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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當教師的女友陪我報名當兵,四年後我成功提幹與她訂婚

作者:史乎文乎

文/原創

圖/來自網絡

1972年12月,當了一年國小民辦教師的我,在女友的陪伴下報名當兵,走進了部隊。也就是在這一年,我的人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1971年12月初,18歲的我中學畢業(冬季畢業)。畢業後,當時的我,心裡隻有一個打算,那就是報名當兵,走進部隊。我渴望當兵的夢想,源于上初二時,表哥送給我的一個綠帆布軍挎包。我的表哥,是1965年3月入伍,1969年3月退伍複員的。在退伍回來後,他穿着一身軍裝,背着一個綠帆布挎包,到來了我家。因為我表哥當兵四年,沒有回家探親過(本來當兵三年就能回家探親,但因為連裡工作繁忙,這一推遲就推遲到我表哥退伍回家),是以我們也四年沒見了。

1972年,當教師的女友陪我報名當兵,四年後我成功提幹與她訂婚

一見面,我就被表哥深深的震驚了。在我的印象裡,表哥還是四年前沒當兵時的無所事事,不務正業(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大姨父堅決的讓我表哥去報名當了兵)。但見了面後,我發現表哥跟沒當兵前,真是大不一樣,用“站如松,坐如鐘,行如風”來形容,一點也不誇張。他四年前身上的那種“遊手好閑”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成熟穩重,不管跟誰說話,都是笑眯眯的。

而表哥見了我,也是很開心(在我小時候,他就一直帶着我玩),他笑着叫我,然後招了招手,示意我過去。等我走到他近前時,表哥笑着說,“四年沒見,柯娃都長這麼高了,估計也不認識表哥了。”四年沒見,表哥個子高了,也吃胖了,再加他身上散發出的氣質跟以前大不一樣,我一時間還真是有點認不出。

于是在短暫的遲疑後,我緊張的開了口,“哪有,表哥,我怎麼可能認不出你,你以前一直帶我玩。”聽了我的話,表哥又笑着說,“柯娃,你可别學我,以前的我,真是遊手好閑,也沒好好讀書。等到了部隊,就是吃了沒讀書的虧”。

而後,在聊天中我得知,雖然表哥當兵前整天是無所事事,遊手好閑,但他到部隊後,把這些壞習慣全改了不說,還憑着一股子拼勁,一路當班長,當代理排長,還成了連裡的提幹苗子,可就是因為他文化水準太低(國小都沒畢業),是以連裡唯一一個提幹名額,給了另一個中學畢業的班長。而他,隻能無奈的退伍回家。

說到此,表哥歎着氣,充滿遺憾的說,“就差那一點,我就能成功提幹,然後留在部隊了。”說到此,表哥忽然看着我,然後又接着說,“是以啊,柯娃,你要好好讀書,同時也要把字練好,等中學畢業,也去報名當兵,然後努力一把,争取提幹留在部隊,也算圓了表哥的遺憾。”

當時聽完表哥的話,看着表哥當兵回來這巨大的變化,我心裡産生了極大的震撼,同時,我也對部隊産生了極大的好奇和興趣。我在心底默默告訴自己,等中學畢業後,我也一定要去當兵,感受一下那讓我表哥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神奇地方。我正想着,表哥又開了口,“柯娃,表哥也沒啥能送給你的禮物,這綠帆布挎包你背着,争取好好上學。”說着,表哥就把那已經有點發舊的綠帆布挎包遞給了我。

要知道,在七十年代,這綠帆布挎包非常流行,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時髦。上學時誰要是能背上這一個綠帆布挎包,那回頭率,絕對是百分之百。是以,看着表哥遞過來綠帆布挎包,我覺得太過于貴重(現在看來,可能感覺不算什麼。但在當時,對還在上初二的我來說,這真是貴重的禮物),也就沒有伸手去接,而是連連搖頭。看我沒有接,表哥站起身來,走到我的面前,摸了摸我的頭,然後就把那綠帆布挎包,塞到了我手裡。

1972年,當教師的女友陪我報名當兵,四年後我成功提幹與她訂婚

之後,那個有點發舊的綠帆布挎包,陪伴了我整整三年,直到我中學畢業,也是我中學時代最寶貴的東西。同時,也就是在表哥塞給我綠帆布挎包的那一刻,我心裡渴望當兵的夢想瞬間破土而出,而後變得一發不可收拾。是以,在1971年12初,當我中學畢業後,我心裡隻有一個打算,那就是今年年底一定要去當兵。可讓人遺憾的是,恰好那年冬天,部隊沒有征兵。

