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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作者:聞史天緒

前言

1933年1月30日,興登堡總統任命希特勒擔任德國總理,從此納粹一步步掌握了德國的政權,也開始納粹迫害男性同志群體的路程。從時間上來看,納粹對男性同志群體的迫害行為貫徹納粹政權的始終,從希特勒上台的第二個月開始納粹就出現了迫害男性同志的行為,一直持續到第三帝國的滅亡。從空間上來看納粹從社會、政治等多個方面壓迫男性同志群體的生活空間,政府不再允許帝國内部存在同志,力圖在德國境内消除同志的存在。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恐懼與不安:德意志男同志的社會生活

1933 年之後,納粹大力逮捕同志,社會上有關同志的組織、報刊娛樂設施等也都在政府的壓力下關閉,社會上一切明顯地有關同志的事物都被迫取消或者關閉,在納粹的宣傳下,大多數人日益歧視同志群體,拒絕與同志群體交流,同志群體的社會地位日益下降。

納粹上台後,首先受到沖擊的是有關同志研究的學術團體以及相關的組織,同志的社會組織迅速被取締,相關的人員要麼被逮捕,要麼遠走他國。如魏瑪時期活躍在柏林的性改革上司者馬格努斯·赫斯菲爾德及其性科學研究所在納粹上台後就被摧毀。赫斯菲爾德對同志群體有深度的研究,贊同“第三性”的觀點,緻力于廢除第 175條并發起情願運動。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他還上司組織當時的同志運動赫斯菲爾德創立的科學人道主義委員會是當時同志權利運動中規模最大、影響最大的組織。1919 年,赫斯菲爾德在柏林建立了性研究所,裡面收藏了諸多醫學、曆史、法律等著作,如安德烈·吉德、弗洛依德等人的作品。

還有各種私人檔案和約 35000 張有關同志的照片,為諸多科學家提供設施和資料,有力地促進魏瑪時期性學的發展。但是這些成果在納粹上台後被付之一炬。1933年3月7日,納粹分子襲擊了赫斯菲爾德的性科學研究所,搜刮了裡面所有的書籍、資料、照片、研究成果等,抓捕了其中的研究人員,并在幾天後,當衆焚毀這些書籍,甚至有人将赫斯菲爾德的半身像扔進火堆。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在焚毀的現場,人們歡呼着,對納粹破壞學術的行為并沒有表示反對這場破壞活動是納粹的暴行之一,比納粹對猶太人等采取的暴力行動更早。納粹之是以選中赫斯菲爾德的性科學研究所作為打擊對象的原因是多重的。一方面是因為各個階層人的資料,甚至還有納粹的高層上司人,這些人都在性研究所接受過治療。

這些人為了保證自己的隐私,避免納粹的查探,也加入納粹毀滅性研究所的隊伍中,搶先毀滅對自己不利的資料。彼時,希斯菲爾德博士正在國外演講,進而幸免于難在這之後,納粹在國内禁止赫斯菲爾德出現在公共場合,而且赫斯菲爾德此時回到德國可能會有生命風險,是以,他之後再未回過德國,定居法國,兩年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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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菲爾德的科學人道主義委員會也在不久後解散。納粹的上台“對于一些人來說,也意味着人身危險,盡管不是所有人都有。這些被新政權挑選出來而施加迫害的人不僅僅是性自由的倡導者,同時也是左派分子,在某些情況下也是猶太人。”

綜上所述,在納粹統治下的德國同志群體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迫害,禁止聚會、關閉酒吧和雜志、受到社會上普通群衆以及官方警察的監督,使得這一時期社會上的同志群體的生活艱難,恐懼和不安時刻伴随着他們,他們不可能在德國境内的土地上尋找到所謂的安全感,因為即使是在家裡或朋友之間,這些人都有可能在納粹的宣傳和鼓勵下成為告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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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同志亞文化難以發展,同志紛紛隐藏起來,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有的同志即使沒有被納粹逮捕,在心理的壓迫下他們也可能選擇自殺,了結餘生。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從“務實”到“排斥”德意志男同志的政治生涯

納粹時期,同志基本被排斥在政治之外,重要上司人一旦被發現有同志的行為,将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納粹上台初期,政界中還存在部分人士是同志,但是随着後來納粹的權力越來越大,同志也越來越被排斥,甚至同志身份成為上司人排除異己的手段。

納粹在政治方面迫害同志的行為主要展現在羅姆事件中,通過納粹對羅姆事件的處理,可以看出納粹内部部分上司人對政界的同志事件的态度是務實的,即因納粹黨的需要和德國形勢變化而采取不同的态度。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1919年,恩斯特·羅姆和阿道夫·希特勒同時加入當時名字還是德國勞工黨的納粹黨,他們早年在慕尼黑積極支援該黨的發展。在慕尼黑時,羅姆掌握着資金和武器,是希特勒的早期贊助人,給予了希特勒很大的幫助。羅姆的生活十分坦誠,并未否認過自己的同志身份,然而在他的回憶錄中和書信交流中暗示着他對同志的态度。

