出新産品"面鮮"醬油,在全國範圍内宣傳、銷售、市場占有率高,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衆所知,應被認定為知名商品。"鮮面"這個名字與Gaga Foods在消費者心目中的知名商品有着特殊的聯系,具有與其他經營者不同的同類商品的鮮明特征。四川清鄉花園生産的"面條鮮"醬油和添加"面鮮鮮"醬油是同一産品,兩邊在包裝上突出都使用"面條鮮"文字标志,足以造成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錯誤識别,青鄉園在醬油産品上使用"面條鮮"商品名稱構成不正當競争。2019年11月18日,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2020年5月18日,新京報記者就此案緻電Gaga Foods,稱"面鮮"、"原汁釀造"和"減鹽醬油"是添加食品醬油品類的三大項目,是公司的重要業務構成。以Gatta Foods的成功而告終的"面條新鮮"辯論将推動以"面條新鮮"為代表的三大醬油的銷售。
當天,新京報記者按照每日的眼神聯系資訊給四川青祥源打電話,收件人表示,他們不知道此事。新京報記者在各大電商平台搜尋四川清鄉花園大壩"面鮮"發現找不到相關産品。
"馳名商品"權利難
四年前的侵權案以嘎嘎食品的成功案例落下帷幕,該案也被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認定為商标知識産權典型案例之一。涉案法官認為,本案的判決有利于指導市場主體管理的誠信。
"這是一起'知名商品'不正當競争的案件,侵犯了'知名商品'的獨特名稱,湖南最高法的審判結果是合理的。"段段(北京)律師事務所陳如健說。
近年來,随着食品工業的發展,食品領域出現了許多關于知名商品的不正當競争事件。2019年10月,北京某糖果公司生産銷售牛軋糖,米糖采用上海冠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大白兔-花開牌"花生牛軋糖、"大白兔-天山牌"奶油梅糖近似包裝、裝飾,被法院裁定構成不正當競争。早在2009年,公司就曾因生産"脆米"而與瑪氏生産的知名品牌"脆米"名稱包裝相似,被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裁定構成不正當競争。
陳還表示,保護"知名商品"難度較大。要識别知名商品,必須考慮商品銷售的時間、銷售區域、銷售對象、任何宣傳的期限、範圍和地理範圍等,"根據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必須對其商品的市場知名度承擔舉證責任。這通常更困難。這種類型的訴訟很難打,可能需要很長時間。"陳說。
劉歡,新京報記者
編輯:朱鳳軒《李世輝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