當我得知部隊沒來征兵的消息後,我心底充滿了悲傷和難過。要知道,等下一年再當兵的話,我就不是應屆中學畢業生了,而且,報名的青年也會更多。但在短暫的悲傷後,我就重新打起了精神,我在心底告訴自己,不管是明年,還是後年,我都一定要去當兵。而現在,就要為當兵好好做準備(我一直牢記着表哥的話,我的學習在班裡一直都名列前茅,并且我也一直在堅持練字)。

就這樣,在收拾好自己的情緒後,我就準備在接下來的一年裡,跟父親一起下地幹活掙工分(在當時,已經不能直接考大學,也沒有别的去處),這樣不僅能給父母減輕一點負擔(我是家裡的長子,我還有一個弟弟,兩個妹妹都在上學),還能鍛煉一下我身體,好為明年的征兵體檢做準備。

但就在我決心下地掙工分時,1972年2月下旬(春節剛過)的一天下午,大隊支書笑呵呵的來到了我家(姓田,為人處事十分圓潤自得)。剛進我家的大門,田叔就大笑着對我父親說,“老吳,今晚你可要好好請我吃一頓了,我給柯娃找了個好去處。”

我家跟田支書家關系一直都不錯,而我的父親這些天也在發愁,畢竟我讀了這麼多年書,到頭來,還是要跟他一樣下地幹活,他是打心底不願意。于是父親連忙迎上前去,也陪笑着說,“哎呀,這兩天我正發愁呢,你說,讀了這麼多年書,到頭來,還是跟我一樣。這兩天我是看見他就煩,那真是有勞支書操心,給他尋個去處了。”

聽了父親的話,田叔笑着說,“老吳,你這話就見外了。咱大隊的國小裡,不是缺兩個老師,人家公社派來了一個(公辦教師),還缺一個民辦老師。柯娃可是正兒八經的高中畢業生,咱村裡,就數他學上的最好了。我看,這剩下的一個名額,非他莫屬。”就這樣,我成了大隊國小裡的民辦老師。要知道在當時,民辦老師相對來說,也是一個非常輕松的工作,每天不用下地幹活就能掙工分不說,每個月還有5元的補貼。

是以,父親對我這個去處也很滿意。是以在1972年3月初,我就搬到大隊的國小裡,準備正式開始上課了。當時,我們大隊國小裡一共有六位老師(三個公辦老師,三個民辦老師) 。去到大隊國小後,我才知道,公社派來的那位公辦老師,是一位跟我年紀相仿的女老師,她姓安,叫安若蘭。安老師個子不高(大概一米六),但說話很溫柔,一見人就笑,還紮着兩個大馬尾辮,特别青春活潑。

1972年,當教師的女友陪我報名當兵,四年後我成功提幹與她訂婚

本來,我是不會跟安老師有任何過多的交集的。畢竟,人家是公辦老師(她的父母在公社都有正式的工作),而我,隻是一個臨時的民辦老師,說白了還是農民,不知道那天就要回家下地幹活(公辦老師跟民辦老師,待遇差别很大)。但緣分就是這麼讓人捉摸不透,當時的我,不會想到,在半年後,若蘭會成為我的女朋友;更不會想到,在四年後,我竟能成功的跟若蘭訂婚。

我跟若蘭關系真正的發生改變,源于一起聽課的經曆。因為我們兩個都是新老師,都沒有講課的經驗,而校長為了讓我們兩個能快速站上講台(當時,國小裡非常缺老師,在我跟若蘭來之前,除了校長,隻有三位老師),就讓我倆結成搭檔,共同學習,并一起聽一星期的課(聽課就是學習别的老師的講課方法)。

在一起學習的過程中,我倆驚奇的發現,我們兩個的愛好竟出奇的一樣,那就是練字。本來年齡就差不多(當時學校的六個老師裡,隻有我們兩個是同齡人),這下,又因為愛好相同,算是打開了話茬子,我倆慢慢的也成了朋友。

若蘭個子小小的,人也溫柔,是以剛站上講台時,她有點膽怯。而那些調皮的學生,因為平時别的老師都很嚴厲,他們見終于來了一個溫柔的老師,是以就經常在課堂上搗亂。我不止一次的看見,若蘭上完課,都是淚眼婆娑的回到辦公室(我們國小隻有一個辦公室,若蘭在我的旁邊坐着)。為這件事,校長也曾不止一次的訓過那幾個調皮的學生,可是都不管用。