羅姆曾在他的回憶錄中寫到:“我認為,如果國家認為它可以通過法律的力量來限制人們的性沖動,或者将改變人們的性取向,那麼這種法律是如此的不正規和不适當的”,人們認為這段話是對同志權利的暗中辯護,羅姆在這段話中主張國家不應該關注人們的私生活,抨擊傳統的道德,私生活和公共領域要嚴格的區分,因為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他同志的身份而不受到政治批評,在日記裡羅姆隻是含蓄地表達了他對性生活與國家的一些觀點。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此外,羅姆曾經與同志權利運動者卡爾·吉恩特·海姆索特博士通過信的方式讨論過有關同志的問題。在信中,羅姆贊揚海姆索特有關同志的書,表示他曾經反對刑法中反同志的第 175 條,并表示他贊同海姆索特的性取向,同志應該接受自己的性取向。由于以上種種原因,人們對他的定義除了政治軍人、革命者,還有男性同志。這一公認的想法,也讓羅姆遭到不止一次的政治攻擊,有來自黨内的反對也有來自敵對黨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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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條的修改:德意志男同志的法律地位

同志在德國曆史中一直是處于非法的地位。自1871年德國統一,《德國刑事訴訟法典》的第 175 條就将成年男子之間的性行為定為非法,可判處監禁。這條法律有的時期執行比較嚴格,如威廉帝國時期,有時卻比較寬松,如魏瑪時期。

總體而言,這條法律的執行比較寬松,但是在第三帝國時期,這條法律成為納粹迫害同志的重要法律依據,因第 175 條被逮捕的人急劇上升,這與 1935 年納粹修改的第175條有着密切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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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國刑事訴訟法典》中的第 175 條法律條文短小,涉及的範圍相對而言比較小,刑期也并未有嚴格的規定。這一法律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并不是那麼嚴格。

1871年《德國刑事訴訟法典》第175條的内容是:所犯反常的性行為,不論是男性之間或者男性與動物之間都可判監禁還可以宣判剝奪公民權。

然而,這條法律真正發揮極大效用的時期是在納粹時期。1933 年,納粹上台後,就開始着手修改刑法,以加強自身的權力,其中有關性行為的部分也隻是刑法改革的一部分。加之在“長刀之夜”後,納粹反對同志的态度日益明顯,以往和同志和平相處的假象被戳破,反對同志的本質日益暴露。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為了更好管控同志和逮捕同志,擴大第175條的範圍的想法就被提起。最終于 1935 年6月28日正式通過德國刑法修正案第6款,新的第175條誕生了

1935 年納粹頒布的新第175 條,大大擴大了這條法律的範圍,并補充了幾條附屬的法律,以對第 175 條進行補充說明,内容如下: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第 175條:對與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或以此為目的利用的男子處以監禁。

在參與者一方性行為發生時未滿 21 歲的情況下,法庭可以在情節輕微的情況下免于懲罰。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第 175a : 處以可至10 年苦役,在減罪情節下處以不低于3個月監禁的情況:

  1. 一名男子通過暴力或對其身體和生命危險的威脅強迫另一名男子與他發生性行為和被他利用于此目的。
  2. 一名男子利用權力和工作或上下級關系迫使另一名男子決定與他發生性行為或被他用于此目的。
  3. 一名已滿 21 歲的男子勾引未滿 21 歲的男性以便與他發生性關系或被他用于此目的。
  4. 一名男子以職業目的與另一名男子發生性行為或以此為目的任由男性使用。

第 175b : 對男性與動物發生反常性行為處以監禁。可同時宣布剝奪公民權。

二戰前夕納粹對男同志群體的迫害:社會與政治的雙重迫害

相比較之前的第 175 條的内容,改革之後的第 175 條更加詳細。首先,是法律所适應的人群更廣泛,被納入犯罪行為的範圍從性反常行為擴大到性行為以及其它方式的接觸,這将大大擴大法律的執行範圍,将手淫、觸摸、擁抱等納入犯罪範圍同性之間一旦做了上述的行為即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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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一個男性想要觸摸另一名男性等想法也被納入法律的範圍,因為要保證人們的思想純潔。此外,新的第175 條,将男妓也劃入到法律的範圍中,這同時也涉及到社會道德方面。其次,是法律執行人員權力的擴大。有關條文中法庭的減刑判斷并沒有詳細的規定,這就給予了法官很大的權力,他們可以自由地判定或量刑。

到了後期,同志的想法都成為定罪的理由,這種純粹是主觀的犯罪原因,是否定罪,全由法官的個人意志進行判斷,人人自危,任何人都有被逮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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