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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評|裁判文書不再公開:法治倒車開不得

作者:唐吉诃德的幻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發文《關于建設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的通知》在網上流傳。網傳通知的下發時間為2023年11月21日。該通知顯示,最高人民法院發力裁判文書庫内網建設,拟于2024年1月上線運作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并明确了其應用範圍,僅支援全國法院幹警在内部專網查詢檢索裁判文書。

曾面向社會的、被視為中國司法最大進步的“中國裁判文書網”被僅供法院内部人員查閱的“裁判文書庫”所取代。這無疑将為公開、便利查詢裁判文書,罩上一層“毛玻璃”。這層“毛玻璃”必将為權力幹預司法打開更寬的後門。這與我們倡導的陽光司法背道而馳。

公民評|裁判文書不再公開:法治倒車開不得

裁判文書公開系司法公開的重要内容。向社會公開法院裁判文書也是世界各國司法改革的大趨勢。大陸台灣地區和香港地區早就公開了裁判文書。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要求法院公開生效裁判。為什麼法治比較完善的國家和地區,都采取公開裁判文書的措施?這是因為,公開、透明、便捷的司法平台,具有以下好處:

一、促進司法公開

裁判文書網公開了各級法院的裁判文書,讓公衆能夠了解司法審判的過程和結果,增強了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友善公衆查詢

公衆可以通過裁判文書網查詢相關的裁判文書,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處理結果,為公衆提供了友善快捷的查詢管道。

三、促進法律知識普及

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裁判文書包含了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案例,有助于公衆了解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

四、促進司法監督

公開的裁判文書接受社會監督,有助于發現和糾正司法審判中的問題,促進司法公正。

公民評|裁判文書不再公開:法治倒車開不得

中國裁判文書網是一個重要的司法平台,為公衆提供了了解司法審判的管道,加強了公衆的監督,促進了司法公開和公正。

現在本可由公民随意查詢的公開檔案,變成了僅供“系統内”查詢。除了涉及個人隐私和國家機密的案件,都屬于公開審理的範疇。既然公開審理,為什麼不能沒有門檻的将判決結果公開,供公衆自由查詢?

對于現在飽受诟病的“同案不同判”,有些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不受限制的問題。已經引發了廣泛的讨論。雖然我們不是實行判例法。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理應受到法的限制。不然同一法官在@上官正義​舉報的販賣嬰兒出生證明中,科長涉案數量高達1900多份,被判8年,而副科長則共賣了740份,卻隻被判了4年。如果這樣的自由裁量權都得不到監督和限制,就給權力幹預司法、金錢幹預司法,留了一個後門。

公民評|裁判文書不再公開:法治倒車開不得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但當陽光被裁判文書查詢設定了陽光棚,甚至是毛玻璃時,無法接受公衆簡便的監督時。誰又能保證沒有司法腐敗的細菌在罩了層“毛玻璃”,且陽光不充足的地方滋生?

有些裁判文書公開後,在輿論上引起了一定的讨論。給一些地方法院造成了輿論壓力。這應該是不予公開的主要原因之一。司法本來就是要經受人民大衆的監督。如果是以而讓公衆透着毛玻璃去監督司法,何以能夠實作陽光司法?

我們一直在推動依法治國。可謂是阻力重重。随着有些案例的公開,各地均曝出以權壓法的事。就這幾天才判了的遼甯省前公安廳長其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擔任遼甯省公安廳廳長。被判17年。就曾涉及炮制冤假錯案的問題。在公開的情況下,尚且有這種權力幹預司法的事發生。如果再給裁判文書查詢罩上一層“毛玻璃”,必将給更多蠢蠢欲動的權力提供幹預司法更多的便利。

裁判文書公開的弊端

在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公關于裁判文書不公開的決定公布後,網絡上也有關于公開的弊端的讨論。如加大了基層法院的工作量、個人資訊安全保護、保護司法權威等方面。

對于工作量的問題,法院這些年的上傳數量是存在不斷減少的趨勢的。2020一年,上網文書達兩千三百萬餘份,如今已近年關,2023年已公開裁判文書僅三百多萬份。不但新增案件減少,舊判決也不斷被撤下,許多曾在網站上看到的判決,再想找時已經搜尋不到了。

關于個人資訊保護,特别是涉及刑事案件的;這些都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進行脫敏處理的。

雖然有各式各樣的弊端。但這些與推進依法治國、陽光司法、保障公民的監督權上來說,誰輕誰重?

對司法的監督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這種給公民便捷履行監督權制造障礙的,有違憲法關于人民有監督權的規定。希望在未正式實施的情況下,能及時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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