眼看這樣下去可不行,靈機一動的我,想了個好辦法。在若蘭下一次上課時,我悄悄的站在班級後門口,觀察着到底是誰一直在課上搗亂。當時的我,因為剛中學畢業,個子也不低(一米七五),看起來是十分壯實,是以國小裡唯一一個體育老師的工作,也由我兼任了。一節課過後,我默默的記住了那兩個喜歡搗亂的學生(其實大部分學生都很好,隻有極少數學生因為性格調皮,坐不住,才會在課堂上搗亂)。

于是,在接下來每天的下課時間,我都帶着那兩個調皮的學生跑步,一直跑到上課。本來,在當時,村裡鄉親們的生活條件都很拮據,這兩個孩子來上課也經常是吃不飽。而我這一直帶着他們跑步,讓那兩個調皮的學生本來就餓的肚子,也變得更餓了。但我絲毫不理會這些,還是一直帶着他們跑步。幾次跑下來,那兩個調皮的學生就跑不動了,坐在地上,是捂着肚子,大口的喘着氣。

見狀,我就故作嚴厲的走到他們兩個身邊,然後嚴肅的說,“你們兩個以後要是還在安老師的課上搗亂,我就一直帶着你倆跑步。搗亂一次,就跑一次。”聽了我的話,那兩個學生,連連擺着手說,“不敢啦,吳老師,我們以後再也不搗亂了。”這下,果然,那兩個調皮的學生,再也沒在安老師的課上搗亂過一次。而安老師在得知這件事後,更是笑吟吟的找到我,溫柔的說,“吳老師,還是你有辦法,也真是麻煩你了。”

這一來二去,我跟若蘭的關系是更近了。年輕人本來都有的青春懵懂,再加上我們兩個興趣相近,互相也都對彼此有好感。終于,在1972年9月底,一次晚上散步時,我牽了若蘭的手。若蘭在感受到我牽着她的手後,羞紅了臉,然後低下了頭,但卻把我牽她的手,握的更緊了。之後,我也帶若蘭去過兩次我的家裡,雖然每次父親和母親見到她都很開心,但我心裡明白,隻憑現在當民辦教師的我,是根本沒條件和能力跟若蘭在一起的。

而我唯一的出路,唯一能大大方方的跟若蘭在一起的辦法,就是當兵成功提幹,然後回來去若蘭家提親。于是,在1972年11月底,也就是我跟若蘭在一起的兩個月後(在七十年代,可跟現在不一樣,在當時,兩個人在一起,基本上就是一輩子),我跟父母和若蘭都說明了我要去當兵的想法。因為我是家裡的長子,而且現在的民辦老師工作還算穩定,将來也還有轉公辦教師的機會,是以父母并不太想讓我去當兵。

但若蘭,就很支援我,她明白我們兩家之間的差距。而能彌補這種差距,讓我們兩個能般配的走到一起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去當兵。況且,她也知道,當兵一直是我的夢想。是以,雖然若蘭很舍不得我,也想讓我留在她身邊,但在1972年11月底,當部隊來我們公社征兵後,她還是牽着我的手,跟我一起去村裡,找大隊民兵連長報了名。當時對于若蘭這“大膽”的舉動,我心裡是既感動,又難受。若蘭這種讓所有人都知道我們兩個在一起的舉動,是對我心意的表達,但我要是到部隊後,沒能成功提幹,到時候又該怎麼辦。

1972年,當教師的女友陪我報名當兵,四年後我成功提幹與她訂婚

我知道,若蘭肯定不在乎這些,就算幾年後,我沒成功提幹留在部隊,而是退伍回家,她還是會選擇跟我在一起。但那個時候的我,又怎麼能跟若蘭般配。想到此,我不禁歎了口氣,緊緊握着若蘭的手,而後在心底暗暗下定決心,到部隊後,一定要好好幹,一定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優點和特長,讓自己和若蘭不留遺憾。

因為當了一年民辦老師的緣故,再加上我是中學畢業,是以報名後的體檢、家訪都很順利。就這樣,在1972年12月21日(收到入伍通知書的一星期後),我在告别了父母、弟弟妹妹和若蘭後,就跟大隊裡另外兩個入伍的青年一起,在民兵連長的帶領下,踏上了當兵之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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